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邢法(1997.10.1) 1
第一编 总则 3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3
第二章 犯罪 4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4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6
第三节 共同犯罪 7
第四节 单位犯罪 7
第三章 刑罚 8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8
第二节 管制 9
第三节 拘役 10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10
第五节 死刑 11
第六节 罚金 12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12
第八节 没收财产 13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13
第一节 量刑 13
第二节 累犯 14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15
第四节 数罪并罚 16
第五节 缓刑 17
第六节 减刑 18
第七节 假释 19
第八节 时效 21
第五章 其他规定 22
第二编 分则 24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24
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 24
第103条第1款 分裂国家罪 24
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 24
第104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 24
第105条第1款 颠覆国家政权罪 24
第2款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5
第106条 与境外勾结犯罪的处罚 25
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5
第108条 投敌叛变罪 25
第109条 叛逃罪 25
第110条 间谍罪 25
第111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5
第112条 资敌罪 26
第113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死刑及没收财产的适用 26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6
第114条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6
第115条第1款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6
第2款 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 过失爆炸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7
第116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 27
第117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 27
第118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7
第 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7
第2款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7
第120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8
第120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罪 28
第121条 劫持航空器罪 28
第122条 劫持船只、汽车罪 28
第123条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28
第124条第1款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8
第2款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8
第125条第1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9
第2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29
第126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29
第127条第1款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29
第2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30
第128条第1款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30
第2款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30
第129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 30
第130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30
第131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30
第132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30
第133条 交通肇事罪 31
第133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31
第134条第1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 31
第2款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31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2
第135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32
第136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 32
第137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2
第138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32
第139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 33
第139条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33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3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33
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3
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34
第142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34
第143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34
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5
第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35
第146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36
第147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36
第148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36
第149条 竞合的适用 36
第150条 单位犯本节之罪的处罚 36
第二节 走私罪 37
第151条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37
第2款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37
第3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37
第152条第1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 38
第2款 走私废物罪 38
第153条、第154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8
第155条 间接走私 39
第156条 走私罪的共犯 40
第157条 武装掩护走私与抗拒缉私的处罚 40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40
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 40
第159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40
第160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40
第161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41
第162条 妨害清算罪 41
第162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41
第162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 41
第163条第1款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1
第2款 受贿罪 42
第164条第1款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42
第2款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42
第165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43
第166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43
第167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3
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43
第169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44
第169条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44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45
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 45
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45
第2款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45
第172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 46
第173条 变造货币罪 46
第174条第1款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46
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46
第175条 高利转贷罪 46
第175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47
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7
第177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47
第177条之一第1款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48
第2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48
第178条第1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48
第2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8
第179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9
第180条第1款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49
第4款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49
第181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50
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50
第182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50
第183条第1款 职务侵占罪 51
第2款 贪污罪 51
第184条第1款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51
第2款 受贿罪 51
第185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 51
第2款 挪用公款罪 51
第185条之一第1款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51
第2款 违法运用资金罪 52
第186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 52
第187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52
第188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53
第189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53
第190条第1款 逃汇罪 53
第2款 骗购外汇罪 54
第191条 洗钱罪 54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55
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 55
第193条 贷款诈骗罪 55
第194条第1款 票据诈骗罪 56
第2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 56
第195条 信用证诈骗罪 56
第196条第1款 信用卡诈骗罪 57
第2款 盗窃罪 57
第197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 57
第198条 保险诈骗罪 58
第199条 集资诈骗罪适用死刑的规定 58
第200条 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规定 58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59
第201条 逃税罪 59
第202条 抗税罪 59
第203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60
第204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 60
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0
第205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 61
第206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1
第207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1
第208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2
第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2
第2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62
第3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2
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 62
第210条第1款 盗窃罪 62
第2款 诈骗罪 62
第210条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63
第211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63
第212条 税款的追缴 63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63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63
第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63
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64
第216条 假冒专利罪 64
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64
第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65
第219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65
第220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65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65
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65
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 66
第223条 串通投标罪 66
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 66
第224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66
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67
第226条 强迫交易罪 68
第227条第1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68
第2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 68
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69
第 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69
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69
第230条 逃避商检罪 69
第231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69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70
第232条 故意杀人罪 70
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70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70
第234条之一第1款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70
第2款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71
第3款 盗窃、侮辱尸体罪 71
第235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 71
第236条 强奸罪 71
第237条第1款、第2款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71
第3款 猥亵儿童罪 71
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 71
第239条 绑架罪 72
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 72
第241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73
第242条第1款 妨害公务罪 73
第2款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73
第243条 诬告陷害罪 73
第244条 强迫劳动罪 74
第244条之一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74
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74
第246条 侮辱罪 诽谤罪 74
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75
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 75
第249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75
第250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75
第251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75
第252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 75
第253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75
第253条之一第1款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76
第2款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76
第254条 报复陷害罪 76
第255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76
第256条 破坏选举罪 76
第25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76
第258条 重婚罪 76
第259条 破坏军婚罪 76
第260条 虐待罪 77
第261条 遗弃罪 77
第262条 拐骗儿童罪 77
第262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77
第262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77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77
第263条 抢劫罪 77
第264条 盗窃罪 78
第265条 盗窃罪 79
第266条 诈骗罪 79
第267条 抢夺罪 79
第268条 聚众哄抢罪 80
第269条 抢劫罪 80
第270条 侵占罪 80
第271条 职务侵占罪 80
第272条 挪用资金罪 81
第273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 81
第274条 敲诈勒索罪 81
第275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82
第276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82
第276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82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82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82
第277条 妨害公务罪 82
第278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83
第279条 招摇撞骗罪 83
第280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83
第2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84
第3款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84
第281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84
第282条第1款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84
第2款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84
第283条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84
第284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84
第285条第1款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84
第2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84
第3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85
第286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85
第287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的有关犯罪 85
第288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85
第289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抢劫罪 85
第290条第1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85
第2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85
第291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86
第291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86
第292条 聚众斗殴罪 86
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 86
第294条第1款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87
第2款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87
第3款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87
第295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 88
第296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88
第297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88
第298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88
第299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 88
第300条第1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88
第2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88
第301条第1款 聚众淫乱罪 89
第2款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89
第302条 盗窃、侮辱尸体罪 89
第303条第1款 赌博罪 89
第2款 开设赌场罪 89
第304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89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89
第305条 伪证罪 89
第306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90
第307条第1款 妨害作证罪 90
第2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90
第308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 90
第309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 90
第310条 窝藏、包庇罪 90
第311条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90
第312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90
第313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91
第314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91
第315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 91
第316条第1款 脱逃罪 91
第2款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91
第317条第1款 组织越狱罪 91
第2款 暴动越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 92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92
第318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92
第319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 92
第320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92
第321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92
第322条 偷越国(边)境罪 93
第323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93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93
第324条第1款 故意损毁文物罪 93
第2款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93
第3款 过失损坏文物罪 93
第325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93
第326条 倒卖文物罪 94
第327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94
第328条第1款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94
第2款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94
第329条第1款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94
第2款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94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95
第330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5
第 331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95
第332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95
第333条 非法组织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 95
第334条第1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96
第2款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96
第335条 医疗事故罪 96
第336条第1款 非法行医罪 96
第2款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96
第337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96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97
第338条 污染环境罪 97
第339条第1款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97
第2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97
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97
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98
第2款 非法狩猎罪 98
第342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98
第343条第1款 非法采矿罪 98
第2款 破坏性采矿罪 99
第344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99
第345条第1款 盗伐林木罪 99
第2款 滥伐林木罪 99
第3款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 100
第346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100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00
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00
第348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 101
第349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101
第350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101
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02
第352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102
第353条第1款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2
第2款 强迫他人吸毒罪 102
第354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102
第355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103
第356条 毒品犯罪的再犯 103
第357条 毒品的定义及数量计算 103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3
第358条第1款、第2款 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103
第3款 协助组织卖淫罪 104
第359条第1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4
第2款 引诱幼女卖淫罪 104
第360条第1款 传播性病罪 104
第2款 嫖宿幼女罪 104
第361条 特定行业单位人员犯罪 104
第362条 特定行业单位人员犯包庇罪 104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104
第363条第1款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04
第2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105
第364条第1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 105
第2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105
第365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 105
第366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105
第367条 淫秽物品的界定 105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106
第368条第1款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106
第2款 阻碍军事行动罪 106
第369条第1款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106
第2款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106
第370条第1款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06
第2款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06
第371条第1款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106
第2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106
第372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107
第373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107
第374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107
第375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107
第2款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107
第3款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107
第376条第1款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108
第2款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108
第377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108
第378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108
第379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108
第380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108
第381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108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108
第382条 贪污罪 108
第383条 贪污罪的处罚 109
第384条 挪用公款罪 109
第385条 受贿罪 110
第386条 受贿罪的处罚 111
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 111
第388条 受贿罪 111
第388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111
第389条 行贿罪 111
第390条 行贿罪的处罚 111
第391条 对单位行贿罪 112
第392条 介绍贿赂罪 112
第393条 单位行贿罪 112
第394条 贪污罪 112
第395条第1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12
第2款 隐瞒境外存款罪 112
第396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 113
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罪 113
第九章 渎职罪 113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113
第398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114
第399条第1款 徇私枉法罪 114
第2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14
第3款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14
第399条之一 枉法仲裁罪 115
第400条第1款 私放在押人员罪 115
第2款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15
第401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115
第402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115
第403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115
第404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116
第405条第1款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116
第2款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116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16
第407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116
第408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 116
第408条之一 食品监管渎职罪 116
第409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17
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117
第411条 放纵走私罪 117
第412条第1款 商检徇私舞弊罪 117
第2款 商检失职罪 117
第413条第1款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118
第2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18
第414条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118
第415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118
第416条第1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18
第2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18
第417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118
第418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119
第419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119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19
第420条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 119
第421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 119
第422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 拒传、假传军令罪 119
第423条 投降罪 119
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 119
第425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119
第426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119
第427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120
第428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 120
第429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120
第430条 军人叛逃罪 120
第431条第1款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120
第2款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120
第432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120
第433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 120
第434条 战时自伤罪 120
第435条 逃离部队罪 120
第436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 121
第437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21
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121
第439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121
第440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 121
第441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 121
第442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121
第443条 虐待部属罪 121
第444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 121
第445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21
第446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121
第447条 私放俘虏罪 121
第448条 虐待俘虏罪 122
第449条 战时缓刑 122
第450条 本章适用范围 122
第451条 战时的界定 122
附则 122
第452条 本法的施行日期及相关法律的废止与保留 122
二、刑法修正案 12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12.25) 12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8.31) 12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12.29) 1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12.28) 12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2.28) 1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6.29) 13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2.28) 133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5.1) 135
三、单行刑法 143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12.29) 143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10.30) 144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145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2011.10.29) 146
四、立法解释 148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4.29) 148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8.31) 148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4.28) 149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4.28) 149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8.29) 149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12.28) 150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 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12.29) 150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 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12.29) 151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 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12.29) 151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性意见 152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和被羁押的 人的选举权问题的联合通知(1984.3.24) 152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劳教工作干警适用刑法关于 司法工作人员规定的通知(1986.7.10) 153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隐匿、 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主体范围” 问题的答复意见(2002.1.14) 153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 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2002.7.24) 154
六、司法解释 155
上编 总则部分 155
(一)综合 155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 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一)(1983.9.20) 155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 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二)(1983.12.30) 158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 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1985.8.21) 162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通知(1997.3.25) 168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 通知(1997.12.31) 169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的批复 (2007.4.13) 169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 的批复(2012.6.1) 169
(二)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70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不再核准类推案件的通知(1997.9.22) 170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7.10.1) 171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 若干问题的通知(1997.10.6) 172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1998.1.13) 172
1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 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 (1998.12.2.) 173
1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 效力问题的规定(2001.12.17) 173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九七刑法实施后发生的非法买卖枪支案 件,审理时新的司法解释尚未作出,是否可以参照1995年9 月20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 用枪支、弹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审理案件 请示的复函(2003.7.29) 174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 效力问题的解释(2011.5.1) 174
(三)犯罪 175
1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被告人犯罪时年龄问题的 电话答复(1991.7.22) 175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贩卖、运 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2.5.18) 176
1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 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2002.8.9) 176
19.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2003.4.18) 176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2006.1.23) 177
21.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节录)(2007.2.1) 179
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麻风病患者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问题的复 函(1955.10.15) 180
2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1983.9. 14) 180
2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 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6.15) 181
2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企业犯罪后被合并应当如何追究刑 事责任问题的答复(1998.11.18) 182
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 的解释(1999.7.3) 183
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2000.10.10) 183
2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 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2002.7.15) 184
29.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 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3.10.15) 184
(四)刑罚 184
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12.19) 184
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训诫问题的批复(1964.1.18) 185
32.公安部关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执行期间实行违法行为 如何处理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8.11) 185
3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 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5.1) 186
3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3.1) 187
35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在押未决犯保外就医期间是否折 抵刑期问题的联合批复(1964.5.3) 193
3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流窜盗窃犯屡拘屡逃其屡次被拘留的时间 是否可以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1964.12.17) 193
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被捕前在看守所隔离审查日期可否折 抵刑期的批复(1978.10.21) 194
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教养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1981.7.6) 194
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在判刑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行政 拘留的日期仍应折抵刑期的复函(1981.9.17) 194
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关扣留走私罪嫌疑人的时间可否折抵刑 期的批复(1988.2.9) 195
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犯罪的时间是否计入 服刑期问题的批复(1990.3.30) 195
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收容审查决定经行政判决撤销后,被收审 人又因同一事实被判刑原收审日期应否折抵刑期问题的答复 (1995.9.13) 196
4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被裁定减刑后 又经再审改判为无期徒刑应如何确定执行刑期问题的答复 (1995.12.25) 196
4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问 题的答复(1996.6.7) 196
4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刑满释放日期的批复(1990.9.27) 197
4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 答复(2001.11.30) 197
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7.1.1) 197
4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所犯 罪行特别严重能否判处无期徒刑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4.17) 198
49.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3.18) 198
5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 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1998.8.13) 199
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死刑被告人在 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复核案件的通知 (2003.11.26) 199
5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 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罪犯能否执行死刑问题的批复(1987.5. 12) 199
5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有漏罪 被判决后仍决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是否需要重新核准、死缓期 间从何时起计算问题的答复(1992.8.29) 200
5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2002.11.9) 200
5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12.19) 201
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2010.6.1) 202
5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8.1.13) 203
5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 如何处理的批复(2009.6.10) 203
(五)刑罚的具体运用 204
59.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10.1) 204
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2010.2.8) 210
6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和掌握“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问题的电话答复(1990.4.27) 216
6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能否判处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刑罚问题的答复(1994.2.5) 217
6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1987.8.26) 217
6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劳 改犯、劳教人员犯罪案件中执行有关法律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1984.3.3) 218
6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 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问题的答复(1989.10.25) 219
6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中几个 问题的批复(1990.6.11) 219
67.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六十一条中刑罚执 行完毕问题的答复(1995.8.3) 220
6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 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1984.4.16) 220
6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1998.5.9) 222
7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有 关问题的答复(2003.8.27) 223
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 立问题的批复(2004.4.1) 223
7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 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3.12) 223
7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2010.12.22) 225
7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敦促在 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2011.9.11) 229
7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刑事被告人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 罪犯如何认定立功问题的答复1991.1.12) 229
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数罪中有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如何实行数罪并罚的通知(1987.6.26) 230
77.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一人犯数罪可否分别判处死刑、死 缓再决定执行刑罚问题的答复(1993.8.7) 230
7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 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1993.4.16) 230
7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判处拘役或 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的批复(1981.7.27) 231
8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事隔 一段时间后被抓获,对前罪的余刑,应当如何计算的请示的答 复(1993.1.28) 231
8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 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1994.5.16) 232
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因漏罪、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 应如何处理的意见(2012.1.18) 232
8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缓刑问题的复函(1953.12.26) 232
84.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 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 (1998.9.17) 233
8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上诉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其缓刑考验期应从何时起算问题的批复(1964.9.19) 234
8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缓刑考验期内表现好的罪犯可否缩减其缓 刑考验期限的批复(1985.5.9) 234
8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被 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外 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1986.11.8) 234
8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 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担任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领导职务 问题的答复(1991.9.25) 235
8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否调动工作的批复(1997.1.20) 235
9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 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2002.4.18) 236
91.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纪要(1989.2.14) 236
9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规定(1991.10.8) 239
9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7.10.29) 241
9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规定(1997.11.8) 242
9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服刑中的罪犯减刑、假释的几点注意 事项的通知(1988.2.28) 244
9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规定(2012.7.1) 245
9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原审法院发现原判决 确有错误予以改判,原减刑裁定应否撤销问题的批复(1989. 1.3) 248
9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 (1993.4.10) 248
9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 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7.10) 250
10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1988.3.14) 252
10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 告(1989.9.7) 252
(六)其他规定 253
102.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中国证监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 复函(2000.4.30) 253
10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镇财政所所长是否适用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的批复(2000.5.4) 253
10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 通知(2000.6.5) 254
10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时间 效力的批复(2000.6.29) 255
10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 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如何认定身份问题的答复(2000.6.29) 255
107.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体认定 的请示》的答复(2000.10.8) 255
108.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 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 (2003.1.13) 255
下编 分则部分 256
(一)综合 256
1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 规定(1997.12.16) 256
1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 见(1997.12.25) 256
1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2.3.26) 256
1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2003.8.21) 257
11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7.11.6) 257
1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2009.10.16) 257
1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2011.5.1) 257
11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1985.7.18) 258
1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破坏计划生育 犯罪活动的通知(1993.11.12) 264
1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1.7) 265
1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 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2003.5.15) 266
12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 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16) 268
12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6.25) 282
12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5.7) 303
1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规定(二)》的通知(2010.6.21) 320
12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2011.11.21) 320
12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三)(2012.5.28) 321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 327
1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反攻倒算”案件的答复(1991. 7.12) 327
1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 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1.22) 327
12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处理反 动会道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1985.9.5) 328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 330
1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活动的紧急 通知(1988.2.9) 330
1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2009.9 11) 330
13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盗窃、 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的通知 (1993.12.1) 332
13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 (1986.12.9) 333
1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8.21) 334
1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使用的电动机是否构 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问题的批复(1993.8.4) 334
1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 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2.4.18) 335
13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 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1. 19) 335
1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1.11) 336
1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6.13) 337
1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 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995.9.20) 339
1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私藏钢珠枪犯 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通知(1993.12.17) 339
1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 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10.1.1) 340
1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 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5.10) 340
143.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 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 关问题的通知(2001.9.17) 343
14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 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2003.10.1) 344
14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 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8.11.3) 345
14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 则若干问题的解释(1993.10.11) 345
14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 肇事案件的通知(1987.8.21) 348
1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1) 349
14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 工作的意见(2011.12.30) 350
15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无证开采的小煤矿从业人员亦属于刑 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主体的批复(1987.7.10) 354
15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无照施工经营者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 故罪主体的批复(1988.3.16) 354
15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押犯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 的批复(1989.4.3) 354
15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厂(矿)区内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 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1992.3.23) 355
15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3.1) 355
(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57
15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犯 罪活动的通知(1992.8.3) 357
1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的通知(1993.8.3) 358
15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 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10) 359
15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 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1995.7.5) 361
15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有关鉴 定问题的通知(2001.5.21) 362
16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 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 纪要(2003.12.30) 362
16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 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3.26) 365
16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 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通知(2004.6.21) 367
16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 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5.27) 369
16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 油”犯罪活动的通知(2012.1.9) 370
16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 等纠纷案件审理的通知(1996.7.12) 372
16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2000.10.8) 372
附:《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表 376
16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二)(2006.11.16) 384
16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 通知(2011.5.1) 386
16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7.8) 386
17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 易法》的通知(1994.8.2) 393
1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1996.7.31) 394
17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 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00.10.16) 395
17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 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11.26) 395
17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 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2005.8.11) 398
17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 作人员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2002.9.23) 398
176.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21) 398
1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 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 释(1994.9.8) 405
17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 的决定》的通知(1995.7.8) 407
17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2000.9.14) 408
18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二)(2010.11.3) 409
18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节录) (2008.1.2) 410
1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 问题的批复(2000.5.12) 411
18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2011.1.4) 411
18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 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6.1) 414
18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2011.8.18) 416
18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12.16) 416
18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骗汇、逃汇犯罪 案件联席会议纪要(1999.3.16) 419
18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9.1) 420
18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 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1999.1.21) 421
19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2009.11.11) 422
191.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 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998.11.27) 424
19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 (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8.5.7) 424
19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2.3.16) 424
19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2002.11.7) 426
19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税务人员参与偷税犯罪 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1988.12.3) 428
19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9.23) 428
19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 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1994.6.3) 429
19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如 何定性问题的答复(1996.6.7) 430
19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 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0.17) 430
20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12.22) 433
20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7.4.4) 436
20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 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1.10) 437
20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1987.11.27) 440
2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有关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的通 知(1998.3.27) 441
2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23) 441
20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 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10.18) 445
20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 通知(1995.1.28) 445
2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5.24) 446
2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 定性问题的批复(2001.4.18) 447
210.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1998年4月18日以前 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处理的答复(2003.3.21) 448
2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 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02.2.11) 448
2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非法经营国际 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2003.4.22) 448
21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9.13) 450
2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 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8.23) 450
附: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禁止在饲 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451
2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惩处倒卖车、船 票的犯罪分子如何适用法律条款的问题的批复(1986.3.18) 453
2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9 9.14) 453
2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2000.12.9) 454
218.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 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3.4.2) 454
21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证员出具公证书有重大失实行为如 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9.1.15) 454
(五)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 455
2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人体重伤鉴 定标准(1990.7.1) 455
22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 定标准(试行)(1990.4.20) 461
222.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 464
22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 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1983.12.10) 470
22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