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3
第一章 法例 3
第二章 人 5
第一节 自然人 5
第二节 法人 14
第三章 物 29
第四章 法律行为 35
第一节 通则 35
第二节 行为能力 39
第三节 意思表示 41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47
第五节 代理 54
第六节 无效、撤销及效力未定 61
第五章 期日与期间 67
第六章 消灭时效 69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80
精选试题 85
第二编 债编 103
第一章 通则 103
第一节 债之发生 103
第二节 债之标的 120
第三节 债之效力 124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135
第五节 债之移转 136
第六节 债之消灭 139
第二章 各种之债 145
第一节 买卖 145
第二节 互易 169
第三节 交互计算 169
第四节 赠与 170
第五节 租赁 175
第六节 借贷 195
第七节 雇佣 202
第八节 承揽 205
第八节之一 旅游 214
第九节 出版 220
第十节 委任 224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230
第十二节 居间 235
第十三节 行纪 237
第十四节 寄托 240
第十五节 仓库 247
第十六节 运送 250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260
第十八节 合伙 261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 269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270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278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280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284
第二十三节 和解 285
第二十四节 保证 286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290
精选试题 294
第三编 物权 311
第一章 物权概说 311
第二章 所有权 318
第一节 通则 318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320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326
第四节 共有 331
第三章 地上权 336
第四章 永佃权 341
第五章 地役权 345
第六章 抵押权 349
第七章 质权 358
第一节 动产质权 358
第二节 权利质权 362
第八章 典权 365
第九章 留置权 370
第十章 占有 376
精选试题 382
第四编 亲属 405
第一章 通则 405
第一节 亲属之意义与分类 405
第二节 亲系、亲等及辈分 406
第三节 亲属关系之发生与消灭 410
第二章 婚姻 411
第一节 婚约 411
第二节 结婚 414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419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420
第五节 离婚 431
第三章 父母子女 442
第四章 监护 463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463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469
第五章 扶养 472
第六章 家 479
第七章 亲属会议 483
精选试题 489
第五编 继承 521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521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525
第一节 继承之效力 525
第二节 限定继承 526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528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530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532
第三章 遗嘱 534
第一节 通则 534
第二节 方式 535
第三节 遗赠 537
第四节 执行 538
第五节 撤回 539
第六节 特留分 540
精选试题 542
附录 历年试题 577
重点观念汇整 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