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纳税人如何避免税收违法 1
1.什么是税收违法行为? 1
2.税收违法与税收犯罪的界限 1
3.哪些特殊情形不认定为税收违法? 2
4.税收筹划、避税的税收违法风险性 2
5.税收违法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
6.税收违法会给纳税人带来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4
7.纳税人涉税风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6
第二章 办理税收业务中面临的风险点 7
第一节 税务登记 7
1.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7
2.不按法定程序注销税务登记有隐患 7
3.税务登记信息变更莫忽视 8
4.个体工商户停业前要按照规定办理停业手续 8
5.正确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9
第二节 账簿、凭证管理 9
1.账簿和记账凭证要保管好 9
2.在银行开设账号后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9
3.扣缴义务人要按规定设置账簿 10
第三节 纳税申报 10
1.节假日申报期限延期有明确规定 10
2.扣缴义务人不得逾期申报 11
3.个体定期定额户的销售额也要按期如实申报 11
第四节 税款征收 12
1.牢记税款的缴纳期限 12
2.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是违法行为 12
3.有特殊困难者方能申请延期纳税 12
4.欠缴税款被公告,企业信誉受影响 13
5.通过电话宣称为您办理退税的,不可轻信 13
6.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企业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13
7.纳税人要谨慎使用纳税担保 14
第五节 发票管理 14
1.开错发票不仅不能享受免税,而且还要缴税 14
2.购买个人生活用品,开发票时不得换开成办公用品 15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最好先认证,再办理其他手续 15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预缴税款的,不得申请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5.代理货物运输业户由地税局已代征企业所得税的,要防止出现重复纳税 16
6.公司被列为非正常户,会导致购货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16
7.学会鉴别真假发票很重要 16
8.开具发票不能使用英文 17
9.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和统一式样后,被简并取消的票种自2011年起不能继续使用 17
10.开具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18
11.发票转借、转让他人使用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18
12.发票缴销莫忽视 18
1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要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19
14.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 19
15.多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19
第三章 缴纳货物与劳务税中面临的风险点 21
第一节 增值税 21
一、征税范围 21
1.残次品、半成品、副产品取得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21
2.零售商促销商品应依法纳税 21
3.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 22
4.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税种,会造成误缴税款 22
5.企业整体转让要分清不同形式,确定是否征收增值税 23
6.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缴纳增值税 23
7.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4
8.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属免征增值税行为 24
9.享受增值税减免税如属于备案类,请先备案 24
10.免税权可以放弃,但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 25
11.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5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25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5
2.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必须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6
3.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没有销售额限制 26
4.享受增值税免税企业的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6
5.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7
三、税率与征收率 27
1.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27
2.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可选择征收率 28
3.一般纳税人从事典当业和寄售业可按简易办法征税 28
4.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9
5.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各种收入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缴税 30
6.发生销售返利行为,购货方单独开具的发票不能冲减当期收入 30
7.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新规定 30
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1
9.原材料转为工程物资时,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2
10.代垫运输费抵扣进项税问题要区别对待 32
11.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33
12.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4
13.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或劳务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34
14.纳税人发票、收款、货物流向不一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35
15.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属于失控发票,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35
16.生产销售行为中既有应税货物又有免税货物的,要正确划分进项税额 35
17.运输费用与装卸费用划分不清,会导致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36
18.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措施,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36
19.用于企业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7
20.所得税税前审批的非正常财产损失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7
21.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同时转出相应的运输费用已抵扣进项税额 37
22.一般纳税人注销时,未实现销售的库存不需要补缴增值税 38
第二节 出口退税 38
1.出口退(免)税,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38
2.三类企业出口的货物,只免税,不退税 39
3.国家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明确规定 39
4.办理出口退税,必须了解四个时限 40
第三节 消费税 40
一、税目与税率 40
1.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销售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40
2.白酒企业分设销售公司规避消费税有风险 41
3.果啤、调味料酒在征税上的区别 41
4.用于交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计算消费税 42
二、计税依据 42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43
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 44
1.请小心车辆购置税退税骗局 44
2.车购税完税证明丢失应当补办 44
第五节 营业税 44
1.高校承办各项比赛时向参赛方收取的报名费应征收营业税 44
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45
3.有县以上政府正式文件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45
4.境内企业委托境外个人在境外为该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个人取得的技术服务报酬应征收营业税 46
5.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46
第六节 征收管理 47
1.若销售价格明显偏低,请按正确顺序确定销售额 47
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明确规定 47
3.预收货款并已发出货物,即使未开具发票也要确认增值税销售收入 48
4.跨月发生销售退回,不能直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48
5.三种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9
6.一般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 49
7.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50
8.因质量等原因导致购买者退回时可要求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50
第四章 缴纳企业所得税中面临的风险点 52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52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52
1.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的,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52
2.转让财产等所得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3
3.并不是所有财政无偿拨入资金都不征税 54
4.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金中扣除 55
5.只有合理的工资薪金才能税前列支 55
6.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不宜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 56
7.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不是同一个概念 56
8.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必要条件是规定渠道、规定对象 57
9.未按规定报批的资产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57
10.不同行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有不同扣除标准 58
11.所得税月(季)报直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要正确填报相关表格 58
12.企业自查发现以前年度多计亏损,调整后有盈余的需加收滞纳金 59
13.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可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9
14.房地产企业发生的预售收入与结转完工收入要配比 60
15.房地产企业开发物业管理场所、幼儿园应按不同性质核算成本、费用 60
第三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61
1.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转长期待摊费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61
2.无偿将资产借给他人使用,相关折旧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1
3.以投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新规定 62
4.税法关于开办费的规定与会计处理有差异 62
第四节 税收优惠 63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期间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3
2.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63
3.非居民企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4
4.不是所有研发费支出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64
5.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享受加速折旧 65
6.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享受投资抵免政策,未满五年又出租的,需补缴已抵免的所得税税款 65
7.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比照软件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6
8.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不能人为调节减免期与非减免期的利润 66
9.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的优惠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减低税率类优惠不能叠加享受 66
10.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67
第五节 关联交易 67
1.税务机关认定为关联企业有严格标准 67
2.要按规定期限报送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年度申报表 68
3.不能及时提供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具体资料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68
第六节 征收管理 69
1.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会被鉴定为核定征收企业 69
2.注意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的申请时间 70
3.企业在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先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 70
4.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归属有明确规定 70
第五章 行政处罚中面临的风险点 72
1.注意听证权利的时间期限 72
2.不按期缴纳罚款会加处罚款 72
3.对省级国家税务局或省级地方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3
4.对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诉讼或申请裁决 73
5.申请行政复议有严格时间规定 73
6.注意税务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 74
7.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请行政诉讼 74
8.如有需要,请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三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75
9.办理行政许可有时限 75
第六章 账务处理中面临的风险点 76
1.库存现金 76
2.银行存款 77
3.其他货币资金 78
4.应收账款 79
5.应收票据 80
6.坏账准备 81
7.预付账款 82
8.其他应收款 83
9.材料采购 85
10.原材料 86
11.材料成本差异 88
12.库存商品 90
13.委托加工物资 92
14.周转材料 93
15.存货跌价准备 94
16.待处理财产损溢 95
17.固定资产 96
18.在建工程 98
19.累计折旧 98
20.固定资产清理 100
2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
22.长期股权投资 102
23.持有至到期投资 103
24.无形资产 104
25.长期待摊费用 106
26.短期借款 107
27.应付票据 108
28.应付账款 109
29.预收账款 110
30.应付职工薪酬 111
31.应交税费 112
32.应付股利 113
33.其他应付款 113
34.长期借款 114
35.应付债券 115
36.长期应付款 116
37.实收资本 117
38.盈余公积 119
39.资本公积 120
40.本年利润 121
41.利润分配 122
42.生产成本 123
43.制造费用 126
44.主营业务收入 128
45.其他业务收入 130
46.投资收益 131
47.营业外收入 132
48.主营业务成本 133
49.其他业务成本 134
50.营业税金及附加 136
51.销售费用 136
52.管理费用 138
53.财务费用 140
54.营业外支出 141
55.所得税费用 142
附录 143
刑法涉税条款 143
刑法修正案(八)涉税相关条款 1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5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169
后记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