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本书分别对自然法、自然法则和自然权利这三个重要概念从古希腊到近代早期的起源与发展,做出了深入的观念史研究,并试图阐明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内在关系。借助于这项具体研究,奥克利采用一种历史研究方法,试图建立观念之连续与中断的辩证关系。它一方面对传统的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的明确划分提出了挑战,构建了人类早期观念史发展的内在连续性;另一方面,对这一连续历史发展中的变化与非连续性做出了解释。在此基础上,奥克利探讨了作为道德与法律概念的“自然法”与作为科学概念的“自然法则”之间的关系及其背后的“自然”概念的内涵。在书中,奥克利讨论了学界一直热议的中世纪到近代的自然法转变问题,深入分析了近代早期的自然法著作家如何继受中世纪自然法思想中的内在张力,并对其做出了新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