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公司派生诉讼的理论困境与制度尴尬 1
一、选题缘起:公司派生诉讼的理论困境与制度尴尬 1
二、研究内容与思路 9
三、重要概念的界定 11
(一)公司派生诉讼 11
(二)公司 14
第二章 公司派生诉讼的理论基础:公司人格理论的演变及其对公司派生诉讼的影响 17
一、公司人格理论演变及其影响 18
(一)传统公司人格理论 18
(二)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发现:公司人格理论的演变 37
(三)公司人格理论演变的影响:公司复杂治理结构的必要性 51
二、公司派生诉讼的理论基础 56
(一)公司派生诉讼的起源:与公司独立人格理论的妥协与抗争 56
(二)重审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关系:为派生诉讼寻找理论支持 65
(三)派生诉讼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68
三、派生诉讼的反对制度: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原因及表现 72
(一)资本多数决原则:控制权向大股东集中 73
(二)商事判断原则:控制权向管理者集中 84
四、本章小结 92
第三章 公司派生诉讼的制度价值:为派生诉讼划定边界 94
一、派生诉讼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94
(一)公司代理成本的产生 95
(二)控制代理成本的内部机制 100
(三)控制代理成本的外部机制 105
(四)派生诉讼在控制代理成本中的作用 109
二、派生诉讼的功能定位 113
(一)派生诉讼功能概述 113
(二)派生诉讼的赔偿功能 115
(三)派生诉讼的阻遏功能 124
(四)赔偿与阻遏功能的比较研究与功能定位 134
三、派生诉讼与直接诉讼 141
(一)派生诉讼的特点 141
(二)派生诉讼与公司直接诉讼 146
(三)派生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 149
四、派生诉讼的比较法研究 171
(一)英国法 171
(二)美国法 178
(三)加拿大法 183
(四)德国法 185
(五)日本法 189
五、本章小结 197
第四章 公司派生诉讼制度构造之一:适当的限制 200
一、派生诉讼制度困境之一:无价值的诉讼过剩 200
二、对原告的限制:资格要求与诉讼担保 203
(一)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 203
(二)诉讼担保的限制 226
三、对诉讼可请求范围的限制:被告人选与被诉事项 230
(一)派生诉讼的被告范围 230
(二)被诉事项范围 236
四、前置程序的设置:配置决定诉讼价值和继续进行的权力 239
(一)诉前请求的必要性 239
(二)请求的程序安排 242
(三)决定诉讼进行的机关 249
(四)审查标准的建立 262
五、本章小结 275
第五章 公司派生诉讼制度构造之二:充分的激励 277
一、派生诉讼制度困境之二:有价值的诉讼不足 277
二、提供充分的诉讼激励 279
(一)公司对原告的费用补偿 279
(二)根据案件胜败回报股东 282
(三)特定情形下的直接受偿权 284
(四)按照非财产案件收费 285
(五)有条件付费规则 286
(六)或然性报酬规则 288
三、设置便利的举证程序 302
(一)与举证相关的两个阶段和三个问题 302
(二)证据获取的途径 305
四、提供替代性的救济途径——以派生仲裁为例 308
(一)背景 308
(二)派生仲裁的适用 311
五、本章小结 313
第六章 我国公司派生诉讼制度之再造:一个基本模型的构建 315
一、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315
(一)我国的立法规定 315
(二)我国的司法审判情况 317
二、代结论——一个解决我国派生诉讼问题的基本模型的构建 326
(一)模型的概述:意义、前提和挑战 326
(二)模型的基本内容 331
三、总结与展望 340
参考文献 343
后记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