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1
第一章 比赛项目与分组 1
第一条 比赛项目 1
第二条 年龄与分组 2
第二章 速滑跑道 2
第三条 标准跑道 2
第四条 其它规格的跑道 3
第五条 跑道分界线 3
第六条 防止意外事故的规定 3
第七条 跑道丈量与标记 3
第八条 全国比赛跑道的规定 5
第九条 冰场的准备工作 5
第三章 抽签与编排 6
第十条 抽签会议 6
第十一条 第一次抽签 6
第十二条 第二次抽签 7
第十三条 第三次抽签 7
第十四条 道次 8
第十五条 短距离全能比赛的抽签 8
第十六条 单项速滑比赛的抽签 9
第十七条 两项和三项速滑比赛的抽签 9
第十八条 抽签后退出比赛的规定 10
第十九条 调整比赛组次顺序的规定 10
第四章 裁判员及其职权 10
第二十条 裁判员人数 10
第二十一条 裁判长 11
第二十二条 副裁判长 12
第二十三条 发令员和助理发令员 12
第二十四条 终点裁判员 12
第二十五条 计时长和计时员 13
第二十六条 人工计时 14
第二十七条 电动计时 14
第二十八条 记圈员 15
第二十九条 弯道监视员 15
第三十条 换道区指示员和监视员 15
第三十一条 终点记录员 15
第三十二条 记录长和记录员 16
第三十三条 检录员 16
第三十四条 宣告员 16
第三十五条 气象员 17
第五章 滑跑规则 17
第三十六条 运动员参加比赛的规定 17
第三十七条 逆时针滑跑与交换跑道 17
第三十八条 关于起点召集的规定 17
第三十九条 起跑 18
第四十条 不许切断雪线的规定 18
第四十一条 发生妨碍和碰撞责任的规定 18
第四十二条 两运动员可允许的间距 19
第四十三条 不许伴跑或带跑 19
第四十四条 到达终点 19
第四十五条 不准用预、决赛方式 20
第四十六条 重新滑跑的规定 20
第四十七条 禁止使用兴奋剂 20
第六章 比赛结果 21
第四十八条 公布成绩 21
第四十九条 参加部分项目比赛的规定 21
第五十条 记算分数的方法 21
第五十一条 参加全能项目比赛的规定 22
第五十二条 冠军的确定 22
第五十三条 授奖仪式 22
第五十四条 成绩册 23
第七章 意见与取消比赛资格 23
第五十五条 意见 23
第五十六条 取消比赛资格 24
第八章 全国纪录 25
第五十七条 承认全国纪录的项目 25
第五十八条 新纪录的申请、审查和上报手续 25
第五十九条 上报破纪录的规定 26
第六十条 不承认破全国纪录的规定 26
附表一 破全国纪录报告表 27
400米标准速滑跑道图说明 27
附表二 男子成年速度滑冰竞赛卡片 29
附表三 速滑全能分数计算表 30
第二部分 短跑道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42
第一章 短跑道速滑跑道 42
第一条 标准跑道的规格 42
第二章 比赛 44
第二条 比赛项目 44
第三条 会期 44
第四条 出发形式 45
第五条 比赛办法 45
第六条 计分办法 46
第七条 冠军的确定 46
第三章 滑跑规则 46
第八条 运动员参加比赛的规定 46
第九条 运动员的服装及冰刀 47
第十条 点名 47
第十一条 超越 47
第十二条 阻碍 47
第十三条 援助 47
第十四条 缩短距离 48
第十五条 取消资格 48
第十六条 扣圈 48
第十七条 接力赛 48
第十八条 意见 49
第十九条 禁止使用兴奋剂 49
第二十条 全国纪录 49
第四章 裁判员及其职权 49
第二十一条 裁判员的组成 49
第二十二条 裁判员职权 50
第二十三条 关于冰面工作人员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