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特定时期的特定权利——与各年龄段相关的法律权利 3
第一节 0—12周岁的法律权利 3
胎儿的继承份额保留权 3
出生时民事权利能力获得权 5
孕妇不适用死刑权 7
母亲婚姻稳定权 8
母亲获得劳动保护权 11
母亲治安管理行政拘留豁免权 13
母亲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权 16
6周岁获得义务教育权 18
10周岁获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权 20
在父母离婚时发表意见权 22
12岁准许驾驶自行车权 24
第二节 13—17周岁的法律权利 27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开始 27
治安管理处罚减轻或免除权 29
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权 31
14—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权 34
16周岁准许驾驶电动车权 36
未成年犯的从宽处理权 38
接受治安询问时监护人在场权 40
被收养权 42
16周岁获得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权 44
16周岁提前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权 47
单独居住权 49
参加工作获得劳动保护权 51
犯罪时获得法律援助权 53
讯问和审判时法定代理人到场权 56
第三节 18—30周岁的法律权利 59
女满20岁,男满22岁,可缔结婚姻权 59
21周岁获得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权 61
23岁女性结婚为晚婚权 64
满30周岁具有收养权 66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8
18周岁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权 70
可服兵役 72
大学毕业生超年龄服兵役权 74
申请小汽车驾驶证 77
申请大货车驾驶证 79
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 81
第四节 31—59周岁的法律权利 84
女性工人满50周岁退休权 84
46周岁获得永久效力身份证权 86
55周岁女性干部退休权 88
55周岁男性工人退休权 91
第五节 60—80周岁的法律权利 94
步入法律规定的老年年龄 94
60周岁男性干部退休权 96
不适用行政拘留权 99
不适用死刑权 101
从轻、减轻刑事处罚权 103
获得低收入老人津贴权 105
第二章 绝大多数成年人的权利——成年后不区别年龄段的法律权利 111
第一节 婚姻家庭权 111
婚姻自由权 111
生育权 113
监护权 115
探望权 118
夫妻财产权 120
男女婚姻家庭平等权 123
夫妻人身权 125
同居权 127
亲属权 129
夫妻扶养权 131
受赡养权 133
第二节 劳动就业权 136
平等就业权 136
休息休假权 138
取得劳动报酬权 141
劳动安全卫生权 143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145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148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150
第三节 其他权利 153
相邻权 153
地役权 155
留置权 157
建设用地使用权 160
采光权 162
日照权 164
景观权 166
批评、建议权 169
控告、检举权 171
第三章 普遍性的权利——不区别年龄段的法律权利 175
第一节 政治民主权利 175
言论、出版自由权 175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 177
宗教信仰自由权 179
人格尊严权 180
平等权 183
人权 185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187
第二节 身体、财产权 190
生命权 190
健康权 192
自由权 194
名誉权 197
隐私权 199
姓名权 202
肖像权 204
继承权 207
财产所有权 210
第三节 消费权利 213
安全权 213
消费知情权 215
自主选择权 217
公平交易权 219
消费求偿权 221
人格尊严和民族习惯受尊重权 223
第四节 知识产权 225
著作权 225
作品的发表权 228
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230
复制权 233
整理权 236
翻译权 238
汇编权 240
作品合理使用权 243
信息网络传播权 246
改编权 249
出版者权 251
专利权 254
请求保护权 257
专利转让权 259
许可实施权 262
第五节 诉讼权利 264
民事起诉权 264
民事撤诉权 267
民事上诉权 269
民事申请执行撤销权 271
民事执行异议权 273
行政诉讼的起诉权 275
行政诉讼中的辩论权 278
申请停止行政行为执行权 280
选择先行复议权 283
请求追究违法人员责任权 286
要求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案件权 289
法律援助权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