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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唐德华,孙秀君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4
  • ISBN:7801617185
  • 页数:691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为合同法新编教程。

绪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制订 3

一、我国合同法律制度建设的历史回顾 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制订 14

第一编 总论 25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25

第一节 合同 25

一、合同的涵义 25

(一)合同是民事行为 26

(二)合同是双方行为 26

(三)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6

二、合同的分类 27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7

(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28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28

(四)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8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29

第二节 合同法 29

一、我国合同法体系 29

(一)宪法 29

(二)民法通则 30

(三)合同法律 30

(四)合同法规、规章 31

(五)地方性合同法规、规章 31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的司法解释 31

(七)中国缔结、参加或承认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32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2

(一)平等原则 33

(二)合同自由原则 34

(三)诚实信用原则 35

(四)公平原则 37

(五)合法原则 39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41

第一节 合同的成立 41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 41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 42

第二节 订立合同的主体 43

一、合同能力 43

(一)民事权利能力 43

(二)民事行为能力 45

二、合同主体的类别 47

(一)自然人 47

(二)法人 47

(三)其他组织 50

第三节 订立合同的程序 50

一、要约 51

(一)要约概述 51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 52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54

(四)要约的失效 56

二、承诺 58

(一)承诺的生效条件 58

(二)承诺的生效 63

(三)承诺的撤回 65

三、合同订立的方式 66

(一)确认书 66

(二)依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订立合同 67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69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69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69

第四节 合同的一般条款 71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71

二、标的 72

三、数量 72

四、质量 73

五、价款或者报酬 74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4

七、违约责任 76

八、争议解决的方法 76

第五节 合同的形式 77

一、口头形式 78

二、书面形式 78

(一)一般书面形式 78

(二)公证形式 80

(三)鉴证形式 81

(四)批准形式 82

(五)登记形式 82

三、其他形式 83

第六节 合同订立中的代理 83

一、代理概述 83

二、代理订立合同的若干问题 86

第七节 格式合同 90

一、格式合同概述 90

二、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 93

(一)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93

(二)提示或者说明的义务 94

三、格式条款的无效 94

(一)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的 95

(二)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情形的 96

(三)格式条款提供者免除自己责任 96

(四)格式条款提供者加重对方责任 96

(五)格式条款提供者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 96

四、格式条款的解释 97

第八节 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过失责任 100

一、缔约过失责任概述 100

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情形 102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 103

四、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104

第九节 合同解释 106

一、合同解释概述 106

二、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 107

三、合同解释的基本方法 108

四、合同解释的效力 109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111

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 111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 111

(一)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12

(二)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113

(三)合同标的须确定、可能 114

(四)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15

(五)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116

第二节 效力待定合同 119

一、效力待定合同概述 119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120

三、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122

(一)因无权代理订立合同的种类 122

(二)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123

(三)表见代理 124

(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126

四、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127

第三节 可撤销的合同 128

一、可撤销合同概述 128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129

三、显失公平的合同 131

四、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133

五、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134

六、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135

七、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 136

第四节 合同的无效 138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138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139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40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41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41

六、免责条款的无效 142

第五节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43

一、合同的自始无效和部分无效 144

(一)合同的自始无效 144

(二)合同的部分无效 144

(三)合同中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145

二、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46

(一)返还财产 147

(二)折价补偿 148

(三)赔偿损失 148

(四)追缴财产 149

(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50

第四章合同的担保 152

第一节 合同的担保 152

第二节 保证 153

一、保证和保证人 153

(一)保证 153

(二)保证人 154

二、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156

(一)保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56

(二)保证方式 158

三、保证责任 160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和保证责任 160

(二)保证期间和保证责任 161

(三)主合同变更和保证责任 162

(四)无保证人资格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的民事责任承担 162

(五)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163

(六)保证人的追偿权 163

第三节 抵押 164

一、抵押和抵押物 164

(一)抵押 164

(二)抵押物 165

二、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167

(一)抵押合同 167

(二)抵押物登记 168

三、抵押的效力 169

(一)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 169

(二)抵押权效力及于孳息 169

(三)抵押权与承租权 170

(四)对抵押权的涤除权 170

(五)抵押权从属于债权 171

(六)抵押权人的物权请求权 172

四、抵押权的实现 172

(一)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172

(二)抵押权实现的优先次序 173

(三)抵押权实现的特别法律规定 173

(四)抵押权实现后,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追偿权 174

五、最高额抵押 174

第四节 质押 175

一、动产质押 175

(一)动产质押和质物 175

(二)质押合同 176

(三)质押的效力 176

(四)质押权的实现 177

二、权利质押 178

(一)权利质押和可质押的权利 178

(二)权利质押合同的生效 179

(三)权利质押的实现方法 180

第五节 留置 183

一、留置与留置权 183

二、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84

(一)优先受偿权 184

(二)拍卖、变卖权 184

(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184

三、留置权的消灭 185

第六节 定金 185

一、定金及其作用 185

二、定金合同 186

三、定金的数额 187

第七节 担保合同的无效认定和处理 187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认定 187

(一)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188

(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188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处理 188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190

第一节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190

一、全面履行原则 190

(一)合同履行的主体 191

(二)合同履行的标的 192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 193

(四)合同履行的地点 194

(五)合同履行的方式 195

二、实际履行原则 195

三、诚实信用原则 198

第二节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履行 200

一、协议补充 201

二、规则补充 202

三、法定补充 203

(一)质量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203

(二)价款或者报酬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204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206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206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206

(六)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207

第三节 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207

一、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207

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209

第四节 双务合同履行的特殊问题 210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211

二、后履行抗辩权 213

三、不安抗辩权 215

第五节 债的保全 217

一、债的保全概述 217

二、代位权 218

(一)代位权概述 218

(二)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219

(三)代位权的行使 220

三、撤销权 221

(一)撤销权概述 221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 222

(三)撤销权的行使 223

第六节 合同履行的其他问题 224

一、债权人发生变化时的履行问题 224

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问题 225

三、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规则 226

四、当事人不因某些变动而影响合同的履行 227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229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229

一、合同变更概述 229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230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232

四、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确,视为未变更 232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233

一、合同转让概述 233

二、合同权利的转让 234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235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通知 236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 236

三、合同义务的移转 237

(一)合同义务的移转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38

(二)合同债务移转的效力 238

四、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239

(一)合同承受 239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和分立引起的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240

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43

第一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243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245

一、合同解除概述 245

二、合同的约定解除 247

三、合同的法定解除 248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249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50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51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53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253

四、合同解除的程序 254

五、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256

第三节 抵销 259

一、法定抵销 259

(一)法定抵销及其要件 259

(二)抵销权的行使和效力 261

二、合意抵销 262

第四节 提存 264

一、提存原因 264

二、提存的当事人 265

(一)提存人 265

(二)债权人 265

(三)提存机关 265

三、提存标的 265

四、提存方法 266

五、提存的效力 266

(一)标的物提存后的风险负担 266

(二)标的物提存期间收益的归属和费用的负担 267

(三)提取提存物的权利和期限 267

第五节 免除 268

一、债务的免除概述 268

二、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 270

第六节 混同 270

一、混同概述 270

二、混同的法律效果 271

第七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和效果 272

一、后合同义务 272

(一)后合同义务概述 272

(二)后合同义务的具体内容 273

二、合同终止后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4

第八章违约责任 276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276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认定 278

一、违约行为 278

二、归责原则 281

第三节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83

一、继续履行 284

(一)继续履行概述 284

(二)继续履行的条件 284

二、支付违约金 287

(一)违约金概述 287

(二)惩罚性违约金 288

(三)赔偿性违约金 289

三、损害赔偿 290

(一)损害赔偿概述 290

(二)损害赔偿的构成 290

(三)损害赔偿的范围 291

(四)完全赔偿原则的限制规则 291

(五)约定损害赔偿责任 294

(六)赔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294

四、支付定金 294

(一)定金概述 294

(二)定金的适用 296

(三)定金与其他责任形式 296

五、其他补救措施 297

第四节 违约责任的免除 297

一、不可抗力的认定 298

(一)不可预见性 298

(二)不可避免性 298

(三)不可克服性 299

(四)履行期间性 299

二、不可抗力的范围 300

三、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301

(一)应当及时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301

(二)应当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和理由 301

(三)当事人一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关的证明,证明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01

第五节 责任竞合 302

第九章合同纠纷的解决 305

第一节 合同纠纷概述 305

一、因合同的订立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306

(一)要约和承诺引起的合同是否成立的纠纷 306

(二)因合同条款不完备而引起的合同成立与否的纠纷 308

(三)因合同不具备形式要件而引起的合同的纠纷 308

(四)因合同内容违法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310

二、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 311

(一)违反合同规定拒不交货产生的纠纷 311

(二)不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引起的纠纷 311

(三)不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 312

(四)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313

(五)未按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履行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313

(六)不按合同规定收货引起的纠纷 314

(七)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或报酬履行合同而引起的纠纷 314

(八)因拖欠货款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315

(九)因运输途中的货损而引起的纠纷 315

三、因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315

(一)因合同的转让而引起的纠纷 316

(二)因变更合同内客而引起的纠纷 317

(三)因解除合同而发生的合同纠纷 317

四、因代理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318

(一)因委托书授权不明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318

(二)无权代理引起的合同纠纷 319

(三)滥用代理权引起的纠纷 319

(四)转代理引起的合同纠纷 319

(五)因违法代理而引起的纠纷 320

五、因担保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320

(一)因被担保的合同发生争议而引起的有关担保的纠纷 321

(二)因担保合同本身而发生的纠纷 323

第二节 合同纠纷的和解解决 324

一、合同当事人和解解决方式的适用范围与法律效力 325

二、合同当事人和解解决合同纠纷的原则与程序 327

(一)双方当事人和解解决合同纠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27

(二)双方当事人和解解决合同纠纷应遵循的基本程序 329

第三节 合同纠纷的调解解决 330

一、行政调解合同纠纷的特征 332

二、行政调解合同纠纷的原则、程序、法律效力 333

(一)行政调解合同纠纷的原则 333

(二)行政调解合同纠纷的程序 333

(三)行政调解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 334

三、合同纠纷的工商调解 334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的范围 335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的原则 335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的程序 336

第四节 合同纠纷的仲裁解决 338

一、仲裁的基本原则 341

(一)自愿原则 341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41

(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342

(四)独立仲裁原则 342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343

(一)协议仲裁制度 343

(二)或裁或审制度 343

(三)一裁终局制度 344

(四)回避制度 345

(五)不公开审理和开庭辩论制度 345

(六)先行调解与自愿和解制度 345

(七)自觉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制度 346

三、仲裁协议 346

(一)仲裁协议及其作用 346

(二)仲裁协议的形式 347

(三)仲裁协议的内容 350

(四)仲裁协议的效力 351

(五)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体现 353

四、仲裁程序的一般规定 356

(一)申请和受理 356

(二)仲裁庭的组成 356

(三)开庭和裁决 356

五、仲裁申请和受理 357

(一)申请仲裁的条件和程序 358

(二)对申请仲裁的有关要求和手续 360

(三)仲裁受理 360

(四)仲裁代理人 362

(五)仲裁答辩 363

(六)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363

(七)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365

六、仲裁庭的组成 366

(一)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 366

(二)仲裁庭的组成程序 368

(三)仲裁员的选定和指定 368

(四)仲裁员的回避 369

(五)仲裁员的纪律 370

七、开庭与裁决 371

(一)开庭准备 371

(二)仲裁庭调查 372

(三)仲裁庭辩论 374

(四)仲裁庭调解 375

(五)作出裁决 376

八、仲裁裁决的撤销 377

九、仲裁裁决的执行 379

(一)申请执行的提出 379

(二)不予执行的情形 380

(三)执行的中止和终止 384

(四)执行措施 387

第五节 合同纠纷的诉讼解决 390

一、起诉和受理 390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391

(二)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91

(三)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91

(四)起诉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92

(五)原告起诉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 393

二、管辖的确定 395

(一)级别管辖 395

(二)地域管辖 395

(三)指定管辖 396

(四)移送管辖 396

三、诉讼当事人 397

(一)原告与被告 397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398

(三)共同诉讼人 401

(四)第三人 402

四、法定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 410

(一)法定代表人 410

(二)诉讼代理人 411

五、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412

(一)举证责任的负担 413

(二)举证责任的免除 414

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414

(一)财产保全 414

(二)先予执行 416

七、法庭审理 417

(一)开庭准备阶段 417

(二)法庭调查阶段 418

(三)法庭辩论阶段 418

(四)法庭调解阶段 419

(五)评议宣判阶段 419

八、合同纠纷的上诉程序 422

(一)上诉的条件 423

(二)上诉的受理 424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 425

(四)上诉案件的裁判 428

九、合同纠纷的审判监督程序 429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430

(二)再审案件的审判 431

十、督促程序 432

(一)督促程序的适用条件 433

(二)受理和裁定 433

(三)债务人的异议 434

十一、执行程序 434

(一)执行根据 435

(二)执行开始的方式 437

(三)执行措施 438

(四)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制度 441

第十章合同的管理 444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合同管理 444

一、市场经济秩序及其维护 444

二、合同管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446

三、合同管理的作用与意义 447

第二节 合同管理的原则 450

一、合同管理原则概述 450

二、合同管理原则的内容 452

(一)依法管理原则 452

(二)制止违法活动,保护合法经营原则 453

(三)加强管理与提供服务相结合原则 455

(四)统一管理与分工协作相结合原则 457

第三节 我国合同管理体系 459

第四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 462

一、合同鉴证 462

(一)鉴证的范围 463

(二)鉴证管辖 463

(三)鉴证审查的内容 463

(四)鉴证程序 464

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466

(一)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466

(二)合同诈骗的认定与处罚 467

(三)利用合同侵占、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471

(四)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行为的认定及其处罚 473

第二编 分论 477

第十一章买卖合同 477

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 477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477

二、买卖合同与其他类似合同的区别 478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480

四、买卖合同的内容 481

(一)包装条款 481

(二)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 482

(三)结算方式 482

(四)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486

第二节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86

一、出卖人的义务 487

(一)交付标的物并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 487

(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489

(三)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 491

二、买受人的义务 492

(一)给付价款的义务 492

(二)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493

(三)拒收时的保管义务 493

第三节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负担 494

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494

二、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负担 496

第四节 几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500

一、房屋买卖合同 500

(一)房屋买卖合同概述 500

(二)房屋买卖的主要政策法律依据 501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 508

(四)房屋买卖中的优先购买权 510

(五)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12

(六)房屋买卖程序 514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517

(一)法律对分期付款出卖人避免风险的特别约定的限制 518

(二)有关合同解除的特别规定 519

三、凭样品买卖 520

四、试用买卖合同 521

五、招标投标买卖 522

六、拍卖 523

第五节 参照买卖合同规定的合同 526

一、其他有偿合同 526

二、互易合同 527

第十二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530

第一节 供用电合同概述 530

一、供用电合同的概念 530

二、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 531

三、供用电合同的作用 532

第二节 供用电合同的订立 533

一、订立供用电合同的原则 533

二、供电人的资格限定 534

三、供用电合同的一般条款 535

第三节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537

一、供电人的义务 537

(一)按规定和约定供电的义务 537

(二)中断供电应事先通知用电人的义务 538

(三)及时抢修的义务 539

二、电用人的基本义务 540

(一)按照规定和约定交付电费 540

(二)按规定和约定用电的义务 540

第四节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 540

一、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的法律适用 540

二、供用水合同 541

三、供用天然气合同 542

(一)签订供用天然气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542

(二)天然气的输送管理 545

(三)商品气的气质、计量、计价和结算 546

(四)违章供气、违章用气的法律责任 547

四、供用热力合同 548

第十三章 赠与合同 551

第一节 赠与合同概述 551

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552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 552

二、赠与合同的效力 553

(一)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553

(二)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 553

(三)瑕疵担保责任 554

第三节 赠与合同的撤销 556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556

(一)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556

(二)赠与财产已交付的,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 557

(三)部分交付赠与财产的,对未交付部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557

(四)不得撤销赠与的两种情况 557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559

(一)赠与人的法定撤销事由 559

(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事由 560

第四节 附义务赠与 561

一、义务的履行 562

二、瑕疵担保责任 562

第十四章 借款合同 564

第一节 银行借款合同 564

一、银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564

(一)银行借款合同的概念 564

(二)借款合同的特征 564

二、借款合同的种类 566

三、借款合同与联营合同的区别 568

第二节 借款合同的订立 571

一、订立借款合同的原则 571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原则 571

(二)订立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71

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572

(一)借款种类 572

(二)借款币种 573

(三)借款用途 573

(四)借款数额 573

(五)借款利率 574

(六)借款期限 574

(七)还款方式 575

(八)违约责任 575

三、银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资格限制 575

(一)借款人取得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575

(二)贷款人发放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 578

第三节 借款合同的担保 579

一、保证贷款 579

(一)保证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 579

(二)保证贷款中的保证人资格 581

(三)保证贷款中的保证责任 582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 584

(五)签订保证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584

二、抵押贷款 586

(一)抵押的概念及抵押权的法律特征 586

(二)抵押物的概念、种类、占管以及对抵押物的处分 587

(三)抵押贷款额的确定 590

(四)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 591

(五)关于房地产抵押的几个问题 593

(六)抵押无效的补救办法 596

(七)签订抵押合同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596

三、质押贷款 598

(一)质押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598

(二)动产质押 600

(三)权利质押 602

(四)质押合同 604

第四节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05

一、借款人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义务 605

二、借款人收取和使用借款的义务 610

三、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义务 611

四、借款人按期返还借款的义务 612

五、贷款人的依约提供借款义务 613

六、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利 614

第五节 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 617

一、企业间相互借贷的必要性 617

二、企业间相互借贷的可能性 618

三、企业间签订借款合同的作用 618

四、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 619

第六节 民间借款合同 621

一、民间借款合同概述 621

(一)民间借贷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621

(二)民间借贷的成因 622

(三)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623

二、我国合同法对自然人借款合同的规定 624

三、自然人之间有偿借款合同的利率限制 625

四、高利贷 625

(一)高利贷的性质和特征 626

(二)如何识别高利贷 626

五、自然人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629

第十五章租赁合同 631

第一节 租赁合同概述 631

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631

(一)租赁制度的历史演变 631

(二)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633

(三)租赁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比较 636

二、租赁权的性质 640

(一)租赁权的性质 640

(二)租赁权的物权化 641

第二节 租赁合同的主体、客体和种类 643

一、租赁合同的主体 643

二、租赁合同的客体 644

三、租赁合同的种类 645

第三节 租赁合同的订立 646

第四节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51

一、出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和承租人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651

(一)出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651

(二)承租人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651

二、对租赁物的维修、保管义务 652

(一)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652

(二)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 653

三、对租赁物有益费用的权利义务 653

四、转租中的权利义务 654

五、对租赁物收益的归属 655

六、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655

(一)支付期限 655

(二)承租人违反按时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 655

七、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656

八、租赁权的物权效力 657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设定的物权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57

(二)承租人的先买权 658

九、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658

第五节 租赁合同的终止 659

一、不定期限租赁合同的解除 659

二、承租人因租赁物瑕疵而解除合同 659

三、租赁期间届满 660

第六节 房屋租赁合同 661

一、房屋租赁合同概述 661

(一)房屋租赁概述 661

(二)房屋租赁的类型 662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 666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 667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 667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客体 670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671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 676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 677

(一)出租方的义务 677

(二)承租方义务的履行 681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683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 683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687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 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