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义士出国访问 2
第一节 日本 2
一、驻日大使馆电呈外交部鉴核关於反共义士访日侨团事(民国四十三年二月十八日) 2
二、大阪华侨总会致电外交部等邀请义士至日游历(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日) 3
三、留日华侨联合总会会长林以文等致电外交部邀请义士赴日游览(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3
四、留日长崎华侨总会会长薛春花致电外交部邀请义士赴长崎访问(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4
五、外交部致电驻日大使馆请向日政府洽商义士访问侨胞事(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4
六、驻日大使馆电复外交部日政府请以观光名义访日并勿过於夸张(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三日) 5
七、外交部致电驻日本大使馆请洽日政府关於义士签证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二十日) 6
八、驻日大使馆致电外交部请示知关於义士赴日签证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7
附件:亚东司呈请鉴核义士访日事 8
九、外交部情报司致函行政院反共义士就业辅导处等关於义士访日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三十日) 9
十、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六组致函外交部长叶公超请转电驻日大使馆协助义士访问团(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10
十一、驻横滨总领事馆电呈外交部关於欢迎反共义士情形(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九日) 11
十二、驻大阪总领事馆电呈外交部关於义士抵达大阪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六日) 14
十三、驻日大使馆电请外交部鉴核关於义士在东京活动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六日) 15
十四、驻长崎领事馆致电外交部关於义士在福冈访问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九日) 15
十五、驻大阪总领事馆电知外交部关於义士结束关西访问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16
十六、驻长崎领事馆电呈反共义士至福冈长崎访问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16
附件一:福冈长崎留日华侨各界欢迎反共义士访问日程表 18
附件二:长日新闻(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18
十七、驻大阪总领事馆电呈反共义士访问关西报告及照片等(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20
附件一:反共义士访问关西华侨活动情形报告 20
附件二:关西留日华侨各界欢迎反共义士访日日程表 24
十八、驻日大使馆呈报外交部义士在东京等地访问情形(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25
附件一:反共义士在东京日程记略 26
附件二:留日华侨各界欢迎反共义士访日日程表 28
第二节 菲律宾 30
一、驻菲大使馆电知外交部菲外部将予义士签证便利(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日) 30
二、驻菲大使馆电知外交部菲各侨民团体邀请义士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四日) 30
三、驻菲大使馆电请外交部指示关於义士留菲期间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五日) 31
四、驻菲大使馆电请外交部鉴核关於反共义士访菲剪报(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五日) 31
附件:公理报(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五日第八版) 32
五、义士将分赴菲泰等国访问(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八日) 33
六、外交部致电侨务委员会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三、六组关於义士访菲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十日) 34
七、外交部电示驻菲大使馆访菲义士名单(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二十日) 34
八、驻菲大使馆电呈外交部义士访菲情况剪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五日) 35
九、驻菲大使馆致电外交部检寄义士分访中、北吕宋各地情形剪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七日) 68
附件:大中华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日) 68
十、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六组函请叶公超设法与菲交涉验放奔向自由影片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72
十一、驻菲大使馆致电外交部说明义士团所带影片已取回(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73
十二、驻菲大使馆致电外交部检寄义士访问南吕宋情形剪报(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十二日) 73
附件一:义士访丹辘备受欢迎—新闽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74
附件二:反共义士昨向侨界呈献血旗—大中华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三日) 76
附件三:纳卯华侨各界欢迎反共义士盛况—华侨商报(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五日) 78
附件四:纳卯古岛侨胞热烈迎反共义士—新闽日报(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四日) 79
附件五:反共义士今下午返国—大中华日报(民国四十五年五月七日第八版) 81
十三、驻纳卯领事呈报外交部部次长关於反共义士菲律宾访问团访问辖区经过(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十五日) 84
第三节 越南、高棉 86
一、驻西贡总领事馆致电外交部已分洽法外交顾问等关於义士访越事(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86
二、驻西贡总领事馆致电外交部请示知义士访问团名单等事(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86
三、南越中华总商会致电外交部等欢迎义士至越访问(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十三日) 87
四、外交部电示驻西贡总领事馆访越义士名单等(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二十日) 88
五、外交部致电驻西贡总领事馆说明访越义士详确行程将视情形定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88
六、侨务委员会致电反共义士就业辅导处抄送金边中华理事会馆邀请反共义士访问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88
附件:金边中华理事会馆理事长淩继璋致侨务委员会委员长电 89
七、外交部致电驻西贡总领事馆请再洽义士签证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七日) 89
八、驻西贡总领事馆致电外交部谓法外交处已准义士签证(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八日) 90
九、外交部次长电西贡尹总领事谓义士提前飞往西贡请妥为照料(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五日) 90
十、驻西贡总领事馆致电外交部关於义士抵达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七日) 91
十一、沈昌焕呈叶公超「处理访越反共义士团过港问题纠纷经过」(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91
附件一:袁子健呈部次长关於义士已离港赴越事 94
附件二:「访越义士昨抵港」剪报 94
十二、驻西贡总领事尹凤藻致电外交部检送反共义士访问团到贡访问剪报(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96
附件一:回台战俘六代表后日访贡—越南堤岸每日论坛(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五日) 97
附件二:访越反共战士今午离港来贡—越南堤岸世界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六日) 98
附件三:欢迎反共义士莅越访问程序—越南堤岸新闻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七日) 98
附件四:欢迎义士与希望义士—越南堤岸越南时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七日) 101
附件五:让侨胞听听实情—越南堤岸中国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七日) 102
附件六:韩国反共义士访问团姚舜等昨抵贡—越南堤岸世界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七日) 104
附件七:反共义士今日访侨校侨团报社—越南堤岸新闻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九日) 105
附件八:我怎样被骗迫去参加志愿军—越南堤岸新闻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九日) 108
附件九:欢迎反共义士大会详情—越南堤岸民星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109
附件十:昨日反共义士访问团在商会招待中外记者—越南堤岸世界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113
十三、河内总领事馆致电外交部检送反共义士姚舜访河内经过剪报(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115
附件:反共义士姚舜一行今午前往海防—太平洋日报(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十五日) 115
十四、驻金边领事馆致电外交部谓棉内阁未同意义士访侨事(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117
十五、外交部电令驻金边领事馆再洽棉方重予考虑同意义士访问事(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117
十六、驻金边领事馆电知外交部棉政府已同意义士访问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九日) 123
十七、驻金边领事许鼐谨电外交部次长说明高棉政府同意义士访问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十日) 123
十八、驻金边领事许鼐谨电外交部次长说明义士访侨情形(民国四十三年十二月四日) 124
附件一:欢迎反共义士莅棉访问-新生日报(民国四十二年四月三十日) 125
附件二 新生日报(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127
附件三 新生日报(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五日) 128
第四节 泰国 130
一、驻泰大使馆孙碧奇呈报外交部关於义士访泰事(民国四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130
二、外交部电令驻泰大使馆与泰政府力洽义士访侨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二日) 131
三、外交部函电侨务委员会等关於反共义士访泰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十日) 131
四、外交部电令驻泰大使馆与泰国力洽义士入境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十三日) 132
五、外交部电知驻泰大使馆已择定义士六名赴泰事(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二十日) 132
六、驻泰大使馆孙碧奇电知外交部泰国正审查义士入境许可中(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133
七、驻泰大使馆孙碧奇电请外交部查明访泰义士籍贯(民国四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134
八、外交部电示驻泰大使馆关於访泰义士籍贯(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三日) 134
附件一:去驻泰大使馆七五一号电抄件 134
附件二:去驻泰大使馆七五三号电抄件 135
九、张炎元函请沈昌焕电饬孙碧奇处理新增义士陈凌云签证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三日) 135
十、外交部电知驻泰大使馆关於义士启程飞曼谷事(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七日) 136
十一、驻泰大使馆电知外交部义士於五月九日返台(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八日) 136
十二、驻泰大使馆孙碧奇电呈外交部有关义士访泰剪报一辑(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 137
十三、王福田等应美国新闻处邀赴泰参加反共宣传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六日收文) 269
十四、驻泰大使馆电请外交部察核美国驻泰大使馆新闻处谢函(民国四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69
附件:美国驻泰大使馆新闻处主任致孙代办函译文 270
十五、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致电外交部长叶公超关於王福田义士等赴泰经过事(民国四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收文) 270
第五节 欧美等国 273
一、讨论迎接反共义士宣传工作计画会议记录(民国四十三年一月二十日) 273
附件一、迎接留韩反共义士归国宣传工作计画大纲 275
附件二、援助留韩中国反共义士指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纪录 280
二、外交部电询驻法公使等对义士访问欧美名义之意见(民国四十三年四月十日) 284
三、义士访问欧美专案小组第一次会议(民国四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284
四、援助留韩中国反共义士指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纪录(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三日) 290
附件:扩大反共自由运动计画纲要草案 291
五、美国金山华侨反共总会致电外交部表示欢迎义士访美(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三日) 294
六、驻土大使馆致电外交部说明义士入境办法(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六日) 294
七、芝加哥中华会馆主席梁锦源等致电外交部表示欢迎反共代表赴美访问(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七日) 295
八、驻美大使顾维钧致电外交部示知访美团人选是否确定等情(民国四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295
九、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六组主任张炎元致函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郑彦棻检送反共义士海外访问团第五团名单(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296
附件:反共义士海外访问团第五团顾问暨团员名单 297
十、驻加大使馆致电外交部谓义士访加事歉难同意(民国四十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297
十一、叶公超致函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三组关於义士访问加拿大事(民国四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298
十二、温哥华总领事馆致电外交部关於义士赴温哥华事(民国四十三年十月七日) 298
十三、驻法大使馆电知外交部、国防部关於义士在法西等地行程事(民国四十三年十一月八日) 299
十四、谢寿康电叶公超关於义士团访问教廷事(民国四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300
十五、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六组函请沈昌焕出席义士海外访问团第五团归国后有关事宜会议(民国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304
十六、濮德玠报告参与义士团返国后有关事宜会议事(民国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304
附件一:反共义士海外访问团第五团归国后宣传计画草案 305
附件二、反共义士海外访问归国后宣传工作座谈会纪录 306
附件三:反共义士海外访问团归国后宣传计画 307
十七、沈昌焕致函陈之迈关於詹森言论事(民国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308
附件:前任美国驻华大使詹森对大陆人民反共力量表示怀疑 309
十八、濮德玠报告关於参与为欢迎访问欧美归国义士邀宴事(民国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310
附件一:义士报告访问海外经过—青年战士报 311
附件二:巴黎·罗马、雅典、安哥拉—公论报 311
附件三:义士代表电联合国愿为正义制裁后盾 318
附件四:反共义士欧美访问团致电联合国秘书长支持美国对匪控诉案—中央日报 318
十九、驻义大使馆致电外交部报告招待反共义士访问团情形(民国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320
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六组函请外交部长沈昌焕嘉勉各地使领馆人员(民国四十四年一月二十日) 324
附件:拟函谢使领馆人员名册 325
二一、驻古巴公使馆电呈外交部「反共义士访古剪报记录」(民国四十四年二月九日收文) 326
附件:反共义士访古剪报记录 326
二二、驻芝加哥总领馆电外交部关於招待义士专款事(民国四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377
第六章 中共机帆船桂信号起义 380
一、中共机帆船桂信号乘客郑元赞等十六人起义及处理经过 380
二、驻顺化领事馆电呈外交部自海南逃出难民於二十一日晚抵顺化(民国四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381
三、驻顺化领事馆电呈外交部请示是否准予郑元赞等人回台等情(民国四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382
四、外交部电复驻顺化领事馆令妥予安置郑元赞等人(民国四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383
附件:海南义民逃出铁幕 383
五、陈忠钧电呈外交部请示如何看待愿回大陆原籍者(民国四十四年六月四日) 384
六、驻顺化领事馆电呈外交部关於侨务委员会委员探视郑元赞等二十六人事(民国四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385
七、外交部函请国防部等机关出席研商桂信号处理事(民国四十四年六月四日) 386
附件一:中华民国驻顺化领事馆四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代电抄件 387
附件二:报告 387
八、外交部复电驻顺化领事馆关於桂信号处理事(民国四十四年六月六日) 400
九、外交部致电救济总会关於桂信号开往顺化等事(民国四十四年六月七日) 401
十、救济总会余超英组长电知外交部关於慰问反共志士郑元赞事(民国四十四年六月七日) 401
十一、救济总会余超英电请外部拨汇款项协助郑元赞等人之安置(民国四十四年六月九日) 402
十二、外交部致电驻顺化领事馆关於桂信号起义人要求回台事(民国四十四年六月十一日) 403
十三、外交部呈行政院关於桂信号起义人员请求来台事(民国四十四年六月十一日) 403
附件:开会纪录 405
十四、国家安全局电请国防部情报局正式著手调查起义人员有无伪装(民国四十四年六月十四日) 407
十五、陈忠钧电呈外交部关於处理桂信号所需经费事(民国四十四年六月十七日) 407
十六、余超英电请外交部转救济总会关於桂信号船货处理事(民国四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408
十七、救济总会致电外交部抄奉郑元赞寻觅在台长官及亲友启事名表一份希查明见复(民国四十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409
附件:郑元赞等寻人启事 409
十八、国防部情报局呈国家安全局关於调查桂信号起义经过等情(民国四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410
十九、国家安全局电请外交部查照关於桂信号起义人员忠贞调查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一日) 412
二○、驻顺化领事馆致电外交部关於桂信号人船处理等情(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一日) 413
二一、救济总会致函外交部转达余超英请示郑元赞来台问题(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四日) 414
二二、驻顺化领事馆致电外交部谓郑元赞等人入台申请书已专航寄呈(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七日) 415
二三、国家安全局电请外交部转饬驻越领事馆婉拒美国要求郑元赞赴泰宣传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九日) 415
二四、救济总会电请国家安全局察照关於册列名单除段澐外余无涉嫌资料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十一日) 416
二五、外交部致电驻顺化领事馆准国家安全局所称婉拒美国要求郑元赞赴泰宣传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十一日) 417
附件:报告 417
二六、驻顺化领事馆致电外交部桂信号移碇顺化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十三日) 419
二七、外交部呈请行政院鉴核关於会商郑元赞安置就业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十六日) 420
二八、外交部致函行政院秘书处等关於郑元赞来台会议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十六日) 420
附件:代电抄件 422
二九、国家安全局致电外交部关於美驻越新闻处拟访问郑元赞等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十六日) 424
三○、外交部致电驻顺化馆事馆关於同意美新闻处访问郑元赞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十九日) 424
三一、余超英电请外交部转救济总会希发动调景岭难胞欢迎郑元赞等人(民国四十四年七月十九日) 425
三二、外交部呈行政院关於郑元赞来台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426
附件:关於中共机帆船桂信号起义人员郑元赞等来台事 427
三三、陈厚儒参加商讨郑元赞来台会议报告(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429
三四、行政院秘书处致函石门水库建设筹备委员会关於郑元赞等安置问题(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431
附件一:抄内政部原呈 432
附件二:关於桂信号机帆船起义人员旅客及司机之简略名单 433
三五、救济总会函送外交部关於商讨郑元赞等来台相关接待及宣传案会议纪录(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435
附件一:商讨郑元赞等人来台有关接待及宣传运用案会议纪录 435
附件二:欢迎郑元赞等宣传计画 438
附件三:欢迎郑元赞等人办法 439
三六、外交部函复台湾省保安司令部桂信号司机陈光年籍由(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441
三七、行政院致函外交部秘书处谓应将陈光更正为罗倬香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441
附件:罗倬香略历 442
三八、驻西贡领事馆电请外交部派专机接郑元赞等返台(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三十日) 442
三九、救济总会函请外交部出席欢迎大陆杀匪反共志士会议(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三十日) 443
附件一:报告 443
附件二:欢迎郑元赞等人专案小组第三次会议议程 445
四○、救济总会致函外交部商讨关於接待郑元赞等来台事(民国四十四年七月三十日) 455
四一、救济总会函知外交部郑元赞等人预定於八月四日来台(民国四十四年八月二日) 456
附件:十七位反共志士昨日返抵祖国 457
四二、驻西贡总领事馆电知外交部已洽妥专机赴越接运郑元赞事(民国四十四年八月二日) 462
四三、救济总会致函外交部检送欢迎郑元赞等人专案小组第三次会议纪录(民国四十四年八月二日) 462
附件:欢迎郑元赞等人专案小组第三次会议纪录 462
四四、驻西贡总领事馆急电外交部专机於八月四日十七时到台北(民国四十四年八月三日) 465
四五、救济总会致电外交部检送欢迎郑元赞等人各项费用修正预算表等(民国四十四年八月四日) 465
附件一:欢迎郑元赞等人各项费用预算表 466
附件二:欢迎郑元赞等人活动日程总表 468
四六、驻西贡总领事馆致电外交部关於郑元赞接受美新闻处询问事(民国四十四年八月四日) 469
四七、外交部致电驻西贡总领事馆谓郑元赞於四日下午安抵台北(民国四十四年八月五日) 470
四八、外交部致电驻顺化总领事馆关於桂信号用款报销事(民国四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470
四九、救济总会函请外交部出席欢迎郑元赞等专案小组第四次会议(民国四十四年八月十二日) 471
附件:陈厚儒与会报告 472
五○、中华民国各界欢迎郑元赞等筹备会函送外交部「欢迎郑元赞等专案小组第四次会议纪录」(民国四十四年八月十七日) 473
附件:欢迎郑元赞等专案小组第四次会议纪录 474
五一、驻顺化领事馆致电外交部关於遣回原籍陈光等生活费事(民国四十四年八月二十日) 476
附件:郑元赞等伙食等费清单 477
五二、外交部致电驻外各使领馆处抄发郑元赞等致各民主国家函希代为转致并具报由(民国四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478
五三、驻顺化领事馆致电外交部乞速电复关於出售桂信号事(民国四十四年九月一日) 479
五四、驻顺化领事馆致电外交部说明桂信号出售及陈光等事(民国四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480
五五、外交部致电驻顺化领事馆关於桂信号事应迅速结案由(民国四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80
五六、驻顺化领事馆致电外交部说明桂信号出售事尚未成议(民国四十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481
五七、驻顺化领事馆电请外交部核示出售桂信号事(民国四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481
五八、驻顺化领事馆致电外交部说明桂信号已售出事(民国四十五年四月十一日) 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