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21
第一篇 财政收入 49
第一章 农牧业税收 49
第一节 农业税 49
第二节 牧业税 87
第三节 农林特产税 114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119
第五节 契税 124
第二章 企业收入 133
第一节 上缴利润 134
第二节 基本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变价 135
第三节 地区本级企业收入 135
第四节县、市企业收入情况 141
第五节 国营农牧企业收入 145
第三章 工商税收 150
第一节 清代喀什工商税收 150
第二节 民国时期喀什工商税收 151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喀什工商税收 175
第四章 重点建设基金 221
第一节 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221
第二节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22
第五章 补助收入 224
第一节 清代民国时期补助收入 224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补助收入 225
第六章 其他收入 227
第一节 清代和民国时期其他收入 227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其他收入 228
第七章 专项收入 231
第一节 征收排污费收入 231
第二节 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 231
第三节 教育费附加收入 231
第四节 特别消费附加 232
第二篇 财政支出 237
第一章 经济建设费类 237
第一节 基本建设支出 237
第二节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244
第三节 简易建筑费 245
第四节 流动资金 248
第五节 弥补企业计划亏损 254
第六节 科技三项费用 254
第七节 支援农村生产和农林牧水事业费支出 260
第八节 工交商等部门事业费 269
第九节 城市维护费 280
第二章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 281
第一节 清末喀什教育卫生事业费 281
第二节 民国时期喀什教育卫生事业费 282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喀什文教科学卫生等事业费 285
第三章 抚恤和社会救济费 298
第一节 清末孤贫口粮方面支出 298
第二节 民国时期救济费 298
第三节 中华入民共和国成立后抚恤费和社会福利救济费 300
第四章 行政管理费支出 306
第一节 清末喀什行政管理费支出 306
第二节 民国时期喀什行政管理费支出 311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喀什行政管理费支出 318
第五章 特殊支出 337
第一节 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 337
第二节 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 338
第三节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340
第六章 其他支出类 343
第一节 财税、统计、政法等部门业务费 343
第二节 城镇人口下乡安置支出和城镇青年就业经费 344
第三节 财政价格补贴支出 346
第四节 人民防空支出 349
第五节 其他支出 350
第七章 专项支出 353
第一节 环境保护补助资金 353
第二节 城市水资源建设资金 353
第三节 教育费附加支出 353
第三篇 财政信用 357
第一章 公债 国库券 357
第一节 民国时期公债 357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之公债、国库券 358
第二章 各种周转金 362
第一节 支农周转金 362
第二节 文教周转金 364
第三节 工交商贸周转金 364
第四节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边境建设事业有偿部分 364
第三章 世界银行贷款 366
第一节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建立 366
第二节 项目投资 367
第三节 投资效益 367
第四章 农业发展基金 369
第一节 农业发展基金的建立 369
第二节 资金筹集 370
第三节 资金运用 373
第五章 信托投资 377
第一节 信托贷款 377
第二节 信托存款 379
第三节 资金拆借 379
第四节 委托存款 380
第五节 金融租赁 380
第六节 证券 381
第七节 投资 381
第八节 实收资本 382
第四篇 财政管理监督 387
第一章 财政体制 387
第一节县、市和地区财政的建立 387
第二节 财政体制的演变 388
第三节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 392
第二章 预算管理 395
第一节 预算编制 395
第二节 预算执行 399
第三节 决算 406
第三章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419
第一节 全额管理 419
第二节 差额管理 423
第三节 自收自支管理 426
第四章 企业财务管理 429
第一节 固定资产管理 429
第二节 流动资金管理 434
第三节 成本(费用)管理 438
第四节 利润分配管理 444
第五节 价格补贴管理 452
第五章 国有资产管理 457
第一节 国有资产清查 457
第二节 国有资产总量 458
第六章 预算外资金管理 462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喀什预算外资金 462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喀什地区预算外资金 465
第七章 会计事务管理 481
第一节 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变革 481
第二节 财政会计学会 483
第三节 评定会计人员技术职称 484
第四节 组织会计知识竞赛 485
第五节 普及珠算技术 486
第六节 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 487
第七节 会计人员培训 488
第八节 表彰优秀会计人员 489
第九节 会计人员队伍 490
第十节 会计师事务所 491
第八章 财政监督 492
第一节 财政监察 492
第二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501
第五篇 机构人员 509
第一章 清代、民国时期喀什财税机构 509
第一节 清代喀什财税机构 509
第二节 民国时期喀什财税机构 509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喀什财税机构人员 512
第一节 财税机构 512
第二节 财税队伍 519
第三节 领导人员 526
附录 喀什财贸学校简况 539
编后记 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