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概述 1
1.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的概念 1
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关系 4
3.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关系 7
4.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 11
5.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 15
6.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主体 18
7.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 20
8.行政处罚的过罚相当原则 23
9.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 25
10.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 30
11.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4
12.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37
13.从轻、减轻处罚 39
14.从重处罚 44
15.警告的适用 47
16.责令改正的适用 49
17.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 57
18.检疫与外交豁免权的关系 61
19.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法律后果 65
20.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法律后果 70
21.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法律后果 74
22.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失职的法律后果 77
23.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处罚的法律后果 82
24.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法律后果 84
第二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实体问题研究 90
25.擅自销售、使用未报经检验进口法检商品的违法行为 90
26.进口调离货物未申请落实检验的违法行为 92
27.进口成套设备逃避检验的违法行为 96
28.擅自销售、使用未申请验证的进口商品的违法行为 99
29.不正确申报进出口商品H.S.编码的法律责任 103
30.进口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107
31.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真实情况的违法行为 111
32.代理报检公司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 115
33.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的法律责任 117
34.伪造商检证单的违法行为 122
35.变造商检证单的违法行为 126
36.买卖商检证单的违法行为 129
37.伪造商检印章的违法行为 132
38.购买异地《出境货物换证凭单》逃避检验的违法行为 134
39.擅自调换检验检疫机构抽取的样品的违法行为 137
40.擅自调换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的违法行为 139
41.擅自出口未经注册登记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142
42.进口未经备案的旧机电产品的违法行为 147
43.使用未经鉴定的出口危包的违法行为 152
44.使用未经适载检验的运载工具装运冷冻品出口的违法行为 156
45.擅自损毁商检封识的违法行为 158
46.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违法行为 161
47.代理报检公司的法律责任 167
48.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扰乱报检秩序的违法行为 170
49.报检员扰乱报检秩序的违法行为 173
50.擅自进口、销售、使用未经认证的强制性目录内产品的违法行为 176
51.出口退运商品无3C标志的处理 179
52.伪造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182
53.进口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186
54.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口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违法行为 190
55.出口商未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出口食品的违法行为 194
56.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197
57.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违法行为 200
58.不如实申报木质包装的违法行为 205
59.未申报出境植物产品检疫的违法行为 211
60.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的违法行为 214
61.未申报进境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违法行为 216
62.未办理进境植物检疫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 219
63.未按进境植物检疫审批规定执行的违法行为 221
64.擅自携带动植物产品出入境的违法行为 224
65.擅自调离或者处理指定的隔离场所中隔离检疫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232
66.伪造、变造动植物检疫证单、印章、标志、封识的违法行为 235
67.应当受入境卫生检疫的船舶不悬挂检疫信号的违法行为 238
68.出入境交通工具,未经许可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违法行为 241
69.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违法行为 244
70.伪造或者涂改国境卫生检疫单、证的违法行为 247
71.瞒报携带禁止进口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252
72.未经检疫的出入境交通工具、擅自离开检疫地点,逃避查验的违法行为 255
73.未经卫生处理,擅自排放压舱水,移下垃圾、污物等控制的物品的违法行为 259
74.未经卫生处理,擅自移运尸体、骸骨的违法行为 262
75.擅自出入境未报经卫生处理的废旧物品的违法行为 264
76.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查,从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移下传染病人的违法行为 267
77.承运人未申报国境卫生检疫的违法行为 270
78.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法律后果 273
第三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程序问题研究 273
79.检验检疫违法行为管辖权的设定 278
80.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限 283
81.行政处罚的回避制度 285
82.行政处罚调查工作的注意事项 288
83.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 293
84.行政处罚证据的证明对象 299
85.行政处罚证据的采集方法 303
86.行政处罚证据的证明标准 308
87.行政处罚证据的证明责任 312
88.行政处罚证据的审查 316
89.行政诉讼案件中证据审查的应对 320
90.检验检疫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 324
91.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334
92.告知程序在行政处罚工作中的重要性 338
9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的制作 341
94.检验检疫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 346
95.检验检疫当场处罚的程序 349
96.听证主持人的资质 352
97.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行使 356
98.违法所得的界定 362
99.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 366
100.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370
101.当事人主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373
102.行政处罚罚缴分离的规定 375
103.加处罚款的适用 377
104.强制执行的主体和程序 382
105.分期缴纳罚款的适用 386
106.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规则 388
107.正确认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394
附录 4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9.8.27修正) 400
2.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1.28) 4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4.28修正) 417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05.8.31) 421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8.27修正) 4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12.2) 437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09.8.27修正) 447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0.4.24修订) 450
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2.28) 46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7.20) 48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9.3) 494
12.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7.26) 503
后记 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