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社会变迁与现代律师阶层的兴起 1
第一节从“讼师”到“律师”:名义与内涵之透视 2
(一)“讼师”与“律师”之区别 2
(二)西方lawyer等相关词汇的早期引入和翻译 6
(三)现代意义上的“律师”一词在中国的早期出现 11
(四)各种名义之混用及现代律师概念的定型 17
第二节 从清末到民国:律师制度的萌生与发展 23
(一)清末修律运动与近代中国律师制度雏形的出现 24
(二)民国律师制度的建设历程 28
(三)民国律师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31
第三节 清末民初中国早期律师业的演进 36
(一)外国律师在华执业及影响 37
(二)科举之废及知识分子的职业分流 43
(三)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兴起与新式法律专业人才的诞生 45
第二章 北京律师公会与北京律师群体 52
第一节 北京律师公会的创建与发展 53
(一)李方与北京律师公会的诞生 53
(二)北京律师公会的发展 55
第二节 北京律师公会的机构设置 62
第三节 北京律师群体综合透视 68
(一)北京律师群体的籍贯分布 69
(二)北京律师群体的年龄、性别特征 74
(三)北京律师群体的素质状况 79
第四节 北京律师群体的经济状况透视 89
(一)律师收入来源之一:公费 90
(二)律师收入来源之二:谢金 96
(三)北京律师群体的实际经济状况 99
第三章 律师的养成:朝阳大学与北京律师 107
第一节 朝阳大学的创办与发展 110
第二节 朝阳大学的法学教育与对律师素质的全面培养 114
(一)朝阳大学的办学宗旨 114
(二)朝阳大学的雄厚师资 116
(三)朝阳大学的律师教育 119
第三节 做法官还是当律师?——朝阳大学法科学生的职业选择与社会出路 125
第四节 朝阳大学及朝大毕业的律师们 133
第四章 北京律师的执业境遇 141
第一节“非律师”的执业干扰 142
(一)新桃换旧符:“非律师”的身份认定 143
(二)生存博弈:“非律师”与律师之间紧张 146
第二节 司法人员的轻视 153
(一)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转职 154
(二)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回避 155
(三)律师同法官等司法人员之间的关系 159
第三节 当事人的责难 169
第五章 律师与社会的互动:自我认知与社会评价 174
第一节 律师的自我认知与角色期待 175
第二节 社会各界对律师的印象与看待 183
(一)政府的评价 183
(二)法学家的评价 185
(三)一般社会舆论的评价 186
第三节 律师与社会(上):以律师界的法律援助运动为例 190
第四节 律师与社会(下):以1935年北平“刘逯”情杀案为中心的讨论 195
(一)选任律师背后的暗潮涌动 198
(二)过渡时代:法律与感情的胶着 203
(三)辩护策略:“法律主义”与“公众感情”的投射 208
(四)结论 213
附录一 律师暂行章程 215
附录二 律师章程 220
附录三 律师法 225
附录四 修正北京律师公会暂行会则 232
附表 北京律师公会历届职员—览表(1912~1942年) 239
参考文献 243
索引 253
后记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