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名下的企业投资权益分割之难点 1
引言 1
一、本篇分析范围的界定 1
(一)在实务中急需研究的对象 1
(二)笔者分析的角度 2
二、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名义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之难点 2
(一)有限公司股权分割概述 2
(二)难点一——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的证明 4
(三)难点二——公司法与婚姻法关于“过半数股东”规定的冲突 9
(四)难点三——待分割股权价值的确定 10
(五)难点四——对分割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法院能否判决强行分割股权? 20
(六)难点五——离婚案件中股权分割另案审判 23
(七)难点六——股权价值的保全 25
三、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名义下的上市公司股票分割 28
四、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名义下的其他企业投资权益分割 32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名义下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分割 32
(二)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名义下的合伙企业份额分割 32
(三)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名义下的个人独资企业份额分割 34
五、结语 34
第二篇 离婚时特殊类型房产分割审判实务 36
一、离婚时特殊房产分割概述 36
(一)我国当前离婚案件中分割的房产种类概述 36
(二)本篇论述前提 37
(三)离婚时房产分割所涉及的争议焦点和疑难点 37
二、已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中典型特殊房产的分割 39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的分割 39
(二)以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的分割 44
(三)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分割 58
(四)总结——现行规定需完善之处 62
三、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俗称部分产权房)的分割 63
(一)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的分割 63
(二)总结——现行规定需完善之处 68
四、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中典型特殊房产的分割 69
(一)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的分割 69
(二)购房合同附劳动服务年限的房屋的分割 71
(三)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一般商品房的分割 76
(四)总结——现行规定需完善之处 76
五、结语 76
第三篇 夫妻忠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分析 78
引言 78
一、夫妻忠诚协议的概念、类型及学术界争议 79
(一)夫妻忠诚协议的概念 79
(二)“忠实义务”的内涵 80
(三)夫妻忠诚协议的类型 81
(四)关于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不同学术观点 82
二、外国法中“夫妻忠诚协议”的比较研究 85
(一)法国法 85
(二)德国法 86
(三)英国法 88
(四)美国法 89
(五)总结 92
三、夫妻忠诚协议性质及法律适用 93
(一)夫妻忠实义务的性质 93
(二)夫妻忠诚协议的民事契约性质 96
(三)民事行为效力规则的适用 98
(四)婚姻家庭身份法的适用 102
(五)公序良俗原则是效力认定的重要标准 103
四、变更人身权利义务关系的忠诚协议效力 104
(一)以婚姻关系终止或过错方丧失离婚自由权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 104
(二)以丧失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探望权或直接抚养权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 106
(三)对前述两类夫妻忠诚协议效力分析的总结 107
五、变更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忠诚协议效力 108
(一)以丧失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个人财产所有权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 108
(二)以过错方支付赔偿金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不以离婚为前提) 110
(三)以离婚时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 113
(四)对夫妻忠诚协议契约自由的必要限制 116
六、对我国夫妻忠诚协议效力认定的综合思考 119
(一)肯定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可操作性 119
(二)若肯定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可能产生的积极社会影响 120
(三)若肯定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 121
(四)对我国夫妻忠诚协议效力认定的总结 122
结语 123
第四篇 夫妻共同债务及个人债务的认定 124
一、引言 124
二、夫妻共同债务及个人债务的认定 126
(一)外国立法中对夫妻债务规定可供借鉴之处 126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及范围 127
(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原则及范围 130
三、司法审判实践中争议焦点问题分析 132
(一)夫妻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形成的债务性质 132
(二)因夫妻一方的侵权及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债务性质 134
(三)夫妻在长期分居期间所形成的债务性质 135
(四)夫妻一方因接受教育和培训(智力投资)而形成的债务性质 137
(五)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新债偿还旧债的处理 138
(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起诉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债务性质认定 138
(七)离婚诉讼中,以一方名义所负且非举债方并不知情的债务性质的认定 140
(八)离婚诉讼中,对夫妻一方持法院已生效判决或调解书所确定债务性质的认定 142
(九)离婚诉讼中,对夫妻一方与其父母之间的单方借条所生债务的性质认定 143
四、夫妻债务的清偿 144
(一)其他国家及地区对夫妻债务清偿规定的可借鉴之处 144
(二)我国当前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定 145
(三)我国当前对夫妻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定 145
(四)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146
五、司法实践中突出的夫妻债务清偿问题 146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的司法文书强制执行问题 146
(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可否要求夫妻婚内分割共同财产以便清偿其债务或直接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其债务? 149
(三)夫妻非举债方能否另行起诉,要求确认已生效判决或调解书所确定的债务的性质 153
六、对我国目前夫妻制度的完善建议 155
(一)现行立法关于夫妻债务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155
(二)对于我国立法的完善建议 156
(三)对现行司法审判程序进行调整与完善 158
七、结语 159
第五篇 利用虚假诉讼手段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司法救济渠道 161
一、当前突出的司法焦点:利用虚假诉讼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现状及常见手段 161
二、立法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认定规则 163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用途标准” 163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 164
三、司法实务中区分不同情况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165
(一)债务纠纷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65
(二)离婚诉讼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67
四、目前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168
(一)在第三人(债权人)起诉的债务纠纷中 168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利用虚假诉讼伪造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方能否申请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74
(三)对于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中所确认的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法官该如何对待? 176
(四)债务纠纷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强制执行过程中,夫妻非举债方的执行异议及救济措施 176
(五)执行庭对债务判决强制执行的现行规定及漏洞 177
五、对目前立法现状及司法操作实践的完善建议 178
(一)加大债务纠纷诉讼中法官的审查职责,规范判决书、调解书认定内容 178
(二)在第三人提起债务诉讼中,法官需认定共同债务时,应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告 178
(三)完善离婚诉讼中双方对债务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179
(四)规范并逐步统一涉及债务判决执行的程序 180
(五)完善婚内夫妻一方或应债权人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制度 181
(六)建立当事人以虚假诉讼伪造共同债务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182
六、结语 184
第六篇 婚姻登记瑕疵焦点问题 186
一、当前司法实务中婚姻登记纠纷常见类型及突出问题 186
二、婚姻登记基本观点介绍 187
(一)婚姻的概念及婚姻登记的概念分析 187
(二)关于婚姻登记性质的学说及笔者对其性质的界定 187
(三)登记在我国现行婚姻要件中的地位分析及婚姻登记瑕疵的概念界定 191
(四)婚姻登记瑕疵的法律后果分析 192
三、我国现行关于处理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司法实务 196
(一)我国现行处理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突出问题 196
(二)婚姻登记机关处理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实践情况及矛盾分析 197
(三)运用行政或民事诉讼处理婚姻登记瑕疵诉讼的现状及矛盾 199
四、我国当前婚姻登记瑕疵的具体类型及其对婚姻的效力影响,兼谈对当事人的法律救济 203
(一)当事人未亲自办理结婚登记对婚姻的效力影响 203
(二)当事人身份出现错误:即借用他人名义或身份证登记结婚对当事人婚姻的效力影响 208
(三)当事人登记结婚的申请材料有瑕疵对其婚姻效力的影响 209
(四)当事人在非管辖地登记结婚对其婚姻效力的影响 211
(五)婚姻登记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对其婚姻效力的影响 212
五、对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完善建议 213
(一)合理分配对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的主管权限 213
(二)完善立法,明确婚姻登记瑕疵的概念,扩大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为更多的婚姻登记瑕疵纠纷提供民事诉讼的救济途径 214
六、总结 215
第七篇 夫妻一方擅自无偿处分共同财产行为的效力 216
一、夫妻一方擅自无偿处分共同财产行为的性质 216
(一)夫妻一方擅自无偿处分共同财产行为性质的不同观点 216
(二)日常家事代理权与无权处分 218
二、夫妻一方擅自无偿处分共同财产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219
(一)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内的赠与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220
(二)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外的赠与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220
三、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的效力分析及法律救济手段 226
(一)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主观恶意的婚外情人的合同效力分析 226
(二)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主观善意的婚外情人的有效性分析 231
(三)最具操作性的法律救济手段分析 232
四、对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及完善构想 237
(一)完善日常家事代理权 237
(二)建立婚内民事侵权责任制度 237
(三)引入夫妻非常财产制 239
(四)建立婚内财产追加计算制度 240
第八篇 夫妻财产约定热点问题研究 243
一、当前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约定突出的问题 243
二、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基本认识 244
(一)夫妻财产约定的概念界定 244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性质界定 244
三、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成立和生效要件 245
(一)夫妻财产约定的成立要件分析 246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要件分析 246
四、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分析 253
(一)财产约定适用上的优先效力 253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分析 254
(三)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分析 255
五、当前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约定争议焦点 257
(一)附条件的夫妻财产约定 257
(二)夫妻财产约定中不动产赠与条款是否要履行物权变动形式才生效 258
(三)夫妻财产约定中将部分共有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的效力认定 261
(四)夫妻一方可否持夫妻财产约定起诉要求对方强制履行 262
(五)当事人可否请求法院对夫妻财产约定进行变更、撤销和确认无效 263
(六)夫妻财产约定能否追究违约责任 266
(七)通过夫妻财产约定规避债权人主张权利的问题 267
六、我国当前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评价及完善建议 268
(一)对我国当前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简要评析 268
(二)对完善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具体建议 269
第九篇 非婚同居期间财产纠纷焦点问题 275
引言 275
一、介绍当前因非婚同居所引发的财产纠纷类型及争议焦点 275
二、非婚同居的界定 276
(一)非婚同居的概念 276
(二)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 276
(三)非婚同居的分类 277
(四)非婚同居财期间财产关系的性质 279
三、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法研究 280
(一)如何确定非婚同居者之间的财产归属? 280
(二)非婚同居者间的财产权利如何行使? 282
(三)非婚同居者间是否有互相扶养的权利义务? 282
(四)非婚同居者对第三人的债务如何承担? 283
(五)非婚同居者之间是否有相互的继承权? 284
(六)第三人造成非婚同居者一方损害,另一方是否对第三人享有赔偿的请求权? 285
(七)非婚同居者对共同居住房屋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 285
四、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 286
(一)财产分割原则 286
(二)司法审判中常见纠纷的处理 290
五、对我国非婚同居财产纠纷的立法制度的评价及建议 296
(一)我国对于非婚同居财产纠纷的立法现状及评价 296
(二)对我国非婚同居财产纠纷的立法制度建议 297
六、结语 300
第十篇 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争议问题 302
一、当前司法审判实践中突出的分居财产纠纷及子女抚养争议焦点概要 302
二、如何界定法律制度上的“分居” 303
(一)“分居”的含义 303
(二)国外规定中可供借鉴的地方 304
(三)如何举证夫妻处在分居期间 305
三、分居期间夫妻财产性质认定分析 306
(一)各国各地区关于分居期间夫妻财产制的规定 306
(二)我国当前的规定及实务中的一般做法 307
(三)分居期间应采何种财产制?——建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必要性 309
四、司法实践中突出的分居财产纠纷及处理思路 310
五、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之性质认定 317
(一)以认定个人债务为原则 317
(二)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为例外 319
六、司法实践中的其他争议债务纠纷 320
七、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纠纷的处理 321
(一)分居期间,要求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争议 321
(二)分居期间的探望权纠纷 322
八、建立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 324
(一)分居和离婚的关系 324
(二)分居的类型 325
(三)分居的理由 325
(四)分居的效力 326
(五)分居的终止 327
九、结语 328
第十一篇 夫妻一方私自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效力及救济 329
一、夫妻一方为转移共同财产而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效力及救济 329
(一)夫妻一方为转移共同财产而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效力 329
(二)夫妻一方为转移共同财产而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救济手段 335
二、对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共同存款的认定及对策 341
(一)隐匿银行账户 341
(二)将银行存款取出并隐匿 342
(三)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343
三、夫妻一方私自隐匿、转移股权行为的效力分析与救济 344
(一)夫妻一方将自己名下股权私自转让行为的效力分析 344
(二)司法实践中的救济措施 349
四、对夫妻一方私自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法律救济措施的完善 352
(一)建立并完善夫妻共有财产的管理权制度 352
(二)建立夫妻财产侵权责任制度 356
(三)建立并完善我国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357
(四)强化登记机关审查义务 360
第十二篇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梳理 362
引言 362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 362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 362
(二)涉外婚姻案件的重点 363
二、与管辖权有关的几个概念——住所、经常居所、管辖权 364
三、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考量的因素——有“适当”联系 364
四、我国目前有关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法律及相关司法实践 365
(一)中国与其他国家所缔结的国际条约 365
(二)管辖协议的排他效力 366
(三)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可否协议选择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 367
五、涉外离婚案管辖权的焦点问题及案例分析 368
(一)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 369
(二)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管辖的特殊规定 372
六、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377
(一)中国对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积极冲突的规定及不足 377
(二)完善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积极冲突协调机制的建议 380
结语 382
第十三篇 涉外婚姻关系法律适用 383
引言 383
一、涉外结婚条件法律适用 383
(一)实质要件——结婚需满足的条件依哪国的法律确定? 384
(二)关于登记结婚的焦点问题——双方均非内地居民之间结婚的,可否在中国内地登记结婚? 386
(三)关于结婚法律适用的焦点问题 386
(四)形式要件——结婚需履行的手续依哪国的法律确定? 388
(五)中国公民在境外结婚的特殊形式——领事婚姻 389
二、婚姻效力认定的法律适用 391
(一)婚姻效力认定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定 391
(二)与婚姻效力认定的审判案例 391
三、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的法律适用 392
(一)婚姻无效于婚姻被撤销的关系 393
(二)认定婚姻无效的方式——法院宣告 393
(三)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的条件及后果所适用的法律 393
(四)关于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案例 394
四、涉外离婚法律适用 394
(一)协议离婚法律适用实务焦点问题 395
(二)诉讼离婚法律适用实务焦点问题 398
五、外国法的查明 400
(一)外国法查明责任分配 400
(二)我国法律规定的“外国法的查明”的途径 400
(三)实践中“外国法的查明”的途径及立法建议 400
六、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有关婚姻方面条款的评析及完善建议。 404
结语 405
第十四篇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406
一、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406
二、哪些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可以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407
(一)“外国”的含义——哪些国家或地区的离婚判决可以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407
(二)“外国法院”的含义 409
(三)哪些类型的法院文书可以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409
三、中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 410
(一)国内立法 410
(二)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 411
四、中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要求 412
(一)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时 412
(二)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需要满足的特殊条件 415
五、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程序 416
(一)请求的提出与受理 416
(二)审查外国判决的依据及方式 418
(三)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效力 419
六、英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简介 420
(一)美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简介 420
(二)英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简介 421
七、内地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421
(一)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法院离婚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制度安排 421
(二)内地对台湾地区法院离婚判决的态度 423
(三)内地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离婚判决的态度 425
(四)总结 426
八、现有的法律制度评价及完善建议 426
(一)现有制度对外国人申请承认和执行限制过多,甚至有些情况下无法可依,不能进行申请 426
(二)明确规定程序公正性条件 427
(三)完善终局性条件的规定 428
(四)扩大非互惠条件下承认和执行外国离婚判决的范围 428
结语 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