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情,求学路 1
故乡和家史 1
抗日烽火中度过了中小学时代 2
华东政法学院首届本科生 5
为华政辉煌而自豪 8
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 10
法院办案也要大跃进 10
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定罪量刑 12
肃反运动中公检法三员联合办案 13
管制劳动教养剥夺人身自由 15
为什么杀害亲生儿子 16
民庭办案分街道包干 17
自诉刑事案件中的重婚案例 19
妨害家庭案中的自杀和相约自杀 19
中国创新的民事调解 21
“文革”动乱时代的公检法 23
砸烂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 23
清理阶级队伍,一场腥风血雨的迫害 24
审理组办案一竿子到底 26
执行死刑游街示众 28
顶住极“左”思潮避免错判两件放火案 29
否定教师强奸女学生 31
从死刑犯到无罪释放 32
拨乱反正,恢复公检法 34
粉碎“四人帮”,上海获新生 34
公检法恢复运行各司其职 34
第一次公开审判,李国机律师到庭辩护 36
是意外事件,不是过失杀人,要求检察院撤回起诉 37
大力平反冤假错案 38
攻击林彪“四人帮”的案件一律平反昭雪 38
涉及攻击党的领袖的案件怎么办 38
谈恋爱怎能成为流氓犯 40
是通奸不是强奸 40
强奸十多名妇女的证据完全是捏造的 41
复查申诉历史老案 43
过去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 43
起义投诚人员和已登记的一贯道坛主不作反革命 44
三青团、国民党一般成员不应作历史反革命 45
未正式任命的伪区政府代理区长、没有罪行的伪保长 46
写错标语不构成现行反革命 47
孩子玩游戏竟以反革命小集团判刑 48
是责任事故不是破坏生产 49
“反攻倒算、反革命”案的真相 50
善始善终做好善后工作 52
再见了!法院 54
律师应仗人间义 56
热爱律师事业 56
热情接待当事人,不以利小而不为 58
上海市首批高级律师 59
新华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先进律师事务所 61
律师发展的道路不平坦 64
大胆辩护,仗义执言 67
为死刑犯被告辩护 67
挽救偶尔失足的青年知识分子 70
卖淫妇女不应判刑 72
中学生为什么刺杀班主任 73
赖债与非法拘禁 75
为少年强奸犯辩护 78
青少年被教唆犯罪 79
要求法院宽恕在校学生 81
一次不寻常的追悼会 83
代理民事案件尽职尽责 85
帮助妇女解除不幸的婚姻 85
反对花花公子离婚 86
保护老人再婚后的继承权 88
解放前的养女是否有继承权 91
在法庭上推翻了继承权公证书 92
房屋产权确认之诉得到法院确认 94
中了房屋大奖之后 95
解放前的中奖房屋析产之争 97
代管房屋成了资产阶级代理人 99
业主要求收回房屋步履艰难 101
亲子鉴定确认亲子血缘关系 103
管辖权之争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 105
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107
乐于奉献,服务社区 107
徐汇区侨界爱国奉献先进个人和优秀联络员 108
徐汇区优秀知识女性志愿者和斜土街道十佳志愿者 109
二十年后又会面 111
重回长宁区司法局 114
感谢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女律师联谊会 115
缅怀 117
附录 121
部分作品选登 121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认识与实践——原载《上海律师》1991年第8期 121
美国阉夫奇案的见闻及思考——原载《上海律师》1998年第7期 123
关于婚姻家庭案件的若干问题——原载《上海律师》1999年第4期 126
关于定罪量刑的回顾与思考——原载《上海律师》2008年第4期 130
从废除《六法全书》想到的——原载2009年9月7日《上海法治报》 133
部分法制宣传报告稿件 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讲座——上海市武警部队法制报告稿(2000年5月) 135
对大学生的婚姻法讲座——兼谈美国总统克林顿的私生活(2002年9月) 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讲座——斜土街道里弄干部法制报告稿(2004年3月) 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讲座——斜土街道部分老年人会议报告稿(2007年6月) 148
在斜土街道知识女性服务站年会上的报告(2009年5月28日) 152
《仗义直言维法律——法律生涯五十年》读后感 154
后记 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