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国电煤市场存在的问题 1
一、我国电煤的战略地位 1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依赖性 1
(二)电煤对电力供应的重要性 3
(三)电煤短缺的影响 5
二、我国电煤市场存在的问题 6
(一)电煤供需失衡 6
(二)产业结构失当的冲击 8
(三)电煤价格冲突 11
(四)电煤运输障碍 17
第二章 我国电煤市场存在问题的法律原因 22
一、产业结构缺陷与宏观调控法缺位 22
(一)产煤、发电、用电三大产业的结构缺陷 22
(二)宏观调控法缺位 59
(三)我国煤炭资源产权的问题及其成因 61
二、市场规制法软弱与煤、电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 67
(一)煤炭市场化改革进程 67
(二)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 73
(三)煤炭工业与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不一致性 78
(四)市场规制法软弱——电力企业限制竞争 80
(五)市场规制法软弱——电煤企业无序竞争 88
三、电煤运输市场的垄断与无序 93
(一)铁路对电煤运输市场的垄断 93
(二)电煤运输枢纽无序竞争的法律原因 95
四、结论:将重要资源市场与其他市场等同,过度私权化、自由化,缺乏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的公权干预,是电煤市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99
第三章 对电煤市场存在问题的法理分析 100
一、民商法与经济法对电煤市场的有机调整 100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商法 100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 111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23
二、电煤市场转型发展的经济法适用 131
(一)电煤市场与转型发展 131
(二)民商法与经济法在电煤市场转型发展中的作用 142
三、结论:民商法与经济法对电煤市场的综合调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型发展稳步进行的必要保障 152
第四章 国外法律对电煤市场的调控及对我国的启示 153
一、德国电煤市场改革的法律措施分析 153
(一)德国能源法律和政策 153
(二)德国电煤法律和政策 155
(三)德国节能减排法律和政策 156
二、美国电煤市场改革的法律措施分析 158
(一)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 158
(二)美国电煤法律与政策 159
(三)美国节能减排法律与政策 162
三、日本电煤市场改革的法律措施分析 164
(一)日本能源法律和政策 164
(二)日本煤炭法律和政策 166
(三)日本节能减排法律与政策 167
四、结论:启示与借鉴 168
(一)安全价值大于效益价值 168
(二)公共利益优先,重视政府主导作用 169
(三)以法律作为能源战略载体 169
(四)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170
第五章 走出电煤市场困境的法律途径 172
一、煤电联营 172
(一)煤电联营的可预见性优势 172
(二)煤电联营的实施障碍 175
(三)关于煤电联营的建议 177
二、综合运用民商法、经济法完善我国电煤产权市场 179
(一)我国煤炭资源产权市场的制度构想 179
(二)煤炭资源产权一级市场法律机制 187
(三)煤炭资源产权二级市场法律机制 195
(四)煤炭资源产权交易与附属责任履行 202
三、运用宏观调控法推进电煤相关产业的结构改造 209
(一)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进程及成就 209
(二)煤炭资源整合中的政府职能 213
(三)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主要政策依据及法理分析 218
(四)煤炭资源整合中需要妥善处理的几个利益关系 222
(五)企业兼并重组方式的法制规范化 231
四、运用市场规制法维护电煤市场秩序 232
(一)电煤企业市场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 232
(二)电力企业的《反垄断法》适用 233
五、建立电煤战略储备法律机制,应对电煤突发事件 235
(一)建立电煤战略储备的必要性 235
(二)构建我国煤炭战略储备机制的建议 236
六、完善电煤运输市场体系 236
(一)法律先行,打破铁路运输行业的垄断地位 236
(二)依法推进环渤海港口电煤运输协调发展 237
参考文献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