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1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1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7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任务 13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17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0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20
第二节 保障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原则 22
第三节 着重调解原则 25
第四节 辨论原则 27
第五节 处分原则 29
第六节 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31
第七节 支持起诉原则 32
第三章 主管和管辖 35
第一节 主管 35
第二节 管辖概述 37
第三节 级别管辖 40
第四节 地域管辖 43
第五节 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50
第六节 裁定管辖 53
第四章 审判组织和回避 58
第一节 审判组织 58
第二节 回避 62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66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66
第二节 原告和被告 75
第三节 共同诉讼人 76
第四节 诉讼中的第三人 79
第五节 非法人团体和集团诉讼 83
第六节 诉讼代理人 88
第六章 民事诉讼证据 95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95
第二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98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104
第四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 108
第五节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 113
第七章 期间与送达 118
第一节 期间 118
第二节 送达 121
第八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25
第一节 强制措施的概念及意义 125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及其构成 127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的程序 130
第九章 诉讼费用 134
第一节 诉讼费用的概念及意义 134
第二节 诉讼费用的种类及征收标准 136
第三节 诉讼费用的负担 139
第四节 诉讼费用的减、免、缓 141
第十章 民事诉讼中的诉 144
第一节 诉的概念 144
第二节 诉的要素 145
第三节 诉的种类 147
第四节 诉权 151
第五节 反诉 153
第六节 诉的合并与分离 156
第十一章 普通程序 160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160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164
第三节 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 167
第四节 开庭审理 169
第五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176
第十二章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审理 180
第一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审理概述 180
第二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管辖 183
第三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185
第十三章 法院调解 191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191
第二节 法院调解原则 194
第三节 法院调解程序 196
第四节 调解书及其效力 198
第十四章 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 202
第一节 民事判决 202
第二节 民事裁定 209
第三节 民事决定 212
第十五章 简易程序 214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概念及其意义 214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16
第三节 简易程序的特点 219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221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221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受理和撤回 223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228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234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234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238
第三节 当事人的申诉 241
第四节 再审案件的审判 244
第十八章 特别程序 247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247
第二节 选民名单案件 250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252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257
第五节 指定或撤销监护人案件 258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60
第十九章 破产程序 262
第一节 破产程序概述 262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266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 269
第四节 和解与整顿 271
第五节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273
第二十章 民事执行程序 278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278
第二节 执行的原则 281
第三节 执行根据 284
第四节 执行程序的开始 287
第五节 执行措施 291
第六节 执行程序结束 296
第七节 执行回转 301
第二十一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304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304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应遵循的原则 307
第三节 涉外诉讼保全 313
第四节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域外送达 315
第五节 司法协助 319
第二十二章 与民事诉讼有关的其他程序 326
第一节 公证与民事诉讼 326
第二节 仲裁与民事诉讼 329
第三节 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