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论 1
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内涵 1
一、错案存在与否之争 1
二、本书所研究的“刑事冤案” 5
三、刑事冤案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6
第二节 我国刑事冤案的总体情况 10
一、蒙冤之人多为弱势群体 10
二、案件多为恶性犯罪 10
第三节 刑事冤案的危害 11
一、无罪的人遭受惩罚 11
二、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 14
三、刑事司法丧失威信 15
四、影响社会和谐 17
五、耗费大量社会资源 18
第二章 刑事冤案的成因 21
第一节 刑事诉讼认识活动本身的复杂性 21
一、刑事案件的复杂性 22
二、主观条件的限制 23
三、客观条件的限制 24
第二节 证据的因素 26
一、错误供述 26
二、错误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35
三、错误的鉴定结论 41
四、证明标准未能严格掌握 47
五、证据规则的缺陷 52
第三节 人的因素 56
一、观念方面的原因 56
二、行为方面的原因 62
第四节 制度的因素 78
一、辩护制度的缺陷 79
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缺陷 84
三、审级制度的缺陷 87
第五节 制度之外的因素 90
一、办案人员承受的压力大 90
二、部分办案人员素质不高 97
第三章 刑事冤案的预防 99
第一节 无罪推定原则之完善 100
一、确立被追诉者的诉讼主体地位 100
二、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 101
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 102
四、疑罪从无 103
第二节 刑事诉讼各阶段若干具体制度之完善 105
一、侦查制度改革 105
二、审查起诉制度改革 120
三、审判制度改革 124
第三节 刑事辩护制度之完善 138
一、刑事辩护对于冤案预防的意义 138
二、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思路:确立有效辩护原则 140
三、新律师法在辩护律师权利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140
四、有效辩护的要件 141
五、有效辩护的衡量标准 147
第四节 证据制度之完善 149
一、证据规则体系的完善 150
二、证明标准的严格把握 155
第五节 司法鉴定制度之完善 161
一、鉴定人制度的规范化 161
二、鉴定程序的合法化 164
第六节 刑事程序之外的配套改革 168
一、理顺系统外部的关系 169
二、理顺系统内部的关系 171
三、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173
四、优化绩效考评机制 175
五、提高办案人员素质 178
第四章 刑事冤案的发现和纠正 184
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发现 184
一、我国现行刑事冤案发现机制之检讨 184
二、外国发现错误定罪的主要手段和途径 195
三、我国刑事冤案发现机制之完善 202
第二节 刑事冤案的纠正与刑事再审程序 207
一、一事不再理原则不妨碍对刑事冤案的纠正 208
二、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以纠正冤案为视角 210
第五章 刑事冤案的赔偿和责任追究 225
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赔偿 225
一、归责原则 226
二、赔偿范围 228
三、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 230
四、赔偿程序 243
五、刑事追偿问题 248
第二节 对我国错案追究制的反思 252
一、妨碍司法独立 253
二、影响司法公正 254
三、削弱司法权威 255
第三节 冤案责任追究的标准和范围 256
一、认定标准应当全国统一 256
二、责任主体 261
三、主要责任类型 264
第四节 追究责任的机构及程序 266
一、追究责任的机构 267
二、追究责任的程序 270
结论 278
一、理念上应采消极的实体真实发现主义 278
二、刑事立法和司法应当以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为中心 280
三、有效配置刑事司法资源 282
参考文献 284
附录:中国刑事冤案选编 298
后记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