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64
人民代表大会志 64
第一章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64
第一节 代表选举 65
一、广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选举 65
二、广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65
第二节 代表大会 66
一、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66
二、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69
三、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76
附录区、县级市、镇人大代表的选举 80
第二章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1
第一节 常委会办事机构 81
第二节 常委会主任会议 84
第三节 常委会会议 84
一、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84
二、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89
三、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99
第四节 常委会日常工作 104
一、信访工作 104
二、外事工作 106
三、宣传工作 106
第三章 监督工作 108
第一节 执法检查 108
第二节 评议工作 111
第三节 办理代表议案 113
一、审议议案 113
二、督办议案实施 113
第四节 个案监督 117
第四章 立法工作 118
第一节 立法情况 118
第二节 立法特点 127
第五章 代表工作 129
第一节 组织网络 129
第二节 工作制度 129
第三节 代表活动 130
一、专题调查 130
二、执法检查 130
三、参加评议 131
四、视察活动 131
五、参与立法 131
六、听政评政 132
七、社会活动 132
第六章 依法治市工作 133
第一节 加强立法工作 133
第二节 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133
第三节 推进依法行政 134
第四节 推进司法改革 135
第五节 加强综合治理 135
第六节 强化普法教育 135
第七节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36
政府决策志 142
第一章 广州市政府领导成员及机构设置 142
第一节 市政府领导成员 142
一、广州市第九届政府 142
二、广州市第十届政府 144
三、广州市第十一届政府 146
第二节 市政府机构设置 148
一、广州市第九届政府机构 148
二、广州市第十届政府机构 150
三、广州市第十一届政府机构 151
第二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54
第一节 五年计划 154
一、制定实施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 154
二、制定实施“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 156
三、制定实施“十五”计划 161
第二节 远景规划 164
一、制定1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发展方案 164
二、制定《广州21世纪议程》 166
第三章 经济发展 168
第一节 经济体制改革 169
一、农村经营体制改革 169
二、国有企业改革 172
三、集体企业改革 193
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196
五、财税体制改革 199
六、外经体制改革 203
第二节 经济结构调整 212
一、产业结构调整 212
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 217
三、开发区建设 226
第三节 产业发展 235
一、现代农业 235
二、现代工业 242
三、现代服务业 261
第四章 市场监管 280
第一节 市场秩序 280
一、市场准入 280
二、市场公平 282
第二节 价格调控与管理 291
一、价格调控 291
二、价格改革 294
三、价格监管 297
第三节 市场建设 298
一、商品市场 298
二、金融市场 301
三、劳动力市场 304
四、产权交易市场 306
第五章 城市建设 309
第一节 城市规划 310
一、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第15、第16方案 310
二、制定东南部地区开发总体规划 311
三、制定城市建设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311
四、城市主骨架路网规划 313
五、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315
六、珠江新城规划 317
第二节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319
一、道路、桥梁 319
二、场站、港口 332
三、园林绿化 337
四、人防工程 343
第三节 旧城改造 345
一、改造东风、金花小区 345
二、改造危房 346
三、改造“城中村” 347
四、新建殡仪馆 348
第六章 城市管理 350
第一节 管理体制 350
一、层级管理 350
二、行政区划调整 354
第二节 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 355
一、土地资源 355
二、矿产资源 361
第三节 房地产管理 363
一、房地产管理规定 363
二、侨房管理 366
第四节 环境保护 367
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367
二、环保政策与法规 368
三、制定15年基本实现经济发展现代化环境保护与协调发展方案 371
四、制定青山碧水蓝天工程计划 372
五、环境管理 373
六、珠江整治 379
七、垃圾处理 383
第五节 交通管理 384
一、市区交通管制 384
二、建设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 389
第六节 爱国卫生运动 390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390
二、加强除“四害”工作 391
三、推动农村改水改厕 392
第七节 城市建设与管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规划实施 393
第七章 社会管理 396
第一节 人口管理 396
一、人口政策 396
二、基层计生管理 399
三、户籍管理 400
第二节 就业、收入分配 402
一、实施再就业工程 402
二、劳动关系 404
三、劳动权益 406
四、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 407
五、劳动工资 408
第三节 社会保障 410
一、社会保险制度 410
二、住房制度 414
三、生活保障 418
四、老龄人工作 422
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24
一、治安管理 424
二、流动人员管理 426
三、消防安全管理 428
四、流花地区管理 431
五、社区管理 434
第八章 公共服务 437
第一节 教育 437
一、教育体制 437
二、基础教育 439
三、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 443
四、调整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布局 445
五、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446
六、教育设施建设 447
第二节 文化 451
一、制定加快文化事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451
二、名城保护 452
三、文物保护 454
四、大型文化活动 457
五、文化设施建设 458
第三节 卫生 461
一、改革城镇医药卫生体制 461
二、卫生管理 462
三、疾病防控 465
四、卫生设施建设 467
第四节 体育 468
一、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 468
二、全民健身 469
三、体育赛事 471
四、建设新广州体育馆 477
第五节 公用事业 477
一、公共交通 477
二、城市供水 480
三、城市供电 483
四、城市燃气 485
政 协志 493
第一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 493
第一节 第七至第九届委员会 493
一、第七届委员会 493
二、第八届委员会 493
三、第九届委员会 493
第二节 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 494
一、专门委员会与机关办事机构 494
二、下属机构 495
第二章 重要会议 498
第一节 第七届委员会重要会议 498
一、全体委员会议 498
二、常务委员会议 499
三、主席会议 499
第二节 第八届委员会重要会议 500
一、全体委员会议 500
二、常务委员会议 501
三、主席会议 503
第三节 第九届委员会重要会议 504
一、全体委员会议 504
二、常务委员会议 505
三、主席会议 506
第三章 工作活动 507
第一节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507
一、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507
二、围绕大政方针组织政治协商 507
三、提案工作和视察活动 509
四、办理来信来访 515
五、专题调研和专题议政 515
第二节 联系“三胞” 517
一、海外联谊和宣传活动 517
二、对台联络和交往 520
三、引进资金、设备和人才 520
四、引介捐资扶贫助学 521
第三节 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 522
一、委员学习 522
二、宣传工作 523
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524
第四节 理论研究和文史工作 526
一、理论研究 526
二、征集文史资料和兴办文化事业 527
第五节 联系指导区、县政协和历届委员联谊活动 529
一、联系指导区、县政协 529
二、历届委员联谊活动 530
政 务志 536
第一章 机构编制工作 536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536
一、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536
二、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537
第二节 机构编制管理 537
一、“三个一”管理制度 538
二、机构编制审批 538
三、行政级别的确定 539
四、机构编制控制 540
五、调入人员审批与阶段性冻结机构编制 541
六、企业机构编制管理改革 542
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543
第三节 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543
一、1995年机构改革 543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547
第四节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554
一、市级党政群机关 554
二、市直属事业单位 559
三、区、县级市党政群机构 559
第二章 人事工作 563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563
一、广州市人事局 563
二、直属机构 564
第二节 人事法制建设 565
一、人事立法 565
二、人事普法 566
三、人事执法与法制监督 567
第三节 人事管理 568
一、人事统计 568
二、人事计划 570
三、人事制度改革 570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 571
第四节 人才资源开发 571
一、人才引进与调配 571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 573
三、引进国(境)外智力与留学人员 575
四、人才市场与人才中介机构管理 577
第五节 国家公务员 579
一、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579
二、国家公务员管理 580
第六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583
一、职称改革 583
二、专家管理 585
三、博士后工作 586
第七节 工资福利待遇 586
一、工资 586
二、福利 589
三、退休 590
第八节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 591
一、公务员培训 591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93
三、其他培训 594
第九节 军队转业干部与随军家属安排 596
一、安置政策 596
二、接收安置 597
三、安置待遇 598
第三章 政府法制工作 599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599
一、广州市政府法制局 599
二、法制相关机构 599
第二节 行政立法 600
一、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工作制度 600
二、制定法规、规章 600
三、法规、规章的作用及影响 602
第三节 行政执法监督 605
一、行政执法检查制 605
二、统一证件,持证上岗 605
三、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 606
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606
五、法规、规章汇编 606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 606
七、行政执法投诉查处制 607
八、行政执法责任制 607
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607
第四节 行政复议应诉 608
一、行政复议程序规定 608
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 608
第五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610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 610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成效 611
第四章 外事工作 612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612
一、广州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612
二、队伍建设 612
三、涉外团体 613
第二节 外国驻穗机构 613
一、领事机构 613
二、其他代表机构 614
三、外国驻穗机构与广州的 交往 615
第三节 国际友好城市工作 615
一、发展历程 615
二、交流与合作 617
三、与其他外国城市发展友好关系 619
第四节 参与和承办国际会议 619
一、参加境外国际会议 619
二、举行国际会议 621
第五节 对外交往与对外宣传 622
一、官方来往 622
二、民间友好交流 627
三、接待工作与对外宣传 628
四、专项涉外活动 629
五、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630
第六节 港澳事务 630
一、香港回归前的穗港澳社团交流 630
二、香港回归后的穗港澳交往 631
三、涉港澳事务管理 631
第七节 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 631
一、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 631
二、因公出国赴港澳证照管理 632
第五章 侨务工作 634
第一节 机构 634
一、广州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634
二、广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635
三、广州市海外交流协会 636
第二节 侨居情况及华侨社团 637
一、广州市侨情及分布 637
二、海(境)外侨社团概况 638
第三节 侨政 640
一、宣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640
二、落实华侨房屋政策 641
三、社区侨务工作 643
四、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 644
五、扶持归侨 645
六、受理华侨、外籍华人回国(来华)定居申请 646
七、侨务信访 646
八、侨务工作调研 648
第四节 为经济建设服务 649
一、为引进侨资外资服务 649
二、发展侨办直属企业 649
三、发展侨属企业 651
四、办理接受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 651
第五节 对外宣传 653
一、与海外华文媒体交流 653
二、组织海外夏令营 654
三、澳门优异生旅行团活动 656
四、办理“三侨生”证明 657
五、出版画册、侨刊和制作宣传片 657
六、文化交流 658
第六节 联络与接待 658
第七节 外籍华人和新移民工作 659
第八节 荣誉市民工作 660
一、制定完善“授荣”和颁奖办法 661
二、授荣和颁奖 662
三、为荣誉市民服务 662
第九节 市侨联工作与活动 663
一、维护侨益 663
二、文化联谊 664
三、招商引资 665
四、健全工作网络 666
第六章 信访工作 668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668
一、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 668
二、队伍建设 668
第二节 来信来访来电处理 669
一、基本情况 669
二、抓大案维护社会安定 671
三、市长专线电话 674
四、市长专邮和政府电子信箱 674
第三节 信访信息整理和利用 675
一、信息整理 675
二、信息利用 675
第四节 信访工作管理 677
一、实行制度管理 677
二、发挥基层作用 677
三、指导基层工作 678
第七章 专利工作 679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679
一、广州市专利管理局 679
二、专利服务机构 680
三、专利群众团体 680
第二节 专利管理与服务 680
一、专利管理 680
二、专利申请与文献服务 682
第三节 专利实施 683
一、专利实施资金 683
二、发明展览 683
三、专利实施奖励 684
四、专利试点城市和企业 684
五、专利示范工程 685
第四节 专利行政执法 685
一、专利地方法规 685
二、专利工作制度 686
三、专利执法 686
第八章 档案工作 688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688
一、广州市档案局(档案馆) 688
二、区、县(市)档案局、档案馆 688
三、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689
四、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 689
五、队伍建设 689
第二节 档案事业管理 690
一、档案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 690
二、档案监督指导 691
三、档案宣传 693
四、档案馆工作目标管理 694
五、档案馆业务建设 694
第三节 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 697
一、档案学会 697
二、档案学术研究 697
三、档案工作交流 698
第九章 参事工作 700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700
一、广州市政府参事室 700
二、政府参事、市政府参事室研究员 700
第二节 主要活动 701
一、参政咨询 701
二、统战联谊 704
三、收集整理文史资料 706
第十章 名城保护工作 707
第一节 机构 707
一、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广州古都学会) 707
二、广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发展中心 707
三、广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 708
四、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 708
第二节 名城研究 708
一、广州名城特征研究 708
二、名城保护与建设研究 709
三、广州建城历史和城庆问题研究 709
四、广州城市传统中轴线研究 710
五、广州古城轴线环形旅游研究(广州古城文化旅游区研究) 710
六、长洲文化旅游风景区研究 711
七、广州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研究 711
八、十三行研究 711
九、广州名城建设发展战略研究 712
十、广州古都研究 712
十一、广州名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 712
十二、参与全国名城、古都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713
第三节 名城宣传 713
一、“识名城,爱广州”系列宣传活动 713
二、举办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 715
三、《广州之最》电视系列宣传 715
四、“名城之光——广州之最”展览 716
五、广州市首届名城名人运动会 716
六、建城2210年城庆活动 716
第四节 名城保护法规和管理 717
一、制定和实施《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717
二、公布广州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 717
三、公布广州市第一批“老字号” 718
第十一章 文史研究工作 719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719
一、广州市文史研究馆 719
二、馆员 719
第二节 工作与活动 720
一、参与志书编修 720
二、整理出版文史资料 720
三、艺术创作 721
四、社会活动 722
五、联谊交流 722
第十二章 地方志工作 724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724
一、广州市地方志编纂 委员会 724
二、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725
三、分志承修单位修志 机构 725
四、市属区、县级市地方志办公室 725
五、队伍 726
第二节《广州市志》编纂 726
一、首部《广州市志》编纂 726
二、续修《广州市志》工作 729
第三节区、县(市)志编纂 730
第四节 方志理论研究 731
一、广州市地方志学会 731
二、理论研究 731
三、优秀成果评选 732
第五节 地情研究宣传 732
一、广州史志丛书 732
二、《羊城今古》 733
三、地情宣传活动 733
第六节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 734
一、机构及人员配备 734
二、年鉴编纂出版 734
第七节 方志馆建设 735
民 政志 741
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741
第一节 市民政局 741
一、内设机构 741
二、直属事业单位 742
第二节 队伍 744
第二章 基层政权建设 745
第一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745
一、区人民政府 745
二、县级市人民政府 745
第二节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746
一、街道办事处 746
二、镇人民政府 746
第三节 居民、村民委员会 747
一、居民委员会 747
二、村民委员会 748
第三章 行政区划、勘界 751
第一节 行政区划 751
一、撤县设市 751
二、街道调整、撤镇设街 751
三、撤市设区 752
第二节 勘界 752
第四章 优抚安置 754
第一节 优抚 754
一、褒扬烈士 754
二、抚恤 759
三、拥军优属 768
四、优抚设施 773
五、革命老根据地建设 775
第二节 退伍安置 777
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777
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 780
三、军用供应 781
第五章 救灾救济 783
第一节 灾害救济 783
一、救灾体制改革 783
二、救灾捐赠 784
三、市内灾害救济 784
第二节 社会救济 787
一、城市社会救济 787
二、农村社会救济 788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789
四、农村敬老院建设 791
五、扶贫 792
第六章 社会福利 793
第一节 国家办福利事业 793
一、老人福利事业 793
二、婴儿、儿童福利单位 794
三、其他福利单位 797
第二节 社会力量办福利事业 799
第三节 社区服务 802
第四节 社会福利生产 805
一、管理机构 805
二、生产经营 805
三、保护扶持 807
四、效益 808
第五节 民政房产的管理和开发 809
第七章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811
第一节 登记 811
第二节 管理 824
一、双重管理体制 824
二、清理整顿 824
第八章 收容遣送、戒毒 826
第一节 收容遣送单位 826
一、市民政局直属收容遣送站 826
二、区、县级市收容遣送单位 827
第二节 收容工作 827
第三节 遣送工作 828
第四节 戒毒所和戒毒工作 831
第九章 婚姻与收养登记管理 833
第一节 婚姻登记管理 833
一、婚姻登记 833
二、管理 836
第二节 收养登记管理 837
一、收养登记 837
二、管理 838
第十章 殡葬管理 839
第一节 机构与人员 839
一、机构 839
二、人员 839
第二节 场所设施 840
一、殡仪馆 840
二、火葬场 841
三、骨灰楼 841
四、墓园 841
第三节 殡葬改革 842
一、清理乱埋乱葬 842
二、规范公墓经营 842
三、制止土葬 843
四、推行火葬 843
五、骨火撒海还林 843
第十一章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844
第十二章 慈善事业 852
第一节 机构与人员 852
第二节 慈善募捐与救助 852
一、募捐 852
二、救助 853
第十三章 残疾人事业 855
第一节 机构 855
一、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855
二、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856
三、残疾人社团 856
第二节 主要工作和活动 857
一、康复 857
二、特殊教育 858
三、劳动就业 858
四、扶贫助困 859
五、宣传文体 860
六、法制建设 861
七、设施建设 861
八、基金募集 862
九、对外交流 863
十、社团活动 863
海 关志 868
第一章 机构及人员设置 868
第一节 机构 868
一、广州海关 868
二、黄埔海关 870
第二节 人员配置 873
一、广州海关 873
二、黄埔海关 873
第二章 运输工具监管 875
第一节 国际航行船舶 875
第二节 来往港澳小型船舶 876
第三节 其他运输工具 878
一、进出境列车 878
二、国际民航机 879
三、进出境汽车 880
第三章 货运监管 883
第一节 货运口岸 883
第二节 通关制度改革 883
第三节 一般贸易货物监管 887
第四节 保税货物监管 889
一、加工贸易货物监管 889
二、保税仓储货物监管及保税工厂、保税集团 892
第五节 其他货物监管 894
一、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894
二、转关运输货物监管 895
三、出口退税货物及单证管理 896
四、捐赠物资监管 897
第六节 特定区域货物监管 898
一、监管区域 898
二、海关管理 900
第七节 进出口企业监管 905
一、稽查 905
二、企业分类管理 907
三、报关管理 909
第四章 物品监管 912
第一节 旅客行李物品监管 912
一、旅检口岸 912
二、华侨及港澳台旅客行李物品 914
三、出国人员物品 917
四、外籍旅客物品 918
第二节 邮递物品监管 918
一、邮包监管 919
二、邮袋监管 920
三、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 920
第三节 快件监管 921
第四节 其他非贸易性物品监管 923
一、免税品商店 923
二、“货券”业务 925
第五章 税收征管 927
第一节 税则 927
一、进口税则 927
二、出口税则 928
第二节 税项 928
一、关税 928
二、附加税 929
三、代征税费 930
第三节 关税计征和退补 931
一、关税计征 931
二、关税退补 935
第四节 减免税 936
一、法定减税 936
二、特定减免 936
三、临时减免 938
第六章 查缉走私 939
第一节 查缉海上走私 939
第二节 查缉货运走私 941
第三节 查缉加工贸易货物走私 944
第四节 查缉行邮物品走私 945
一、毒品走私查缉 945
二、违禁音像印刷品查缉 945
三、外币走私查缉 946
四、文物走私查缉 946
五、其他物品走私查缉 946
第五节 反走私宣传 946
第六节 走私案件处理 948
一、走私案件审理 948
二、走私物品处理 949
三、缉私奖励 951
第七章 海关统计 953
第一节 贸易统计 953
第二节 业务统计 956
第三节 统计分析 958
第八章 科技应用 960
第一节 信息化技术 960
一、广州海关业务信息化建设 960
二、信息化系统广州海关主要应用项目 961
第二节 检查技术 962
一、电子地磅和电子检查仪 962
二、音像、录像及闭路电视设备 962
第三节化(检)验技术 963
第四节 通讯技术 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