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1
总论 2
第一章 行政警察之意义 2
第二章 行政警察之种类 3
第三章 行政警察作用之形式 4
一 警察规则 4
一 警察处分 5
第四章 行政警察执行之方法 5
本论 7
第一章 保安警察 7
一 治安警察之制度 8
A 结社 9
B 集会 10
C 关于书画之揭示事项 13
D 关于军器爆裂物及其他危险物事项 15
E 关于劳工雇佣事项 16
二 出版物及报纸 24
A 出版物 24
B 报纸 26
三 预戒警察 31
A 预戒之原因 31
B 预戒之内容 32
C 预戒命令之执行 34
D 预戒命令之形式 35
E 预戒之期间 36
F 预戒命令之撤销 36
四 戒严警察 37
A 戒严之种类 37
B 戒严之地域 37
C 戒严之宣告 38
D 戒严之效力 39
E 戒严之解除 40
第二章 普通安宁警察 41
一 行旅 41
A 旅客之登记簿 41
B 行旅病人及行旅死亡人 43
二 救护 45
A 精神病者之监护 46
B 不良少年之感化 48
三 监视 50
四 侨工 54
A 侨工资格之规定 54
B 募工承揽人之限制 55
五 对于特种危险物之警察 57
A 军器类之特许 57
B 电气及煤油 59
C 乾草及花爆 61
六 对于人及物一般之警察 63
A 关于救急之护助 63
B 幼童之迷路 64
C 弃儿 65
D 关于一般之救护及限制 65
七 遗失物及埋藏物 66
A 遗失物 67
B 埋藏物 68
第三章 风俗警察 69
一 宗教 69
A 寺庙 70
B 僧道 70
二 赌博及彩票 71
A 赌博 72
B 彩票 73
三 公娼及暗娼 73
A 乐户之限制 74
B 娼妓之限制 75
C 暗娼 75
四 关于美术上之事项 77
A 形像 78
B 碑志标识 79
C 文书图画 80
五 关于游艺上之事项 81
六 关于营业上之事项 82
七 关于习惯风纪上之事项 83
A 剪发 83
B 缠足 84
C 奇装异服之取缔 84
第四章 交通警察 85
一 道路 86
A 关于使用者 86
B 关于安宁者 90
C 关于通行者 91
D 关于风俗者 93
E 关于车辆者 94
二 轨道 104
三 铁道及邮电 109
四 水路 110
第五章 营业警察 111
一 绝对禁止之营业 112
A 关于国法之制止者 112
B 基于政治之原因者 113
二 特许之营业 113
三 核准之营业 114
四 一般之营业 115
五 关于营业上必要之取缔 115
A 旅店 116
B 旧货商 118
C 当押商 120
D 拍卖行 121
E 佣工介绍业 122
F 成衣铺修理钟表店洗衣局等营业 124
第六章 建筑警察 128
一 关于火灾之建筑取缔 129
A 多数人聚集之处所 129
B 特殊事物之处所 130
二 关于卫生之建筑取缔 130
三 关于风纪之建筑取缔 132
A 关于女浴所之规定 132
B 关于乐户之规定 133
四 关于交通公益秩序上之建筑取缔 134
五 关于建筑手续及制裁之规定 136
A 建筑手续 136
B 关于制裁之规定 138
第七章 水上警察 146
一 关于一般之规定 147
A 沿海水面应注意事项 147
B 关于舶船应注意事项 148
C 关于救护事项 150
D 关于保安之事项 151
二 关于船舶调查之规定 152
A 停泊船舶之调查 153
B 调查船舶之注意 154
C 常住船舶之调查 154
三 关于水上巡船之信号 155
四 水上消防 156
五 关于检疫之规定 156
第八章 铁路警察 158
一 关于权限之划分 158
二 关于获案之规定 159
三 职权与限制 160
四 特别犯罪之规定 160
五 民业铁路警察之规定 161
第九章 盐场警察 161
一 场警之统属 162
二 场警之设计 162
三 关于场务之调查及取缔 164
四 缉私之规定 165
五 场警远法行为之规定 167
第十章 航空警察 168
一 航空警察之必要 169
二 航空警察之组织 169
三 航空警察之职务 170
第十一章 山林田野渔业之警察 171
一 矿业警察 172
A 关于建筑物及工作物之安全 172
B 关于生命及卫生之保护 173
C 关于危害之预防及公益之保障 174
二 森林警察 175
A 保安林之编入 176
B 营业之监督 177
C 取缔之规定 177
三 狩猎警察 179
A 猎具之制限方法 179
B 猎证及猎期 180
C 狩猎地域之限制 180
D 有益鸟兽之保护 181
四 农林警察 181
A 害虫之驱除 182
B 肥料之取缔 183
五 垦务及牧畜之警察 184
A 垦务 184
B 牧畜 185
六 渔业警察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