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修订第四稿)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及释义 92
第一章 目的、效力和基本原则 92
第二章 法院 106
第一节 管辖 106
第二节 审判组织 120
第三节 回避 121
第三章 诉讼参加人 126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126
第二节 共同诉讼 130
第三节 诉讼代表人 134
第四节 诉讼第三人 135
第五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149
第四章 证据 152
第一节 通则 154
第二节 书证 176
第三节 物证 184
第四节 视听资料 186
第五节 证人证言 190
第六节 鉴定结论 204
第七节 勘验笔录 211
第八节 当事人陈述 214
第九节 证据保全 218
第五章 期间、送达 223
第一节 期间 223
第二节 送达 226
第六章 调解与和解 237
第七章 诉讼保全 242
第一节 财产保全 243
第二节 行为保全 255
第三节 先予执行 261
第八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62
第九章 诉讼费用 272
第一节 诉讼费用的交纳范围 273
第二节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280
第三节 诉讼费用的预交 287
第四节 诉讼费用的承担 290
第五节 诉讼费用救助 295
第十章 第一审标准程序 299
第一节 起诉 299
第二节 审前准备程序 308
第三节 开庭审理 316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322
第五节 裁判 323
第十一章 简易程序 333
第十二章 小额诉讼程序 338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342
第十四章 第三审程序 354
第十五章 再审程序 364
第十六章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388
第十七章 票据诉讼程序 393
第十八章 人事诉讼程序 39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00
第二节 婚姻事件的特殊规定 405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特殊规定 409
第四节 亲子关系的特别规定 410
第十九章 公益诉讼 411
第二十章 非讼程序 41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20
第二节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 424
第三节 认定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案件 426
第四节 指定或变更监护人案件 428
第五节 指定或者解除财产代管的案件 431
第六节 对无主财产的认定案件 433
第二十一章 督促程序 436
第二十二章 公示催告程序 447
第二十三章 涉外民事诉讼审理的特别规定 455
第一节 一般原则 456
第二节 管辖 460
第三节 期间、送达 463
第四节 诉讼保全 465
第二十四章 司法协助 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