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1.论题的确定 2
2.国内外研究现状与选题意义 10
3.本书的主题及其限定 12
4.本书的论证结构、方法及其他 15
第1章 富勒法律理论的基础性陈述 21
1.1走出主客二元对立:富勒法律观的认识论 22
1.2法律的目的性阐释:富勒法律观的方法论 29
1.3作为一项事业的法律:富勒法律观的本体论 34
1.4重树理想性维度: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 36
第2章 目的性事业法律观的核心概念与立场 48
2.1高扬“理性”精神 49
2.2强调“社会”之维 56
2.3用“历史”的眼光看法律 60
2.4目的性事业法律观的时代关怀与理论立场 63
第3章 剖析法律:从分析的视角看法律 68
3.1纸面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 69
3.2制定之法与隐含之法 74
3.3以“内在道德”克服“分离命题” 79
3.4小结:一种功能主义的司法法理学 94
第4章 法律作为社会规序的手段:从社会学视角看法律 101
4.1法律是人类生活的一维 103
4.2极性原理下的“法律一社会” 110
4.3追求自由与秩序之间的平衡 113
4.4小结:一种自然主义的自然法方法论 118
第5章 法律的目的性与法律的道德性 127
5.1人类共享目的之协作表达 128
5.2目的性与道德性之间的融通:自然法方法 132
5.3透过目的性与道德性证成法律的合法性 141
5.4小结:法律何以可能? 146
第6章 法律作为规则治理的活动或“事业” 154
6.1法律作为有目的的事业:一种形式主义的良法论 156
6.2法律作为社会权力的表现事实:一种形式主义的真法论 163
6.3规则治理之业需要人的持续努力:关于“法律人” 172
6.4小结:一种过程论的法律哲学 180
第7章 富勒法律观的反思与重建 186
7.1对“目的性事业”说的质疑:以拉兹与毕克斯为例 188
7.2对富勒法律观的发展(Ⅰ):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进路 195
7.3对富勒法律观的发展(Ⅱ):菲尼斯式的托马斯主义解读 203
7.4对富勒法律观的发展(Ⅲ):自然主义的视域交融 210
尾论:法律为何抑或法律何为? 216
附录 解读朗·富勒的“问题框架”——兼评《富勒传》 220
参考文献 234
后记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