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论题范围的界定 1
一、关于本论题的时间范围 1
二、关于本论题的研究对象 2
第二节 研究缘起与目的 4
一、问题的提出 4
二、研究目的 5
第三节 研究状况概述 9
一、民国时期的研究状况 9
二、当代研究状况 10
第四节 关于研究方法的审思 13
一、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审思 13
二、本文研究方法的说明 16
第五节 研究框架 17
第二章 审级制度的变迁和审判组织的建构 24
第一节 审级制度的建构与变迁 24
一、四级三审制的确立 24
二、四级三审制的变化 29
三、《法院组织法》的颁布与三级三审制的确立 33
第二节 审级的争论及内部的反思 35
一、关于审级制度的论争 35
二、关于审级制度的内部反思 38
第三节 法院组织体系建构中的若干问题分析 41
一、法院设置计划的激进性与司法独立原则的工具化 42
二、依行政区划设置法院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47
三、审级划分中司法资源配置的失衡 52
第四节 有关巡回审判的讨论与实践 55
一、关于创设巡回审判制度各项主张的分析 56
二、抗战时期战区巡回审判的实践 59
三、巡回审判:一个未完的话题 63
第三章 新式司法机构的建设 70
第一节 新式司法机构的建设 70
一、清末民初的司法组织建设 70
二、《训政时期司法工作六年计划》与县法院建设 73
三、县司法处的设立 78
四、新式法院的设置 89
第二节 法院建设中的人才供给 106
一、法律教育的发展及限制 106
二、司法官的考试与训练 110
三、人才供给的短缺与选任标准的变通 115
四、战后司法重建与司法人员的供给 120
第三节 新式法院建设中的经费问题 123
一、地方承担司法经费的结果 124
二、司法经费转由国库划拨的经过 128
三、司法经费问题上的博弈 131
第四章 诉讼与审判 138
第一节 诉讼与审判中的问题分析 138
一、关于诉讼迟滞问题的辨析 139
二、上诉与审级功能的区分 145
三、关于讼累问题的若干分析 157
四、诉讼迟滞与司法制度建设 165
第二节 简化诉讼程序 174
一、凌乱的计划 175
二、简化诉讼程序的短暂实验 178
三、改革什么——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182
第三节 自诉的扩张及其流弊 187
一、关于自诉的法律规范及其变化 189
二、自诉案件问题分析 192
三、滥用自诉权的防杜举措 196
第四节 成效不彰的民事调解制度 200
一、关于调解制度的立法 201
二、调解制度的运行情况考察 204
三、调解制度中的问题分析 210
第五章 国民政府最高法院 215
第一节 最高法院的组织 215
一、最高法院组织的变化 215
二、最高法院的案件管辖 221
三、最高法院推事的选任 225
第二节 最高法院分院的设置问题 238
一、分院的产生 239
二、分院问题的解决 241
第三节 五权体制与最高法院的角色功能 244
一、司法院定位的反复 244
二、司法行政部与最高法院 248
第四节 在诉讼的包围之中 254
一、积案问题的实证考察 254
二、案件积压的原因分析 257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与判例 260
一、清末民初判例、解释例的形成与发展 260
二、国民政府时期最高司法机关的判例、解释例 262
三、关于判例、解释例的法律效力的分析 265
四、国民政府时期判例、解释例存在的问题分析 269
第六节 法律审与事实审的纠结 278
一、事实审还是法律审 279
二、法律审的认知与最高法院的功能定位 285
三、发回重审的困扰 291
第六章 司法行政监督 295
第一节 清末民初司法行政监督体制的建构与变迁 295
一、清末司法改革与司法行政权的确定 295
二、北洋时期地方行政机关对司法行政权的分享 298
第二节 国民政府时期司法行政监督体制 301
一、《法院组织法》与司法行政监督体制的确立 301
二、司法行政监督体制的问题分析 303
第三节司法官考绩的虚化 311
一、司法官考绩的基本形式 311
二、考绩的成效及问题分析 313
第四节 走马观花的视察 323
一、视察司法规程的确定 323
二、视察活动的形式化 325
第五节 数字化管理——考绩中的结案计数问题 328
一、结案计数标准 328
二、数字化管理的绩效考察 331
第五节 法院内部管理的松弛 339
一、司法行政权限的纵向划分 339
二、自主权的缺失与法院内部管理的虚化 345
余论 349
参考资料 368
后记 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