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序 1
第一章绪论 3
第一节 民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 3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沿革 5
第三节《民法通则》与其他诸法的关系 10
第四节《民法通则》的体例 13
第五节《民法通则》的特点 16
第二章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0
第一节调整对象 20
第二节基本原则 26
第三章公民(自然人) 34
第一节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36
第二节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43
第三节监护制度 54
第四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63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72
第四章法人 85
第一节法人的分类 88
第二节法人的条件 92
第三节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96
第四节法人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100
第五节企业法人 106
第六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116
第七节联营 120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129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130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136
第三节无效的和可以被撤销的民事行为 138
第四节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44
第五节代理 147
第六章民事权利 161
第一节民事权利的种类 161
第二节财产所有权 164
第三节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171
第四节债权 180
第五节知识产权 191
第六节人身权 200
第七章民事责任 208
第一节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209
第二节 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联系及其区别 212
第三节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216
第四节侵权的民事责任 228
第五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244
第六节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46
第八章诉讼时效 250
第一节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其意义 250
第二节一般诉讼时效 254
第三节特殊诉讼时效 256
第九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260
第一节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意义 260
第二节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 262
第三节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主要内容 264
第十章附则 278
第一节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与补充规定 278
第二节期间的意义及计算 282
后记 287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