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一、综合文件类 1
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 1
二、货币管理类 5
货币管理 5
关于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 5
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 6
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 7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 9
关于发行金属分币的命令 9
旧人民币发行时间表 10
现行人民币发行和银行内部只收不付时间表 13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宣布“藏币”作废的布告 15
华北人民政府布告 16
禁止变相货币的发行和使用 17
货币兑换、监销和防腐 18
旧人民币、地方币及苏印“三种票”的兑换 18
损伤人民币和公债券的监销 23
防止硬分币氧化腐蚀 24
下达信贷、现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通知 25
信贷、现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25
计划管理 25
三、计划、统计类 25
统计工作 31
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整顿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报告 31
关于整顿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32
关于颁发银行统计制度的通知 34
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制度 35
四、利率类 40
批转财政部关于调整银行利率的请示报告 40
关于调整银行利率的意见 40
银行存款、贷款利率一览表 42
关于调整银行利率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 43
关于社、队企业贷款利率 46
五、现金管理类 47
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47
关于下发《现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草案)的通知 49
现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革案) 49
关于军队单位现金管理的几项规定 55
六、工资基金管理类 59
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 59
关于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60
关于军队系统的工资基金管理 61
关于民航总局系统的工资基金管理 62
流动资金和贷款的供应、使用范围 63
关于切实加强流动资金管理的规定 63
七、流动资金管理类 63
关于加强商业资金统一管理的决定 65
流动资金定额的核定 66
关于核资的范围和方法的规定 66
关于核资中财产盘亏和报废损失的财务处理的规定 70
关于集体工业企业定额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 71
关于核定库存周转定额的规定 72
流动资金的清理 74
关于清理工商企业挪用资金的通知 74
预收、预付货款的规定 75
关于严格禁止预收、预付货款的通知 75
预付贷款范围 77
允许预收、预付货款的范围 77
关于对商业部、供销社系统所属企业目前允许存在的预收、 77
关于收购油品预付货款的通知 79
关于目前允许存在的预收、预付货款范围的规定 79
关于国防工业预收货款的规定 81
关于交通运输部门预收运费问题的解释 81
关于物资管理部所属生产资料服务公司预收货款的规定 82
扣款的规定 82
关于国营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的规定 82
关于贯彻执行国营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的规定的解答 83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扣缴税款问题的通知 84
关于有关部门要求银行代为扣款问题的通知 85
关于银行从集体所有制单位存款中扣缴税款是否包括农村社队问题的答复 86
八、企业财务管理类 87
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若干费用开支办法 87
关于加强国营工业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97
关于国家财政集中一部分企业基本折旧基金的规定 101
关于更新改造拨款管理的规定 104
关于商业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106
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商业部门简易建筑费开支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117
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商业部门简易建筑费开支办 117
法的报告 117
关于改革商业部门简易建筑费开支办法的报告 118
国营企业利润交库办法 120
关于迁厂中财务处理问题的规定 123
九、工业信贷类 125
工业 贷款 125
国营工业贷款办法 125
关于《国营工业贷款办法》的若干说明 130
关于贷款政策的规定 132
关于三、四、五、六机部所属企业向开户银行报送资料的规定 134
物资供销贷款 135
中央物资供销企业贷款计划管理办法 135
关于物资供销企业流动资金的供应办法 138
铁路局所属材料供应单位的贷款暂行办法 139
手工业贷款的若干规定(草案) 140
城镇集体工业贷款 140
关于城镇集体工业设备贷款的规定 145
黄金生产设备贷款 145
关于黄金生产设备贷款的规定 145
小型技术措施贷款 147
关于小型技术措施贷款暂行办法 147
十、商业信贷类 149
商业贷款 149
关于商业贷款办法 149
下达《关于一级站、医药储备库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联合通知 155
关于一级站、医药储备库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157
关于外贸信贷管理若干规定 164
关于供销合作社贷款规定 170
下达《关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化肥农药采购供应站财务管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71
关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化肥农药采购供应站财务管理的几项规定 173
预购定金贷款 176
关于发放主要农产品预购定金的通知 176
关于农产品预购定金的意见 178
关于加强生猪预购定金管理工作的意见 179
粮食部门代生产队保管储备粮和种子公司的贷款 180
关于国家粮食部门代生产队保管储备粮贷款规定 180
关于农业部门所属种子公司贷款规定 181
关于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教材、中小学课本和年画的季节性贷款的规定 182
教材、课本、年画季节性贷款 182
合作商业贷款 183
对合作商店信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规定 183
十一、人民储蓄类 186
储蓄政策和章程 186
对进一步发展人民储蓄事业的批示 186
储蓄存款试行章程 187
储蓄存款试行章程中需注意的一些问题 190
存单、存折等的挂失申请书的立卷规定 191
储蓄存款的托收和转移 192
定期储蓄异地托收办法 192
关于外籍人员人民币存款问题的规定 192
部队转移对指战员存款的处理办法 194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196
储蓄存款计息办法 196
关于定期储蓄过期一日或提前一日支取利息如何计算的规定 197
对过去未计息储户利息如何处理的规定 198
关于查抄储蓄存款经批准退回应计付利息的规定 199
对储蓄存款户中两个问题的答复 199
关于对生产队干部贪污盗窃款项存入银行的计息问题的规定 200
查询、冻结储蓄存款 201
关于为储户保密问题的批示 201
关于冻结投机倒把集团和个人在银行存款的手续的规定 201
关于死亡绝户、外籍人、华侨在国内遗产处理的规定 203
关于检查处理投机倒把案件中冻结、没收储蓄存款的规定 203
死亡绝户、外籍人、华侨遗产的处理 203
关于统战对象死亡户储蓄存款处理的规定 204
城、乡储蓄分工 204
关于城、乡储蓄分工的有关规定 204
公债还本、付息 205
关于继续收兑全国解放前苏区、解放区发行的公债的通知 205
国家公债债券残破污损兑付处理办法 208
公债券可以抵偿税款、罚款、退赃款和公私债务的规定 209
农业贷款资金管理 210
关于农贷资金分配、使用的规定 210
十二、农村人民公社贷款类 210
农村信贷包干办法 211
农业贷款的发放 212
关于农业贷款政策、原则的规定 212
印发《农村人民公社贷款办法(试行草案)》的通知 214
农村人民公社贷款办法(试行草案) 215
各种专项农业贷款 218
关于小型农田水利贷款的规定 218
关于灾区贷款的规定 220
印发《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专项无息贷款办法(试行草案)》的通知 221
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专项无息贷款办法(试行草案) 221
关于社队农机化的内容和资金使用的规定 223
关于副业贷款的规定 225
关于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举办的农业生产单位发放贷款的规定 226
农业贷款的收回 226
关于收回到期农贷的规定 226
十三、信用合作社类 228
关于信用社若干问题的规定 228
存款规定 232
关于信用社办理存款的规定 232
贷款规定 233
关于信用社发放贷款的规定 233
关于信用社发放设备贷款给予利差补贴的规定 234
关于协助电业部门做好电费收缴工作的规定 235
资金、财产管理 236
关于信用社资金、财产管理的规定 236
关于信用社社员迁移或转业股金可否退还的规定 237
关于信用社盈亏处理的规定 237
关于信用社股金分红的规定 239
职工管理及待遇 239
关于信用社职工管理、待遇等有关规定 239
关于信用社职工口粮供应的规定 241
关于信用社职工调到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计算工龄的规定 241
关于信用社职工工龄计算的规定 241
关于打击高利贷有关政策规定 242
关于信用社职工上大学能否带工资问题的规定 242
打击高利贷 242
十四、国营农业企业贷款和资金管理类 244
贷款办法 244
关于国营农业贷款试行办法 244
关于国营农业企业贷款条件的规定 246
关于农业三场、机电排灌站贷款的规定 247
关于林场贷款的规定 247
关于拖拉机站贷款的规定 249
关于水产养殖企业流动资金和贷款的规定 250
关于国营农业企业更新改造基金贷款的规定 250
关于国营农业企业副业生产贷款的规定 251
流动资金管理 252
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管理 252
专用基金管理 254
十五、社队财务管理和会计辅导类 256
社队财务会计工作的整顿 256
对社队财务会计工作的整顿 256
经济核算和民主理财 257
抓紧解决超支分空问题 259
建立健全财会制度 260
培训财会人员,建立又红又专的财会队伍 262
依靠党的领导,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机构 264
统一会计科目的试行意见 265
社队会计科目、表报和档案 265
编报年末科目余额表的试行意见 272
社队会计工作交接和档案保管制度的试行意见 274
十六、银行会计制度类 278
银行会计制度和科目 278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278
关于会计核算质量的统计和要求 288
关于会计结算管理体制的规定 288
收付记帐法实施方案 292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会计科目 293
中国人民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318
帐户管理 318
关于军队帐户的规定 326
关于打击投机倒把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329
凭证的使用 330
关于填写凭证的规定 330
关于使用圆珠笔填写会计凭证的规定 332
联行往来 332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联行往来制度 332
关于全国联行机构裁撤、合并及改变隶属关系的联行帐务处理手续 365
关于全国联行凭证专用章的规定 368
关于注销行名专用章的通知 369
关于全国联行密押的规定 370
关于全国联行行号的规定 372
关于联行行号及联行凭证专用章下放由分行掌握的通知 373
关于颁发“银行挂号信邮寄办法”的通知 375
关于全国联行往来电报格式的规定 379
藏汇 382
中国人民银行藏汇往来办法 382
其他 400
关于利息计算技术性差错问题处理的规定 400
关于公出人员不得凭个人出据主动借支款或垫付费用的规定 400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01
官僚资本银行历史档案材料的清理 406
公私合营银行所属原各行庄档案材料的清理 408
十七、结算类 410
结算制度 410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 410
异地托收承付会计核算手续 424
信用证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436
汇兑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441
异地结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447
加强采购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 447
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取消实物收据规定》的通知 448
关于停止凭实物收据办理结算后有关问题的说明 450
关于停止凭实物收据办理结算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452
关于加强商业采购人员管理的通知 453
城乡结算和农村结算的有关规定 455
关于在农村中恢复非现金结算问题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一封信 455
城乡限额结算及有关农村结算的几个问题 456
改革城乡货款结算的意见 457
基建资金供应、结算制度 459
人民银行与建设银行之间的基建资金供应、清算办法和结算业务往来手续 459
关于修改、补充《人、建两行有关基建资金供应清算办法和结算业务往来手续》的通知 482
关于地方基建拨款不得超支的通知 483
银行与邮电局办理汇兑的分工及邮政汇兑资金调拨办法关于银行与邮电局办理汇兑业务的分工办法及邮政汇兑资金调拨办法的联合通知 484
办理电费结算的说明 488
其他专项结算 488
关于石油产品分配结算的通知 489
关于严禁非经营单位到农村采购农副产品的结算管理问题 490
省、市、自治区之间物资协作管理实施办法 491
结算凭证的印制 494
关于单位自印结算凭证的规定 494
十八、发行、出纳类 495
发行、出纳制度 495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制度 495
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 502
关于企业单位向银行交款的有关规定 516
守护库款武器和运钞车辆的管理 517
关于切实加强库款安全工作的通知 520
关于出纳人员工作服的规定 522
关于改变出纳错款处理办法的决定 523
十九、金库类 526
中央金库条例 526
中央金库条例施行细则 527
中央级行政事业经费限额拨款办法 543
中央企业退库的帐务处理 574
二十、财务、费用类 575
财务管理 575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575
关于县支行、营业所房屋修建标准的意见 589
银行系统清仓核资损益处理办法 591
银行利润上交办法 596
费用开支标准 596
关于改变人民银行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596
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试行) 599
关于企业编制职工加班费问题的综合解答 605
关于干部生活方面若干费用开支问题的规定 606
银行基层单位费用开支的规定 608
关于调整企业编制职工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 609
关于奖金使用、公费医疗费标准问题的综合答复 610
关于小单位伙食补贴问题的批复 611
关于警卫人员服装补助问题的综合批复 612
关于兑换外币工作的外勤人员和保险公司登轮人员服装补助费用问题的函 613
关于银行系统企业编制人员退休后领取各项费用的规定 614
关于驻厂信贷员生活福利待遇和公用经费开支标准问题的答复 616
函复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问题 616
关于银行工作人员牺牲或者病故以后遗属生活照顾问题的复函 617
关于文体宣传费开支的通知 617
基建与四项费用 618
关于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各项费用划分规定”的通知 618
关于四项费用的规定 619
关于基本建设投资与四项费用的划分 620
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银配售管理,制止企业不合理使用、出售金银问题的报告”的批示 622
关于金银配售管理的意见 622
二十一、金银管理类 622
金银的生产、供应和管理 622
关于不另供应人工降雨弹白银的规定 623
关于回收金银有关问题的意见 624
含金银的化工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629
关于铂金由物资部门统一调拨使用的规定 631
金笔、陶瓷用金问题的规定 631
关于加强出口陶瓷用金管理的通知 632
金银收购(兑)工作的规定 633
关于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古金银器皿的规定 633
关于收购有出口价值的金银器皿的规定 634
关于废旧金笔尖回收工作的规定 635
黄金收购价格的规定 636
关于收兑个人生产的黄金价格、奖励办法问题 636
关于调整铂金价格的通知 637
金银的处理 638
出土金银的处理 638
关于邮寄金银的规定 638
关于金银材加工的规定 639
黄金生产的补贴 640
关于黄金生产政策补贴的规定 640
关于收购冶炼副产黄金无政策补贴的规定 641
集体采金物资补助办法 641
黄金政策补贴款的处理办法 642
二十二、保险业务类 643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643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掌握原则 643
地方进口货物投保手续及保费结算的规定 643
进口成套设备保险检验和索赔的若干规定 644
关于报告重大损案的通知 646
关于保险理赔会议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647
关于进口各类设备保险的赔付外汇办法 649
关于国外检验理赔代理人的委请和考核办法 650
经营船舶险、油污险的分公司应送各项报表的具体规定 657
船舶险、油污险 657
我承保中远船舶险、油污险业务有关损失通知和索赔时效的规定 658
关于中远公司船舶险内部简便共损担保手续的规定 659
关于我承保的中远公司船舶险在进口航次中发生小额共损案件自行理算的规定 660
关于在本国港口、海域发生的油污损失的索赔案注意事项 660
受托代理外国保险公司业务 664
担任外国保险公司代理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664
代理外国保险公司货、船检验理赔和旅行人身意外险赔款给付办法 665
关于日本保险公司代日本船东向我方提供担保函的试行办法(内部参考) 668
关于日本保险公司向我方提供担保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670
接受日本保险公司担保函,致函日本船东保赔协会明确各点具体规定 672
关于地方进口业务给付赔款手续的规定 673
有关保险的会计、统计 673
关于代出单出口业务内部手续的规定 674
关于保险公司在人民币对资货币牌价实行买卖价后执行中的一些问题 675
关于由各分、支公司计算赔款、追偿款手续费的规定 676
关于颁发会计基本制度和会计工作手册的说明 679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基本制度 680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工作手册 683
关于保险公司外汇收支的概念 699
关于支付保险赔款的外汇额度问题 70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项费用管理试行办法 702
保险业务统计暂行办法 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