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矿魂 李培仁与山西争矿运动》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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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浩,郭海编著
  • 出 版 社:太原市:山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1
  • ISBN:7203043614
  • 页数:483 页
图书介绍:

第一部分 1

晋矿魂--李培仁与山西争矿运动 1

一、生长忧患岁月 立志教育救国 2

二、痛晋矿之将亡 伤祖国之不振 4

三、魂已逝心未冷 目未瞑口欲言 9

四、保晋公司成立 争矿运动胜利 13

五、烈士以身殉矿 英名岂容诋毁 17

第二部分 35

李培仁家世 35

第三部分 40

李培仁绝命书 40

一、留东学生李烈士培仁蹈海绝命书 40

二、李烈士培仁绝命书 45

第四部分 47

祭文、悼诗、哀辞、挽联 47

一、1906年10月29日在日本东京李培仁追悼会上的祭文 47

二、1906年10月29日在日本东京李培仁追悼会上的27首诗、词、联 49

三、太原李培仁追悼大会上丁宝铨挽联 57

四、山西各界悼念李培仁的祭文、诗词、挽联 57

五、悼李烈士培仁 72

六、挽山西为矿事死亡之李培仁 73

七、赠李枫浦并序 73

八、《晋阳公报》纪念诗 75

第五部分 79

留日学生怀念李培仁的文章 79

一、宋教仁遗作 79

二、详述李君培仁殉矿蹈海事 79

三、书李烈士培仁绝命书后 80

四、烈士李培仁君殉矿纪略 81

五、又投海矣 83

六、读李烈士遗书之感言 84

七、李烈士传 85

八、《罪案》节选 87

九、山西大学堂和争矿运动 88

第六部分 92

后人纪念李培仁先生的文章 92

一、山西人民争回矿权的运动 92

二、大同的陈天华--李培仁 93

三、从英人手中最早收回主权的保矿运动 94

第七部分 97

全国各期刊有关文章 97

一、读晋话报谣 二百四十韵 97

二、危乎山西之矿 106

三、美哉中国矿 伤哉中国矿 114

四、清政府决意卖送汉人矿产 118

五、张之洞之卖矿 121

六、说矿务 123

七、晋民争矿的恶结果 政府卖矿的好手段 127

八、为国捐驱 129

九、呜呼晋矿 129

十、说矿祸 130

十一、省垣师范传习所监学李书元之丑态 133

十二、拟阻英工师游晋 134

十三、论晋矿与中国前途之关系 135

十四、英使请注销保晋公司 140

十五、晋矿与江浙铁路问题之根本解决 140

十六、晋矿交涉可望和平议结 144

十七、晋人争矿之最后 144

十八、讨晋人公仇梁敦彦 148

十九、留英山西学生争矿报告书 150

二十、福公司已将矿权归还中国 152

二十一、欢迎争回矿事之丁方伯 153

第八部分 155

全国各报纸有关文章 155

一、晋抚密电 155

二、晋省同乡京官上外商两部公呈 155

三、晋省留日学生敬告乡人公启 157

四、山西学界电争福公司占夺矿产 164

五、山西全省士绅致外商两部电 164

六、晋省请赎回矿产自办 165

七、全晋矿权可危(山西) 165

八、恩抚批学商界禀请抵制福公司矿务由(山西) 165

九、创设潞安矿务公司(山西) 166

十、银公司代表之举动 166

十一、外务部发给福公司凭单赴平定开矿 166

十二、山西英人开矿交涉 167

十三、详述山西英商开矿之交涉 167

十四、山西绅衿抵制福公司采矿详情 168

十五、山西学界抵制福公司详情 169

十六、西报纪山西学生力争矿权事 170

十七、山西矿务案纪略 170

十八、晋矿争之无可争 172

十九、开会追悼 172

二十、晋绅抵制福公司采矿 173

二十一、论山西福公司案 174

二十二、福公司矿约仍思抵制 176

二十三、曹观察受培为福公司事上晋抚说贴 177

二十四、晋矿不能复争 179

二十五、电禁抵抗福公司 179

二十六、有其子必有其父 180

二十七、北京全晋商界呈请都察院代奏收回矿务稿 180

二十八、山西矿务的风潮 182

二十九、为矿殉身 182

三十、电复福公司矿务纠葛 183

三十一、福公司欲揽山西全省矿务之利权 183

三十二、晋人反对福公司 184

三十二、阻止福公司物色矿质 185

三十四、晋人矿务之坚持 185

三十五、山西人力拒福公司办矿 186

三十六、警告河南同胞速办矿务书 186

三十七、福公司股东在伦敦集议纪事 189

三十八、山西人力拒福公司 191

三十九、河南反对福公司举动 192

四十、山西士绅禀请自办路矿 192

四十一、争矿激烈 193

四十二、再驳福公司探采平定矿产 193

四十三、福公司现状 193

四十四、山西大有人 194

四十五、山西民情激烈 194

四十六、调查福公司原稿 195

四十七、留学日本学生上直督袁宫保书 195

四十八、晋绅议挽利权 196

四十九、保晋公司奉部批准设立 197

五十、晋人对于福公司意见书 197

五十一、福公司交涉案之转机 200

五十二、晋绅开会复议开矿 200

五十三、晋人不认矿约 200

五十四、外部赶结晋矿之意见 201

五十五、山西矿务近闻 201

五十六、外部会晤之续闻 202

五十七、会议晋矿办法 202

五十八、留学生力争矿权 202

五十九、饬渠本翘速行来京预议 203

六十、英公使要索赔偿其数甚巨 203

六十一、晋矿近议抵制福公司详情(山西) 203

六十二、晋人又欲立死绝会以争矿产矣 204

六十三、山西代表致留东同乡函论晋矿事 204

六十四、晋矿交涉将结 205

六十五、福公司将放弃山西 206

六十六、外部饬晋绅回籍劝解矿事风潮 206

六十七、晋人复争矿权 207

六十八、山西同乡官为矿务交涉上外务部公呈 207

六十九、专电 211

七十、福公司并无退让之意 211

七十一、专电 211

七十二、誌福公司矿约之交涉 212

七十三、山西矿案可望转圆 212

七十四、晋矿已了解矣 213

七十五、山西省以二百余万金赎回福公司矿约 213

七十六、赎回福公司矿约之款系由晋省亩捐项下摊还 213

七十七、上谕开缺山西巡抚胡聘之 213

七十八、晋矿赎回后之布置 214

七十九、福公司交还晋矿时期 214

八十、福公司正在实办移交所有工程材料、文牍等件 215

八十一、山西旅京路矿临时大会纪事 215

八十二、福公司又在汴省开矿 215

八十三、全晋绅民请愿书 216

八十四、保晋公司之矿股 218

八十五、保晋公司号规 218

八十六、李烈士纪念会纪感 220

八十七、说集股修路之利益 220

八十八、烈士有子 222

八十九、矿务集股浅说 223

九十、晋豫留东学界太行路矿调查会通告书 225

九十一、看! 看!! 看!!! 227

九十二、论山西之危急 230

九十三、矿务招股与赔款之难易 231

九十四、旅奉晋人第二期劝集矿股演说词 233

九十五、说路矿与个人的关系 234

九十六、集股亦有私情耶 236

九十七、论各属劝办矿股事 237

九十八、说集股与捐输之区别 238

九十九、台邑集股近情 241

一百、说利权 241

一百○一、矿务第二次纪念会纪事二则 243

一百○二、河南全体士绅为争矿上豫抚公禀 243

一百○三、河南抵制福公司通告书 246

一百○四、河南与福公司交涉之略史 247

一百○五、河南福公司案代表之势力 248

一百○六、豫争矿事四则 249

一百○七、开矿与全中国之关系 249

一百○八、劝集矿股俚言 252

一百○九、河南与福公司交涉之历史 253

一百一十、福公司案如此了结乎 254

一百一十一、福公司事 255

一百一十二、福公司交涉之余波 255

一百一十三、论同蒲铁路忽生感触 256

一百一十四、李烈士纪念会志盛 257

一百一十五、山西省绅士已集得款项一兆五十万两 258

一百一十六、保晋公司详情通饬 258

一百一十七、论矿务劝股之非法及其弊端(续) 260

一百一十八、矿务纪念会之确期 261

一百一十九、保晋公司之困难 261

一百二十、抚宪丁奏查覆晋省矿务情形摺 262

一百二十一、敬告全晋国民速行签名请开国会书 265

一百二十二、保晋公司报告书 269

一百二十三、山西全体人民请求速开国会详誌 270

一百二十四、论晋矿 271

一百二十五、保晋公司畣黄君铸卿书 274

第九部分 278

有关历史档案 278

一、刘铁云呈晋抚禀 278

二、矿事启 282

三、矿案之祸始 284

四、外务部收铁路大臣盛宣怀函 285

五、晋抚张致商部函 286

六、福公司谒晋抚张人骏问答 288

七、福公司与商务局第一信 289

八、商务局与复福公司第一信 289

九、外务部收英使萨道义函 290

十、福公司与商务局第二信 291

十一、商务局复福公司第二信 292

十二、商务局再复福公司信 293

十三、外务部发英使萨道义照会平定州开挖煤井断难禁止 294

十四、全省学界呈请晋抚张主持废约禀 294

十五、全省士绅呈请晋抚张代奏力争矿约禀 296

十六、外务部收英使萨道义照会平定州开挖煤矿有违福公司专办利益应即禁止 298

十七、福公司在山西与商务局会议问答 299

十八、照录福公司哲美森来函 301

十九、商务局与福公司第二次会议摺 301

二十、外务部收商部文晋绅学生请废福公司办矿合同 303

二十一、晋抚致京官电 304

二十二、外部致晋抚电 304

二十三、晋绅刘笃敬李廷錞致京官函 305

二十四、晋抚张致外部电 306

二十五、晋省学生致电京官 306

二十六、外部致晋抚电 307

二十七、京官致晋抚电 307

二十八、晋抚致外部电 308

二十九、京官致晋抚及冀宁道丁电 308

三十、晋抚覆京官电 309

三十一、晋抚致外部电 309

三十二、京官再具外务部呈 309

三十三、全省士绅致外商部电 312

三十四、全晋士民外部公电 312

三十五、晋省学生致京官电 313

三十六、又电 314

三十七、熙侍御龄请磋商晋矿摺及参盛宣怀片 314

三十八、全省绅商呈请晋抚申明废约禀 316

三十九、留东晋绅具直督袁呈 318

四十、袁宫保批词 321

四十一、外务部收代表山西全省绅民吏部主事李廷錞学堂举人刘懋赏等呈 322

四十二、外务部收福公司总董梁恪思节略 324

四十三、留东晋绅梁善济赴平定致京官公函 326

四十四、晋抚张致外部函 328

四十五、晋省代表李廷錞刘懋赏具外商部呈 329

四十六、晋省代表与冀宁道丁电 332

四十七、丁道复电 332

四十八、冀宁道丁上外务部尚书瞿书 333

四十九、晋省代表与福公司在外部开议之问答 334

五十、全省商学界上晋抚恩禀(附原批) 337

五十一、外务部收留日学生禀请废福公司承办晋矿章程 339

五十二、盛大臣宣怀奏请拨专款办晋矿摺 343

五十三、平定十七都长致同济公司废约函 346

五十四、留东学界致冀宁道丁电 347

五十五、丁道回电 347

五十六、晋学社电 347

五十七、留东学界致京官函 348

五十八、留东学界致董道崇仁 349

五十九、留东学界上晋抚恩禀留学日本山西学生等谨禀 351

六十、外务部收福公司总董梁恪思信请择期议商山西矿务事 353

六十一、直督袁致晋抚恩电 353

六十二、省垣学界某致东京学界函 354

六十三、直督袁札董道文电 355

六十四、福公司总董递外部说帖 356

六十五、外务部收福公司总董梁恪思信缕纪开办山西矿务事会商情形并照呈矿图 357

六十六、外部致晋抚恩电 359

六十七、晋抚恩复北京电 359

六十八、晋抚恩致北京电 360

六十九、外部致晋抚恩电 361

七十、晋抚恩复北京电 362

七十一、留东学界致京官函 362

七十二、省垣学界某致东京学界函 363

七十三、留东学界上晋抚恩禀敬禀者留学日本山西全体学生谨禀 364

七十四、留东豫晋秦陇全体学生上外部禀留学日本豫晋秦陇全体学生谨禀 367

七十五、学部奏酌拟管理游学日本学生章程摺 369

七十六、泽郡学社致留东晋绅刘志詹函 371

七十七、旅京晋学生上外部禀 373

七十八、外务部照会山西福公司办矿系自行延误断难索偿文 374

七十九、山西矿务档案序 375

八十、外务部发英使朱迩典照会福公司索偿万难允认 377

八十一、外务部收农工商部函晋绅创设保晋公司拟具章程请抄示福公司路矿案议商情形 378

八十二、外务部发英使朱迩典照会驳拒福公司索偿 379

八十三、外务部收驻英参赞陈贻范函(附译件)伦敦泰晤士报论福公司事 379

八十四、外务部收山西巡抚文晋省各员定期赴京磋商福公司案解决方法 381

八十五、外务部收军机处交抄御史李春溥奏陈晋矿关系甚大请饬会议大员勿稍退让 382

八十六、外务部收英使朱迩典函(附节略)函送晋绅煽惑抵制福公司案节略 384

八十七、外务部收英使朱迩典照会(附天津日日新闻抄件)晋绅议矿权应按福公司所定价值付给 385

八十八、外务部收英使朱迩典照会价赎福公司矿权事希早示复 387

八十九、外务部收军机处交片侍读学士恽毓鼎奏陈赎回晋矿利权当始终坚持婉拒英使干预一摺 388

九十、外务部收英使朱迩典照会晋矿赎回合同请查照存案 389

九十一、外务部奏摺山西矿务与福公司议定赎回合同 390

九十二、外务部发南洋大臣电刘鹗罪案确凿希密商查拿 392

九十三、发南洋大臣新疆巡抚电上谕着将刘鹗解往新疆监禁产业充公 393

九十四、外务部收南洋大臣端方电称刘鹗经押解赴鄂并驳拒日领干预请电沿途督抚派员接护前进 393

九十五、外务部发湖广陕甘总督河南陕西新疆巡抚电刘鹗奉旨发往新疆监禁希派员接护押解 394

九十六、外务部收湖广总督陈夔龙电遵电派员押解刘犯赴豫 395

九十七、外务部收河南巡抚电遵示派饬文武官兵候解刘犯 395

九十八、外务部收湖广总督电刘鹗经已起解赴豫 396

九十九、外务部收新疆巡抚联魁电遵示派员候解刘犯 396

一百、论矿务 396

一百○一、关于收回山西矿务方面的公鉴 400

一百○二、国耻歌 408

一百○三、仿小五更 409

一百○四、劝同胞歌调寄梳妆台 410

一百○五、与李荫楠传御书 411

一百○六、集股自办实为上策[注] 412

一百○七、借款纪略 412

第十部分 415

有关章程、合同 415

一、福公司与晋丰公司议定条款 415

二、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议定山西开矿制铁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 416

三、盛大臣与福公司续订合同四条 419

四、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议定赎回山西盂县平定州潞安泽州与平阳府开矿制铁转运正续各章程合同之合同 420

五、豫丰公司与福公司议订河南开矿制铁以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 423

第十一部分 426

有关历史人物资料 426

一、王用宾 426

二、兰承荣 429

三、刘鹗 430

四、刘笃敬 432

五、刘绵训 434

六、刘懋赏 435

七、孙宗武 438

八、杜羲 441

九、杨黻田 442

十、赵承绶 443

十一、李庆芳 443

十二、李尚仁 447

十三、李亮工 448

十四、李冠洋 451

十五、李桃元 452

十六、狄楼海 455

十七、张士秀 456

十八、张起凤 457

十九、邵修文 460

二十、胡聘之 460

二十一、南桂馨 461

二十二、孟步云 462

二十三、黄国梁 463

二十四、渠本翘 464

二十五、梁善济 465

二十六、温寿泉 466

二十七、解荣辂 467

二十八、景定成 467

二十九、景蔚文 470

三十、景耀月 473

三十一、冀贡泉 476

参考文献目录 478

后记 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