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重要方针政策 1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16
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6
李鹏总理《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 19
第二部分 有关企业改革法规 22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22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30
国有企业同产监督管理条例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124
企业财务通则 129
企业会计准则 135
深化企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 143
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 145
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意见 148
邯郸市实行优势企业兼并、租赁、帮促亏损企业 150
18个试点城市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153
若干城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意见 156
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实施方案》论证、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 160
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国有民营”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164
安徽省政府确定的5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意见 167
安徽省5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方案 172
安徽省关于加快国有小型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181
严禁行政机关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185
国有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若干问题 186
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意见 188
财政部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规定 191
财政部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会计处理规定 193
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194
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 195
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财务处理办法 198
国家经贸委关于199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
第三部分 有关金融法规 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35
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253
贷款通则 258
第四部分 企业改革信贷政策 269
防止银行信贷资产损失的意见 269
停产整顿、被兼并、解散和破产企业贷款停减缓利息的处理政策 271
18个试点城市优势国有企业兼并中银行贷款及利息处理政策 273
银行对企业“拨改贷”经过有权单位批准可转为国家资本金的规定 275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清产核资政策 277
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的政策 280
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处理办法 281
1991年粮食年度末粮食财务挂帐专户管理办法 284
安徽省制止和消化粮食财务挂帐的措施 286
兵器工业企业一九九一年前因亏损占用银行贷款计息挂帐的处理政策 288
兵器工业企业因亏损占用银行贷款实行停息挂帐的意见 289
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纪要 290
第五部分 呆帐贷款核销规定 295
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暂行规定 295
修订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298
贷款呆帐核销审批权限 30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30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财政部修订贷款呆帐准备金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302
执行财政部(92)财商字第23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说明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