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凡例 1
概述 1
目 录 1
第一章机构沿革 5
第一节管理机构 5
附:不同时期的干部名单 9
第二节局属机构 23
一、干部学校 23
二、技工学校 23
三、劳动服务公司(劳动就业局) 24
四、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24
九、市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 25
十一、市农村副业队管理站 25
十、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 25
五、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25
八、市技工教研室 25
七、劳动人事政策研究所 25
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5
十二、电大辅导站 26
十三、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 26
第三节同属机构 26
一、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处) 26
二、市政府建筑工人调配处 27
三、城市生产合作总社 27
四、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27
第一节劳动计划内容 28
第二章劳动计划 28
一、劳动力计划 29
二、工资计划 30
三、劳动生产率 33
第二节工资基金管理 36
第三节劳动工资统计 38
第三章劳动就业 40
第一节就业政策 40
第二节就业状况 42
一、城镇劳动就业 43
二、从农民中招工 44
第三节就业门类 48
一、纺织工业 49
三、机械工业 50
二、电力工业 50
四、煤炭工业 51
五、化学工业 51
六、食品工业 52
七、建材工业 52
八、印刷、造纸工业 52
九、交通、邮电业 53
十、商业 54
十一、城市公用事业 55
十二、文化、教育、卫生事业 56
第四节安置失业工人 65
一、失业工人登记和就业 65
二、限制任意解雇工人 67
三、失业工人救济标准 68
四、调审 71
第五节劳动就业的特殊规定 74
一、安置复员退伍转业军人 74
二、分配技校毕业生 77
三、落实政策复工复职 78
四、所有制转化 79
第六节 劳动服务公司安置就业 80
一、安置成就 80
二、经济效益 81
三、登记与发证 83
第七节合资经营与自谋职业 85
一、合资经营 85
二、自谋职业 85
第四章劳动力管理 87
第一节用工制度 88
一、固定工 88
二、临时工 89
三、轮换工 90
四、外包工 90
五、民工 91
六、工役制 92
七、劳动合同制 92
第二节统一招工 93
一、招工范围 93
二、招工来源 94
三、招工条件 96
四、自然减员补员招工 97
一、调配政策 98
第三节工人调配 98
二、成建制调动 100
三、成批调动 102
四、零星调动 103
五、转业军人家属随调 104
六、余缺调剂 104
第四节精简职工 106
一、精简对象 107
二、精简职工待遇 109
三、精简成果 112
四、精简遗留问题 113
五、收回精简工人 115
第五节临时工管理与转正 119
第六节清退计划外用工 121
一、清退政策 122
二、清退成果 123
三、用工失控 123
第七节定额定员 126
一、劳动定额 126
二、编制定员 128
第八节劳动组织 129
一、组织形式 129
二、工时制度 130
三、劳动纪律 130
第五章职工工资 133
第一节薪俸 133
一、固定薪俸制 133
二、协议工资制 146
一、供给制 148
第二节建国初期的工资制度 148
二、工资制 150
第三节工资改革 150
一、1952年工资改革 150
二、1956年工资改革 154
三、1965年试点工资改革 170
四、1985年工资改革 171
第四节工资调整 184
一、1958年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待遇 184
二、1959年工资调整 184
三、1960年工资调整 184
四、1961年工资调整 185
五、1963年工资调整 185
七、1977年工资调整 186
六、1971年工资调整 186
八、1978年工资调整 187
九、1979年工资调整 188
十、1980年提高中专生定级水平 189
十一、1981年工资调整 189
十二、1982年工资调整 192
十三、1983年工资调整 194
十四、1987年工资调整 197
第五节工资区类别 199
一、工资区划分 199
二、工资区调整 199
第六节奖励工资 205
第七节计件工资 206
一、计件工资的演变 206
二、计件工资的形式 207
第八节津贴、补贴 208
第九节 其他工资 213
一、学徒工工资 213
二、技校毕业生工资 215
三、临时工工资 215
四、合同制工人工资 216
五、节假日加班加点工资 217
六、调动工作工资 218
七、军队转业干部工资 220
八、退伍军人工资 221
九、落实政策收回职工工资 223
十、停工停产工资 224
十一、保留工资 225
十二、婚、丧、事、产假和探亲假工资 227
第六章技术工人培训 228
第一节对失业工人的培训 228
第二节技工学校 228
一、建立与发展 228
二、方针与任务 232
三、整顿和改革 232
四、教师职称评定 233
五、工种(专业)与课程设置 234
六、招生 234
七、学制与学籍管理 236
八、分配 238
九、直属学校 239
第三节学徒制度 245
一、技术考核 246
第四节在职培训 246
二、技术补课 247
三、特殊工种(专业)训练 248
第五节就业前的技术培训 248
一、兴办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248
二、训练的对象和宗旨 248
三、多层次培训 249
四、考核发证 249
五、毕业生的分配 250
第七章保险福利 251
第一节劳动保险 251
一、劳动保险制度 251
二、退休退职的审批 252
三、退休退职管理 252
第二节 劳动保险金的来源 254
第三节职工生活福利待遇 255
一、职工集体福利 255
二、福利金的提取和使用 255
三、职工休假待遇 256
附:各种劳动保险待遇表 257
第八章劳动保护 269
第一节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 270
一、工业卫生 270
二、职业病防治 272
三、防暑降温 273
第二节安全生产 273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 273
二、“安全月”活动 275
三、安全技术措施 276
四、伤亡事故 277
第三节保建食品和防护用品 280
一、享受保健食品的条件 280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 281
第四节女工的特殊保护 282
第五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284
一、设计与制造 284
二、安装、修理和改造 285
三、使用登记和检验 286
四、水处理 287
第九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289
第一节 概况 289
第二节留城、回城政策演变 290
第三节安置形式 292
第四节场队就业 293
第五节安置经费 296
第十章六县概况 302
巩县 302
荥阳县 305
新郑县 307
密县 309
登封县 311
中牟县 312
第十一章大事记 314
附录 356
中华民国《劳动契约法》 356
郑州市《救济失业工人实施细则(草案)》 362
后记 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