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商业档案资料汇编 第1卷 1912-1928 上、下》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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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江苏省商业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1
  • ISBN:7504406929
  • 页数:432 页
图书介绍:

上册 1

一、工商部官制 1

第一节机构的组织与职责 1

第一章政府商业机构与人事更迭 1

目录 1

中国商业经济研究系列专著序言 1

《中华民国商业档案资料汇编》序一 3

二、张謇就任农林、工商总长时向部员宣布农林工商 3

政策的通告 3

三、张謇关于解散农林、工商两部组合农商部复国务 5

院文 5

四、农商部官制 6

《中华民国商业档案资料汇编》序二 8

五、修正农商部官制 9

编辑说明 11

六、农商部关于权度处等机关划归工商司办理给大总统 12

的呈 12

七、修正农商部分科规则 12

八、农商总长张謇在国务会议上发表实业政见宣言书 14

九、国民政府公布广东省政府商务厅组织法 17

十、广东商务厅商务行政计划书 19

(一)广东商务厅给国民政府秘书处的函 19

(二)广东商务厅筹议的商务行政计划书 19

(二)国民政府裁撤实业部的电 26

第二节人事更迭 26

一、大总统任命工商、农商、实业总长的令 26

国民党中央党部的函 26

(一)中政会浙江分会不赞成中央政府设实业部给 26

十一、中央政府实业部设置问题 26

二、历任总长(署理总长)名单(1912年~1928年) 36

第二章商会及商业团体 38

第一节商会及商会法规 38

一、商会法(民国三年) 38

二、商会法施行细则(民国三年) 44

三、商会法(民国四年) 46

四、商会法施行细则(洪宪元年) 52

五、各省总商会会长副会长姓名表 55

使的咨 57

六、农商总长张謇批准吴江县城改组商会给江苏巡按 57

(一)农商总长张謇为修改商会法拟暂稍变通给大 58

总统的呈及大总统的批 58

七、上海等商会请求修改商会法及暂缓改组商会 58

(二)张謇为暂缓改组商会给大总统的呈及大总统 60

的批 60

(三)张謇给各省区的咨 61

(四)张謇给驻京各公使的咨 62

八、商会对官厅行文程式 62

(一)农商部的通咨 62

(二)农商部给京师总商会的训令 63

(三)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总长张謇的呈 64

(四)张謇复全国商会联合会的函 65

九、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要求统一商业簿记 67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部的呈 67

(二)农商部的批 68

决 69

十一、商会统计 69

十、农商部呈大总统请将修正商会法草案咨送国会议 69

(三)农商部给教育部的咨 69

(一)国内商会统计 70

(二)外洋中华商会统计 125

第二节商事公断处 134

一、司法、工商两部公布商事公断处章程 134

二、工商总长为不修订商事公断处章程给各省区的咨 137

三、商事公断处办事细则 138

(一)中央商学会为附设通商条约研究会呈请立案 145

一、成立通商条约研究会 145

第三节商业研究团体及商业公会 145

(二)工商部的批 147

(三)侨日神户商务总会给工商部的呈 147

(四)工商部的批 150

二、陆梦熊等为成立商科同学会呈请立案 150

三、天津成立转运商业公会 152

(一)直隶民政长给工商部的咨 152

(二)工商部给直隶民政长的咨复 154

四、直隶民政长为成立天津米业公益研究会给工商部 155

的咨 155

(一)李修行等给农商部的呈 156

五、山东李修行等要求组织保商公会 156

(二)农商部的批 157

六、安徽程箴要求成立中华实业同盟会 158

(一)程箴给农商部的呈 158

(二)农商部的批 159

七、浙江顾勋华等要求在沪设立实业研究会 160

(一)顾勋华等给农商部的呈 160

(二)农商部的批 161

(一)南京商务日报馆给农商部的呈 162

(二)农商部的批 162

一、南京商务日报馆为日报出版申请立案 162

第四节商务报刊立案 162

二、湖南实业丛报申请立案 163

(一)湖南实业丛报社总理许有庆给农商部的呈 163

(二)农商部的批 163

三、吉林商会事务所为吉林商报申请立案 164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吉林事务所给农商部的呈 164

(二)农商部的批 164

的呈及大总统的批 165

一、熊希龄、张謇为拟先制定各种单行法令给大总统 165

第一节商人与公司 165

第三章商业法规 165

二、暂用清代商律为工商现行条例 166

(一)工商总长张謇给大总统的呈 166

(二)大总统的批令 166

三、商人通例 167

四、商人通例施行细则 175

五、公司条例 177

六、公司条例施行细则 208

七、修正公司条例 210

八、公司章程 211

(一)中西 商办山东济章煤矿公司合办合同草案 211

(二)北京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12

九、划一各种商业公会章则 215

(一)广东省政府为拟订划一各种商业公会章则暂 215

行规则给国民政府的呈 215

(二)划一各种商业公会章则暂行规则 217

(三)国民政府给广东省政府的批 218

附件 219

十、清理铺底 219

(一)广西苍梧地方审判厅登记处清理铺底布告及 219

(二)广西梧州总商会为清理铺底给国民政府的呈 224

(三)讨论林地审厅长提出清理铺底办法的意见 229

(四)广州铺底习惯 232

第二节注册规则 251

一、公司注册暂行章程 251

(一)工商部为拟订公司注册暂行章程给各省的咨 251

(二)公司注册暂行章程 251

二、公司注册规则 254

三、公司注册规则施行细则 256

四、农商部呈请大总统鉴核修正公司注册规则 268

五、修正公司注册规则 268

六、修正公司注册规则施行细则 270

七、商业注册规则 284

八、商业注册规则施行细则 285

九、农商总长张謇为制止对商人注册刁难勒索给各省 294

区的咨 294

十、修正会计师暂行章程 295

(一)兼商标局长秦瑞玠的商标局成立报告词 296

第三节商标与商照 296

一、商标局成立 296

(二)农商总长李根源的商标局成立训词 297

(三)刘次长(治洲)训词 298

(四)上海工商会代表谢复初演说词 299

(五)商标局通告 299

二、商标局暂行章程 300

三、商标法 301

四、商标法施行细则 307

五、呈请商标各项书状程式 315

六、工商部对外洋中华商会请求另颁商照新式的指令 320

七、越南南圻中华商务总会请另颁商照新式 321

(一)越南南圻中华商务总会给工商部的呈 321

(二)工商部的批 322

八、外洋中华商会发照章程及商照式样 323

(一)新嘉坡中华商务总会发给回华商照通饬章程 323

(二)越南南圻中华商务总会商照式样 324

(三)巨港中华商务总会商照式样 325

商标的通告 326

(二)北京外城巡警总厅严禁假冒日商孔雀牌腿带 326

九、各处商人勿得假冒外商牌号及外货包装 326

的咨 326

(一)农商部准英使声请给各省长、都统、京兆尹 326

第四节典当与交易所………………………………………………(327 )一、法制局审定典当业条例意见书 327

二、典当业条例 328

三、证券交易所法 329

四、证券交易所法附属规则 333

五、证券交易所法施行细则 335

第五节招商运米、茶叶贸易等有关规定 339

一、招商运米办法 339

(一)农商、内务 财政、交通四部会同拟具招商运米办法给大总统的呈及大总统的批 339

(二)招商运米办法 341

二、茶叶检查和茶叶业整理 343

(一)农商总长张謇为制定茶叶检查条例给大总统 343

的呈 343

(二)张謇为茶叶检查所费用及整理茶叶业给大总 346

统的呈 346

(一)顺天府 内外城总巡警厅发 德森等号补行挂号日期布告 347

三、地方规定和章程 347

(二)京师警察厅禁止商号悬牌代售外商货物 348

(三)京师警察厅特许广告规则 350

(四)浙江省单行章程 352

市场食品规则 352

开设茧行条例 354

批 355

一、财政部为全国烟酒公卖给大总统的呈及大总统的 355

第一节烟酒公卖 355

第四章公卖、专卖 355

二、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 356

三、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简章 357

四、各省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 359

五、烟酒公卖栈暂行章程 361

六、各省烟酒公卖局稽查章程 363

七、洪宪元年分全国烟酒收入预算 367

八、烟酒公卖法 369

度征收酒捐规则 375

(一)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向内务部呈报十三年 375

一、东省特别区酒捐规则 375

第二节烟酒捐、税 375

(二)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向内务部呈报十四年 376

度征收酒捐规则 376

二、江苏、安徽、江西的烟酒税 379

三、烟酒税史略 388

第三节 日本干涉中国烟酒专卖 392

一、外交部为日本山座公使干预中国烟酒专卖给财政 392

总长的公函 392

二、熊希龄函送与日本山座公使谈话 394

第四节食盐专卖事务 397

一、潞纲盐务总会要求芦商退出潞盐引岸 397

(一)农商部给盐务署的咨 397

(二)山西省实业厅长给农商部的呈 397

二、全国商会联合会要求查处河南盐商不准淮盐行销 399

事 399

(一)财政部盐务署给农商部的咨 399

(二)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训令 399

(一)扬州商民给农商部的呈 400

三、扬州商民反对盐价改用银两 400

(二)农商部给盐务署的咨 401

四、成都总商会反对川盐破岸废引 402

(一)成都总商会的快邮代电 402

(二)农商部给盐务署的咨 403

(三)农商部再次给盐务署的咨及附件 403

(四)农商部给成都总商会的批 404

五、四川公民代表请撤销楚岸借销济南盐 404

(一)四川公民代表冯此扬等的电 404

(二)农商部给盐务署的咨 405

六、四川公民代表要求将鄂西等地改为川盐专岸案 406

(一)四川公民代表屠正扬等的电 406

(二)农商部给盐务署的咨 408

(三)财政部盐务署给农商部的咨 408

(四)农商部给屠正扬等的批 408

第五节煤油专卖 409

一、国民政府(广东)及有关部门关于煤油专卖的文件 409

(一)兼署财政部长古应芬给国民政府的呈 409

(四)财政部长给国民政府的呈 410

长的令 410

(三)国民政府为审核煤油专卖草案规则给财政部 410

(二)政治委员会给国民政府委员会的函 410

(五)国民政府给财政部长的批 411

二、国民政府(广东)财政部长公布煤油类专卖规章六 411

种 411

(一)煤油类专卖暂行条例 411

(二)煤油类专卖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413

(三)检查煤油类暂行规则 414

(四)煤油类营业特许章程 417

(五)煤油类营业牌照暂行规则 418

(六)煤油类转运执照暂行规则 421

第六节戒烟药料药膏专卖 425

一、财政部为戒烟药料药膏专卖开投章程及承办章 425

程给国民政府的呈 425

二、戒烟药料药膏专卖开投章程 426

三、戒烟药料药膏专卖承办章程 429

一、四川实业调查 433

第一节商情 433

下册 433

第五章商情、物价及商品褒禁 433

二、广西工商矿情形 437

三、热河工商矿情形 438

四、河南工商矿情形 440

(一)河南劝业道的呈 440

(二)河南商务总会的呈 441

第二节物价与市场 444

一、民国十二年全国物价统计 444

(一)农商部给财政总长的咨及附件 652

二、物价问题委员会 652

(二)财政部的内部请示 654

(三)财政部给农商总长的咨复和给杨赓元的令 655

(四)内务 财政 农商部为平抑物价给名省长 都统的咨 655

(五)财政部给农商部的函 656

三、山西各界生活调查 656

四、北京取缔奸商囤积煤油 658

(一)京师警察厅密探的报告 658

(二)京师警察厅的密饬 658

(一)第一次上众议院请愿书 659

五、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反对与日人合铸制钱 659

(二)第二次上众议院请愿书 661

第三节设立商品陈列所和提倡国货 663

一、商品陈列所 663

(一)上海实业司长为创办商品陈列所给工商总长 663

的呈 663

(二)张謇给工商总、次长的电 664

(三)工商总长刘揆一给张謇的复电 664

(四)商品陈列所章程 664

总统的批 666

二、农商部为国货展览会办理情形给大总统的呈及大 666

三、提倡国货、鼓励出品 668

(一)京师总商会提倡国货进行办法 668

(二)上海工商研究会鼓励出品草章 670

(三)组织中华国货促进会 671

(四)军政等机关购用物品应以国货为主 676

四、限制茧行、广兴蚕业 678

(一)中华国货维持会为推广蚕桑给内务部总、 678

次长的呈及附件 678

(三)江苏、浙江茧业成案要略摘录及茧行条例 682

(二)内务部批 682

一、民国二年至十二年农商部给予褒奖的工艺品 685

第四节商品褒禁 685

二、农商部对呈请奖励部分商品的批驳 699

(一)十二年份呈请奖励批驳者 699

(二)十二年份未照奖励章程请奖批驳者 700

三、查禁洋药(鸦片) 701

(一)上海总商会给工商部的电 701

(二)工商部为查核上海洋药存货给内务 外交部的函 701

(四)工商部给上海商务总会的复电 702

(三)内务部给工商部的复函 702

(五)内务部为禁烟不容宽假批示河南商务总会事 703

给工商部的公函 703

第六章商税 704

第一节牙税 704

一、关于征收牙税的意见 704

二、整顿牙税大纲 704

三、京师牙税章则 705

(一)京师牙税章程 705

(二)京师牙税细则 709

(一)牙帖样张 711

四、京兆财政分厅牙帖样张和牙税标单 711

(二)牙税标单及投标须知 712

五、京师羊行牙税 713

(一)京兆财政分厅厅长为羊只税给农商总长 713

的呈 713

(二)农商总长给财政总长的咨 716

(三)京师羊行牙税简章 717

(一)安徽整顿牙帖章程 719

六、整顿牙帖、牙税、牙行登录税 719

(二)新疆整顿牙税章程及施行细则 722

(三)江苏整顿牙行登录税章程 727

七、湖南商务总会要求修改牙税章程 730

(一)农商总长给财政总长的咨及附件 730

(二)农商部给湖南商务总会的批 732

(三)农商部给湘潭牙商的批 732

(一)苏州总商会给农商部的呈 733

回成命 733

八、苏州总商会为牙帖骤增税率、苛敛病民、要求收 733

(二)通崇海泰总商会提供的材料 735

(三)东台县商会提出窒碍难行七条 739

九、河南上蔡县商会要求变通牙帖换帖年限 740

(一)河南省长给农商部的咨复 740

(二)农商部给河南上蔡县商会的批 741

十、黑龙江商会事务所请免除苛细捐税 741

(一)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的呈 741

(三)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744

(二)财政部给农商部的咨复 744

十一、嘉兴等茧业公所恳减牙帖捐税 745

(一)嘉兴等茧业公所的呈 745

(二)农商部给财政部的咨 747

十二、京都市民团体抵制加征牙税 747

(一)京都市内左四区市民自治促进会等的呈 747

(二)卫戍司令部侦察处长的报告 748

(一)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部的呈及十二个 749

附件 749

税局等名目 749

十三、全国商会联合会要求撤销牙纪专行及稽征牙 749

(二)农商部给财政部的咨 759

(三)财政部给农商部的咨复 759

(四)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760

十四、民国四年至八年各省区牙、当税收入数 760

(一)牙税收入数 760

(二)当税收入数 763

一、临时大总统公布印花税法 764

第二节印花税及牌照税 764

二、发票、凭单贴用印花 767

(一)农商部给财政部的咨 767

(二)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768

三、面粉运单贴用印花 768

(一)农商部给财政总长的咨及附件 768

(二)农商部给上海总商会的批 770

四、公司所用簿据、契约及公司股票贴用印花 771

(一)农商部训令第95号 771

(二)公司股票贴用印花办法 771

京等总商会的批 772

五、杭州、武昌、上海等地反对簿折加贴印花 772

(一)农商部为劝导各商加贴簿折印花给杭州、南 772

(二)武昌 汉口总商会要求收回凭折、帐簿加贴印花成命 773

(三)全国商会联合会反对簿折、当票加贴印花的 774

电 774

(四)永清县商会抗议京兆印花税处处长呈请通缉 774

王会长 774

税 775

(一)上海华侨联合会等给大总统等的电 775

六、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要求取消福建新行纸烟印花 775

(二)国务院给农商部的公函 776

(三)上海华侨联合会等为厦门捐局声言标封局 776

仓、拍卖存货给大总统等的电 776

(四)国务院给农商部的公函 777

(五)农商部给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的咨 777

(六)农商部再次给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的咨 778

(七)农商部复国务院的公函 778

(八)全国烟酒事务署给农商部的咨复 778

(九)农商部给上海华侨联合会等的批 779

呈 780

七、财政部为酌拟普通商业牌照税条例给大总统的 780

八、普通商业牌照税条例 781

第三节产销税 786

一、茶商唐璋等为吴永柏接办皖南茶厘的呈 786

二、上海机器面粉公司公会要求免定完税年限 788

(一)上海机器面粉公司公会给工商部的呈 788

(二)工商部给财政总长的公函 789

三、浙江旅沪丝商呈请减轻运丝、经丝捐 790

(一)烟台商务总会给工商部的呈 791

四、烟台商务总会呈请酌减海坝丝捐 791

(二)工商部给烟台商务总会的批 793

(三)工商部给财政部、税务处的公函 793

(四)财政部给工商部的复函 794

(五)工商部第二次给烟台商务总会的批 794

(六)税务处给工商部的复函 795

(七)工商部第三次给烟台商务总会的批 795

五、农商部为免土布税厘给大总统的呈 796

批 797

六、农商部为货船入浔照章征纳给广西商会事务所的 797

七、农商部为减免七种自制工业品税厘给各省区的 798

咨 798

八、全国商会联合会要求减免吉林药税 798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的呈 798

(二)农商部给财政部的咨 799

九、屠宰税简章 799

十、全国商会联合会呈请取消屠宰税 800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总长的呈 800

(二)农商总长给财政总长的咨 801

(三)财政部给农商部的咨复 802

(四)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802

十一、全国商会联合会呈请免除杂捐 803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总长的呈及附件 803

(二)农商总长给财政总长的咨 804

(三)财政总长给农商部的咨复 805

(四)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805

十二、全国商会联合会呈请力祛陕西厘税积弊 806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总长的呈及四附件 806

(三)财政总长给农商总长的咨复 811

(二)农商部给财政总长的咨 811

(四)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812

十三、全国商会联合会呈请减轻华糖税则 812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总长的呈 812

(二)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813

十四、杭州酒商姚永兴等要求革除酒捐重叠之弊 814

(一)姚永兴等给财政部、农商部的电 814

(二)农商总长给财政总长的咨 815

(二)财政部津浦全路商货统捐总局给直隶省长的 816

呈 816

(一)直隶省长给津浦铁路货捐局的训令 816

十五、直隶、安徽脱离中央后关于税款处理的文件 816

(三)安徽省长给津浦铁路货捐总局局长的公函 817

十六、京师总商会要求运京估衣皮货仍照向章征税 818

(一)农商部给山西省长的咨及附件 818

(二)农商部给京师总商会的批 820

十七、甲种奢侈品附加税征收百分之三十理由书 821

约事给税务处督办的函 822

(一)李景铭为拟驳英美使以外省征收落地捐为违 822

二、英美使以外省征收落地捐为违约 822

一、崇文门税局对洋货征入城税 822

第四节进口税及子口税 822

(二)税务处督办的复函 823

三、贵州省财政厅拟对外商以三联单入内地采购土货 824

征收出产税 824

四、烟酒公卖后洋商烟酒纳税事 826

(一)财政部给外交部的会咨 826

(二)财政部给外交部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和全国 828

烟酒事务署的文件 828

五、征收洋粉进口税说帖 829

六、关于子口税率的意见 830

第五节契税、关税及其他 836

一、契税 836

(一)国务会议通过契税法草案 836

(二)补订契税条例施行细则 838

二、关税特别会议 841

(一)外交总长沈瑞麟为拟设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 841

给临时执政的呈及附件 841

(二)过渡办法委员会议事录 843

邮代电 855

三、全国商会联合会电陈关税自主务请一致协争的快 855

四、众议员葛梦朴等质询江苏货物税江南江北税率两 857

歧案 857

(一)众议院为葛梦朴等质问书给大总统的咨及附 857

件 857

(二)财政部给国务总理的咨呈 860

一、重庆商务总会代巴县商人呈请处理聚兴美等拖骗 862

(一)重庆商务总会代表曾鼎勋给工商部的呈 862

巨款案 862

第一节商务纠纷 862

第七章商务纠纷与扰商事件 862

(二)工商部给曾鼎勋的批 863

二、山东黄县商人秦德亮呈请查处逄连吉等合谋霸 863

产案 863

(一)秦德亮给工商部的呈 863

(二)工商部给秦德亮的批 864

三、直隶昌黎商人万青绶等呈请清查张绅等承保合谋 865

倾东灭伙案 865

(一)万青绶等给工商部的呈及附件 865

(一)农商部为绸货纠纷给烟台总商会的训令 867

纠纷 867

(二)工商部给吉林民政长的咨 867

(三)工商部给万青绶等的批 867

四、烟台中国茧绸社与纽约提噢特加里公司的绸货 867

(二)农商部训令的附件 868

(三)农商部给提噢特加里公司的复函 870

(四)农商部复函的附件 871

(一)怡昌德给工商部的呈 878

(二)工商部给怡昌德的批 878

一、河南安阳商人怡昌德要求追查委员图贿舞弊案 878

第二节扰商事件 878

二、河南信阳明港镇刘翰章等呈请查处全履厚等勒捐 879

案 879

(一)刘翰章等给工商部的禀 879

(二)工商部给河南都督的咨 881

(三)工商部给刘翰章等的批 881

三、湖南常德戚崇钰要求追究禁烟局委掳掠金钱案 881

(一)戚崇钰给工商部参事洪翼昇的电 881

款给工商总长等的呈 882

(一)滋荣钱店股东为筹响总局委员等强夺银米巨 882

(二)工商部给湖南都督的电 882

四、湖南醴陵滋荣钱店要求发还强夺银米巨款 882

(二)工商部给湖南都督的咨 886

五、江苏盐城湖垛镇商民要求查办抢劫案 887

(一)湖垛镇典商陈义兴等给大总统等的电 887

(二)工商部给江苏民政长的电 888

六、江苏沭阳商务分会为知事张含章容匪殃民苛捐害 888

商要求撤换案 888

(一)沭阳商务分会给工商部的电 888

(二)沭阳商务分会给工商部的呈 888

(三)工商部给江苏民政长的咨 890

(四)工商部给沭阳商务分会的批 890

七、全国商会联合会呈请严禁军队勒捐案 890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总长的呈 890

(二)农商部给陆军部的咨 892

(三)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892

案 893

(一)全国商会联合会给农商总长的呈 893

八、全国商会联合会为边省商人严重受扰呈请保护 893

(二)农商部给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批 894

第八章参加国外博览会、展览会 895

第一节美国巴拿马赛会(博览会) 895

一、工商部公布筹备巴拿马赛会章程 895

二、工商部为设立筹备巴拿马赛会事务局通电各省 896

都督、民政长 896

三、筹备巴拿马赛会事务局开局 896

(一)事务局开局仪式 896

(二)工商总长刘揆一在开局仪式上的开局词 898

(三)参议院议长张继、副议长王正廷在开局仪式 900

上的颂词 900

(四)参议员王赓在开局仪式上的演说词 901

(五)事务局局长陈琪在开局仪式上的演说词 902

(六)事务局局长陈琪的十条办法 904

四、筹备巴拿马赛会各项规定 905

(一)事务局拟订巴拿马赛会中国出品总则 905

(二)巴拿马赛会中国出品人须知第一种 907

(三)筹备巴拿马赛会展览会出品审查规则 908

(四)筹备巴拿马赛会事务局会计办事细则 909

(五)农商部饬知驻美赛会监督处章程 910

五、赴美赛会全国商会讨论会 913

(一)事务局通电各省推定赴赛讨论会代表 913

(二)赴美赛会全国商会讨论会则例 913

(三)赴美赛会全国商会讨论会第一次会 914

(四)赴美赛会全国商会讨论会第二次会 915

(五)赴美赛会全国商会讨论会成立 916

领事令 917

一、工商部为征集参加日本大正博览会物品给各埠总 917

第二节日本大正博览会 917

二、农商部为办理日本大正博览会中国赴会情形给大 918

总统的呈及大总统的批 918

第三节美国费城展览会 920

一、费城展览会关于中国商人赴赛的规定 920

二、农商部驻沪赛品管理处规则 925

三、美国费城展览会章程 926

(一)澳大利亚之中国商务 934

一、澳大利亚的中国商务 934

第一节国外的中国商务及国外贸易概况 934

第九章对外贸易与侨商 934

(二)澳大利亚之中国商务(续) 942

二、日本神户的中国商务 948

三、朝鲜元山的中国商务 962

第二节出口商品及商务 966

一、成立天津禁止棉花搀合会 966

(一)外交部为天津禁止棉花搀合会成立给工商部 966

的咨 966

(二)天津禁止棉花搀合会重订章程 967

(三)天津棉花查验所章程 970

二、临时工商会议要求弛禁东三省米出口 971

(一)临时工商会议议长给工商部的函及附件 971

(二)工商部给东三省都督的咨 972

三、日本商人在芜湖购米失约 973

(一)国务总理为芜湖米商电告日商购米失约给工 973

商总长的函 973

(二)工商部给安徽柏都督的电 974

四、民国元年至六年猪鬃输出情况 975

五、中日商品在欧洲的销售情况 977

六、中国丝茧输出情况 987

七、中国油脂出口情况 998

八、中国棉制品情况 1000

九、上海总商会呈请将土货出口派司展限二年 1006

(一)上海总商会给农商部的呈 1006

(二)旅沪商帮协会给农商部的呈 1008

(三)税务督办给农商总长的咨复 1008

(四)农商部给上海总商会的批 1009

十、民国十三年大宗土产输出情况 1010

(一)外交总长为驻巴西代办筹拟移民通商办法给 1018

内务总长的咨及附件 1018

第三节对外移民通商及商税、商埠、商约 1018

一、向巴西移民通商 1018

(二)内务部给侨工事务局的公函 1020

(三)内务部给各省省长的咨 1020

二、全国工商协会请求豁免机制洋式货物出口等税 1021

(一)中华全国工商协会给农商部的呈 1021

(二)国务院给农商部的公函 1023

(一)根据条约开设的商埠 1024

三、各省开设对外商埠情况 1024

(二)民国自开商埠 1028

四、外交部为草拟加税免厘致外国照会给国务总理的 1029

公函及附件 1029

五、中国与各国所订商约 1038

第四节侨商 1040

一、加拿大域多利华商总会李进等向工商部长条陈商 1040

业政策 1040

理陈述意见 1044

二、南洋爪哇巴达维亚侨商陈抚辰向大总统、国务总 1044

三、南洋霹雳埠华侨代表胡道南招徕侨商振兴实业条 1047

陈 1047

(一)国务院为胡道南条陈给内务部的公函 1047

(二)内务部为胡道南条陈给外交 农商总长的咨 1047

(三)胡道南给大总统的呈 1048

四、郑国贤条议保护华侨商务暨修改国籍法 1050

(一)国务院为郑国贤条议给内务部的公函 1050

(二)郑国贤条议 1050

五、南洋侨商的建议 1053

后记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