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 1
第一节 行政行为 1
第二节行政争议行政复议 5
第三节行政诉讼 7
第四节行政诉讼法 10
第二章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5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15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的一般原则 15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21
第三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7
第一节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 27
第二节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30
第三节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 37
第四节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39
第四章管辖 42
第一节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42
第二节级别管辖 43
第三节地域管辖 44
第四节指定、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47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49
第一节原告和被告 49
第二节共同诉讼人 55
第三节第三人 58
第四节诉讼代理人 60
第六章起诉和受理 64
第一节起诉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64
第二节行政复议 69
第三节起诉 73
第四节受理 75
第一节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78
第七章证据 78
第二节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80
第三节举证责任 81
第四节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调查与收集 83
第五节人民法院对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87
第六节证据保全 89
第八章审理与判决 91
第一节第一审程序 91
第二节第二审程序 97
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 102
第四节对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 106
第五节行政案件的判决与裁定 108
第九章 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117
第一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17
的特点和意义 117
第二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监督方式 118
第一节执行的概述 124
第十章执行 124
第二节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 125
第三节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30
第四节执行的中止和终结 133
第十一章侵权赔偿责任 135
第一节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概述 135
第二节行政侵权赔偿诉讼 141
第十二章期间送达诉讼费用 146
第一节期间 146
第二节送达 151
第三节诉讼费用 153
附录 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70
行政复议条例 18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暂行规定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