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1
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5
第一节适用范围、定义等 5
第二节检验与证书 6
第三节事故 9
第二章甲 构造(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 10
第一节通则 10
第二节分舱与稳性 11
第三节机电设备 27
第二章乙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31
第一节通则 31
第二节载客超过36人客船的消防措施 42
第三节载客不超过36人客船的消防措施 62
第四节货船的消防措施 67
第五节油船的消防措施 70
第六节现有客船的特殊消防措施 75
第三章救生设备等 78
第一节通则 79
第二节限客船适用 90
第三节仅适用于货船 94
第四章无线电报与无线电话 96
第一节适用范围与定义 96
第二节值班 98
第三节技术要求 99
第四节无线电日志 108
第五章航行安全 108
第一节通则 117
第六章谷物装运 117
第二节假定倾侧力矩的计算 120
第三节谷物装置及其固定 125
第七章危险货物装运 131
第八章核能船舶 133
附件一证书格式 135
附件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所通过的决议案 146
附件三 适用于核能船舶的建议案 151
附册 154
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有关的海协大会决议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