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审判民事案件 调整民事关系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第十一章 人民法院四十年民事审判工作的历史回顾 3
第一节 各个历史阶段民事审判工作概况 3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阶段(一九五○——一九五六年) 3
二、曲折发展阶段(一九五七——一九六五年) 7
三、“文化大革命”阶段(一九六六——一九七六年) 11
四、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的阶段(一九七七——一九八九年) 13
第二节 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及其基本经验 20
一、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 20
二、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经验 21
第十二章 对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 25
第一节 离婚案件审判工作概况 25
一、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 25
二、贯彻《婚姻法》运动以后的离婚案件审判工作 27
三、“大跃进”时期离婚案件审判工作的曲折和“三看一参”离婚原则的提出 30
四、十年动乱对离婚案件审判工作的破坏 32
五、新时期离婚案件的审判工作 33
第二节 对几类离婚案件的审判 37
一、对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案件的审判 37
二、对不正当男女关系引起的离婚案件的审判 39
三、对因重婚引起的离婚案件的审判 42
四、对事实婚姻的离婚案件的审判 44
第三节 离婚时对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 48
一、离婚时对夫妻财产的处理 48
二、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 53
第四节 对少数民族离婚案件的审判 56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离婚案件的审判 56
二、西藏自治区藏族离婚案件的审判 59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离婚案件的审判 60
四、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离婚案件的审判 61
第五节 对涉外和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审判 62
一、对涉外离婚案件的审判 62
二、对涉港澳台离婚案件的审判 66
第六节 对家庭纠纷案件的审判 71
一、对父母要求子女赡养案件的审判 72
二、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案件的审判 73
三、对非婚生子女要求生父承担抚养费案件的审判 73
四、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抚养纠纷案件的审判 74
五、对兄弟姐妹间的抚养纠纷案件的审判 75
六、对继父或继母要求继子女赡养案件的审判 76
七、对收养关系案件的审判 77
第十三章 对继承案件的审判 82
第一节 继承制度的变革 82
一、反封建的意义 82
二、反资本剥削的意义 83
第二节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的基本情况 83
一、实行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阶段(一九五○——一九五六年) 83
二、开始实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阶段(一九五七——一九七六年) 84
三、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阶段(一九七七——一九八九年) 85
第三节 审判继承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86
一、审判继承案件坚持贯彻的基本原则 87
二、审判继承案件坚持执行的两种主要的遗产继承制度 94
三、人民法院审判继承案件注意掌握的几个问题 100
第四节 对涉外和涉港澳台继承案件的审判 106
一、对涉外继承案件的审判 106
二、对涉港、澳继承案件的审判 112
三、对涉及去台人员或者台胞的继承案件的审判 114
第十四章 对债务案件的审判 116
第一节 人民法院审理债务案件的基本情况 116
一、从新中国建立以后到一九五六年的债务案件情况 116
二、一九五七到一九七六年的债务案件情况 117
三、一九七七年以后的债务案件情况 119
第二节 审判债务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123
一、一九八六年以前主要依靠政策 123
二、《民法通则》公布实施以后过渡到主要依靠法律 126
第三节 对几类债务案件的审判 127
一、对借贷债务案件的审判 127
二、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债务案件的审判 132
三、对其他债务案件的审判 133
第十五章 对房屋纠纷案件的审判 139
第一节 审理房屋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39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阶段(一九五○——一九五七年) 140
二、城市私有出租房屋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后阶段(一九五八——一九六五年) 142
三、“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阶段(一九六六——一九七八年) 144
四、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的阶段(一九七九——一九八九年) 144
第二节 审判房屋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145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适用新民主主义的房屋政策 145
二、对城镇私有出租房屋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147
三、《农村人民公社条例修正草案》对农村房屋政策的规定 148
四、一九八三年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全面规定有关城市私有房屋的政策 148
五、《民法通则》关于房屋所有权的规定 150
第三节 对几类房屋纠纷案件的审判 150
一、对确认房屋所有权案件的审判 151
二、对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审判 157
三、对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审判 160
四、对房屋典当纠纷案件的审判 163
五、对其他房屋纠纷案件的审判 165
六、对涉外的以及涉及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的房屋案件的审判 165
第十六章 对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 173
第一节 审理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情况 173
第二节 审判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176
第三节 对几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 177
一、对属于过错责任的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 178
二、对属于特殊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 183
三、对侵犯公民肖像权和侵犯公民、法人名誉权案件的审判 190
四、对侵犯著作权案件的审判 195
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 202
第一节 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 202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制度的贯彻执行 204
一、坚持实行便利人民诉讼和便利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 204
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 209
三、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妥善解决民事纠纷 213
四、以公开审判为重心,积极改进开庭审理工作 218
五、有错必纠,认真执行审判监督程序 220
六、健全执行机构,严肃执法,切实维护法制权威 222
第四编 审判经济纠纷案件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29
第十八章 经济审判工作是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新任务 229
第一节 改革开放的需要 229
第二节 良好的开端 233
第三节 在探索中前进 235
一、召开经济审判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 235
二、逐步开展经济审判工作 236
三、经济审判工作开展中的三大问题 238
第四节 全面开展 239
一、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 239
二、全面开展经济审判工作 241
第五节 成效显著 245
一、保护横向经济关系发展,维护商品经济秩序 246
二、保障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生产发展 247
三、坚持平等互利原则,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 249
四、处理经济侵权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50
五、审理经济行政案件,维护经济行政秩序 251
六、制裁经济违法,揭露经济犯罪 251
七、参与经济管理活动,促进企业增强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252
八、排难解纷,维护社会安定 253
第十九章 经济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特点和经验 256
第一节 经济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256
一、人民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行使最终司法裁决权 256
二、人民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依法独立进行审判 257
三、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58
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59
五、国家干预原则 259
六、限制处分原则 261
七、着重调解原则 261
第二节 经济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 263
一、经济审判的诉讼主体主要是法人 263
二、经济审判的争讼标的多属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 263
三、经济纠纷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 264
四、经济审判,面向生产 264
五、经济审判的专业性强 265
六、经济审判适用的法规浩繁 265
第三节 经济审判工作的主要经验 266
一、必须牢固树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思想 266
二、必须严肃执法,公正办案 268
三、必须发扬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开拓前进的精神 270
四、坚持审教结合、治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综合治理 272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273
第二十章 关于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 274
第一节 中国经济合同制度的沿革 274
第二节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 276
一、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收案范围 276
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277
第三节 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概况 281
一、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巨大 281
二、面向生产和流通,依法严肃处理 282
三、几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 283
四、加强调查研究、宣传经济合同法制 291
第四节 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293
一、关于经济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 294
二、关于无效经济合同的处理问题 299
三、关于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问题 302
四、关于经济合同案件中违法与犯罪的处理问题 307
五、关于联营合同纠纷的处理问题 308
第二十一章 关于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 312
第一节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 312
第二节 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概况 313
一、开展调查研究 314
二、积极试办案件 315
三、确定统一收案范围,积极受理案件 318
四、开展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预防纠纷发生 320
第三节 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320
一、关于无效农村承包合同的确认和财产处理问题 320
二、关于农村承包合同的转让与转包问题 322
三、关于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问题 322
四、关于因自然灾害而产生的责任免除问题 323
五、关于发包方单方任意毁约问题 323
六、关于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问题 325
七、关于承包人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问题 325
八、关于农村的乡镇企业承包中对外发生债务的承担问题 325
第二十二章 关于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判 327
第一节 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受理 327
一、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受理条件 328
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管辖 328
三、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效和程序 328
第二节 审理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概况 329
第三节 审理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330
一、侵权行为必须制裁,造成损害应当赔偿 331
二、过错责任原则 332
三、特殊侵权责任 334
第二十三章 关于工业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 337
第一节 工业产权纠纷案件的受理 337
一、商标纠纷案件的收案范围和管辖 337
二、专利纠纷案件的收案范围和管辖 338
第二节 审理工业产权纠纷案件的概况 342
一、审理商标案件的概况 342
二、审理专利案件的概况 346
第三节 审理工业产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349
一、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创造发明专利权 350
二、审理涉外商标、专利案件的法律适用 350
三、审理商标、专利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 350
四、审理商标、专利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351
第二十四章 关于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 353
第一节 经济行政案件的受理 353
一、经济行政案件的管辖 354
二、经济行政案件的起诉程序和时效 354
第二节 审理经济行政案件的概况 355
一、中国开展经济行政诉讼的过程 355
二、积极试办案件 356
三、确定收案范围 357
四、审理了一批经济行政案件 359
第三节 审理经济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362
一、审理经济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 362
二、坚持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62
三、限制使用处分原则 363
四、不适用简易程序 363
五、不适用着重调解原则 363
六、区分经济行政案件与经济纠纷案件 364
七、区分经济行政案件与行政执行案件 365
第二十五章 关于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 367
第一节 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受理 367
一、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收案范围 368
二、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 369
第二节 审理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概况 370
一、审结了一批案件 370
二、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373
第三节 审理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 375
一、审理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基本原则 375
二、审理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376
三、涉外、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 379
第五编 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85
第二十六章 军事审判工作 385
第一节 军事审判工作概况 385
一、历史的简要回顾 385
二、军事法院的成立和发展 387
三、军事法院的一些特点 390
第二节 军事审判工作的成绩 393
一、审判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 393
二、进一步拓宽审判工作为部队建设服务的路子 396
三、正确执行国家的劳改政策和有关法律,把留队服刑的犯人改造成为新人 399
四、复查纠正冤假错案 400
五、参与或主持制定有关军事法律和法律法规性文件草案 402
第三节 军事审判工作的经验 403
一、军事审判工作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 404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 404
三、加强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 405
四、充分发挥军事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 406
五、加强军事审判机关的建设,大力提高军法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07
第二十七章 海事审判工作 409
第一节 海事法院的建立 409
一、历史的回顾 409
二、适应海运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立海事法院 411
三、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 413
第二节 海事审判的法律适用 415
一、中国法律的适用 416
二、国际公约的适用 417
三、国际惯例的适用 418
四、外国法律的适用 419
第三节 海事审判工作在开拓中前进 419
一、涉外海事案件的管辖 420
二、诉讼前扣押船舶 423
三、强制变卖船舶及债务清偿 427
第四节 海事审判工作的初步经验 432
一、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公正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32
二、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方向 434
三、精心核实证据,重视科学鉴定 434
四、巡回办案,方便诉讼 436
五、加强审判监督,及时交流经验 436
六、努力培养德才兼优的中国海事法官 437
第二十八章 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工作 439
第一节 铁路运输法院的建立和发展 439
一、历史的回顾 439
二、重建铁路运输法院 440
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441
第二节 刑事审判工作 442
一、刑事审判工作的成绩 442
二、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 447
第三节 参加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的成绩和经验 450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审判效果 450
二、通过办案,分析犯罪得逞的原因,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 451
三、对判决后罪犯的改造情况实行考察 451
四、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452
第四节 经济审判工作 452
一、经济审判工作的成绩 452
二、经济审判工作的经验 454
三、积极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458
结束语 460
附录:审判工作大事记(一九四九——一九八九年) 471
彩色插图目录 534
后记 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