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述 19
第一节 工业企业法的调整对象 19
第二节 工业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25
第三节 工业企业法的法律渊源 36
第四节 工业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42
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4
第一节 企业设立的法律根据 44
第二节 企业登记及其后果 54
第三节 企业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原因 61
第四节 企业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后果 71
第三章 企业的法人资格 76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及企业法人的作用 76
第二节 企业法人的特征 85
第三节 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90
第四节 企业法人的名称、场所和组织机构 96
第五节 企业法人的人身权 102
第一节 “两权分离”的目的及其必然性 107
第四章 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107
第二节 “两权分离”的内涵 115
第三节 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124
第四节 企业租赁经营责任制 133
第五节 股份制的理论与实践 141
第五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48
第一节 企业依法享有自主权 148
第二节 企业的财产权 154
第三节 企业的行政权 164
第四节 企业的劳动权 167
第五节 企业的义务 171
第六章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厂长 179
第一节 企业必须实行厂长负责制 179
第二节 厂长的条件、产生及离任 185
第三节 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92
第四节 厂长的职权 197
第五节 企业管理委员会 203
第六节 厂长的奖励与处罚 206
第一节 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必要性 210
第七章 企业的民主管理和党委的作用 210
第二节 职工代表大会和厂长的关系 212
第三节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218
第四节 党委的保证监督作用 223
第八章 企业和政府的法律关系 229
第一节 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间接管理 229
第二节 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关系 235
第一节 企业破产与企业破产法 241
第九章 企业的破产 241
第二节 企业破产法的实体规定 253
第三节 宣告破产的法律程序 265
第四节 破产清算制度 276
第五节 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 277
第六节 破产违法行为和破产责任 282
第十章 国家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方法 287
第一节 仲裁 287
第二节 民事审判 290
第三节 经济审判 327
第四节 行政审判 341
第十一章 违反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346
第一节 违反企业法的行政责任 346
第二节 违反企业法的民事责任 351
第三节 违反企业法的刑事责任 358
附录 3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 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361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373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380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383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385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389
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397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4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411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发布) 419
后记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