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序 1
前言 1
上篇关于刑法总则的修改与完善 3
第一章罪刑法定与类推 3
第一节罪刑法定的沿革 4
第二节 我国刑法是否实行了罪刑法定原则 11
第三节应继续保留类推制度 18
第二章 刑法的空间效力 29
第一节需修改的条款 30
第二节 需增加的内容 32
第三章犯罪主体 36
第一节不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 36
第二节 刑事责任年龄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 44
定 44
第三节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46
第四章法人犯罪 51
第一节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 51
第二节规定法人犯罪势在必行 57
第三节如何规定法人犯罪 64
第一节建议修改的模式 69
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定义 69
第二节修改的理由 70
第六章过失犯罪 81
第一节完善过失犯罪的定义 81
第二节过失犯罪应以法定场合为限 87
第三节 应确立对业务过失加重处罚的原则 90
第四节刑事责任问题 93
第七章刑罚体系与种类 97
第一节刑种的排列 97
第二节管制的存废 100
第三节扩大罚金的适用范围 108
第四节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 115
第五节关于非刑罚方法的问题 119
第八章死刑的适用范围 123
第一节 国外关于死刑适用范围的规定 123
第二节我国关于死刑适用范围的规定 128
第三节完善死刑适用范围的构想 133
第九章刑罚的适用 140
第一节 “加重”问题 140
第二节数罪并罚问题 145
第三节缓刑制度的完善 153
第四节假释制度的完善 162
第一节问题与不足 165
第十章累犯 165
第二节充实与完善 169
第十一章自首与坦白 177
第一节 自首制度的完善 177
第二节应确立坦白制度 183
下篇关于刑法分则的修改与完善 193
第十二章刑法分则体系 193
第一节对现行体系的评价 193
第二节完善分则体系的构想 197
第一节罪状 210
第十三章罪状与法定刑 210
第二节法定刑 215
第十四章反革命罪 217
第一节章名的更改 217
第二节罪名的调整 224
第十五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228
第一节需增加的罪名 228
第二节需调整的罪名 232
第三节应修改的条文 237
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243
第一节需增加的罪名 243
第二节需调整的罪名 249
第三节应充实、修改的条文 256
第四节法定刑的调整 261
第五节破坏自然资源罪应独立成章 262
第十七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63
第一节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应独立成章 263
第二节罪名的调整 266
第三节对杀人罪、强奸罪的规定应具体化 271
第四节法定刑的调整 273
第十八章侵犯财产罪 277
第一节应修改的条文 277
第二节需增加的罪名 288
第一节应修改的条文 296
第十九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96
第二节需增加的罪名 297
第三节妨害公务罪应独立成章 302
第二十章妨害婚姻家庭罪 307
第一节本章在分则中的位置应当前移 307
第二节需增加的罪名 308
第三节应修改的条文 312
第二十一章渎职罪 316
第一节应修改的条文 316
第二节应删除的条文 324
第三节需增加的罪名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