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1
第一章 卢沟桥事件 1
事件的爆发 1
凌晨的电话 6
不可思议的预告 9
事件前夕的华北局势 14
麻杆儿打狼 19
卢沟晓月 24
签订当地协定 26
决定命运的内阁决议 33
危险的玩火者 41
旧西北军的动向 45
最初的非法射击 47
通州事件和营救殷长官 50
事件的轶事余闻 54
第二章 日华和平工作(大东亚战争开战前) 65
第一节 汪兆铭政权的建立 65
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的调停 65
董道宁与高宗武访问日本 69
中国和平派的活动 74
重光堂会谈 76
汪蒋争论及汪逃出重庆 90
近卫声明和汪的通电 94
汪到达上海和赴日 99
吴佩孚工作 105
青岛会谈与高、陶的逃跑 108
和平国民政府还都南京 115
第二节 桐工作 122
同重庆直接商谈和平的意义 122
铃木与宋子良的香港会晤 126
香港会谈 130
从锁孔秘密拍照 140
澳门会谈 148
谈判搁浅 154
事后的话 161
第三节 日华和平的各种路线 164
通过孔祥熙的路线 164
姜豪路线 167
华北要人和司徒雷登路线 170
钱永铭路线 172
第三章 参加菲律宾巴丹之战(从略) 178
第四章 任职于大东亚省 178
实施对华新政策及国民政府的参战 178
日华同盟条约及大东亚会议 181
第二节 河南会谈的延误 195
越过战线的联络 195
第五章 日华和平工作(大东亚战争开始后) 195
第一节 缪斌工作 195
河南旅行 198
新站集会谈 202
第三节 围绕司徒雷登的工作 212
第四节 何世桢工作 212
第五节 有关日华和平工作的观察 212
日本方面的内情 212
中国方面的内情 214
第六章 中国大陆上战争结束 217
第一节 中国派遣军的终局 217
南京的最后情况 217
飞往芷江 221
胜败双方的友情 233
南京受降签字仪式 237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崩溃 239
陈公博主席赴日 239
和平政府要人的结局 244
第三节 战争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253
遣返日桥工作的开始 253
等待遣返中的日本军 256
总司令部的集中营生活 258
留在联络组 267
联络组的撤销 270
资料 277
一 临时维新两政府组织表 277
三 余汉谋工作 279
(一)通过林虣对余汉谋的工作 279
二 〔吴佩孚工作的现况〕 279
(二)在关余汉谋工作的电报(土肥原机关致参谋次长) 280
(三)关于余汉谋工作的以后状况 281
四 汪兆铭工作的概况 282
(一)渡边工作的现况(1)〔日华双方开始联络与预备会谈〕 282
(二)渡边工作的现况(2)〔重光堂会谈〕 289
(三)渡边工作的现况(3)〔日华双方之答复联络〕 297
(四)渡边工作的现况(4)〔汪兆铭逃出重庆〕 298
五 汪兆铭提出的具体办法 305
六 中国方面提出的关于收拾时局的具体办法 305
七 第二部长关于对华谋略的讲话要点 311
八 当地与中央商谈事项〔当地陆军为准备建立汪兆铭政权与中央进行商谈〕 313
九 对中国方面提出的“关于收拾时局的具体办法”之处理(省、部决定) 315
十 记事〔汪兆铭要求事项〕 316
十一 一月二十二日王克敏致汪精卫的信件 323
十二 举行中央政治会议前日本方面之声明中应具备的重要事项〔在准备建立汪兆铭政权的青岛会谈中日军方面提出的声明要点〕 324
十三 中央政治会议前日本方面的声明〔在前项青岛会谈中日军的声明要点〕 325
十四 青岛会谈后汪精卫氏的谈话 327
十五 桐工作的经过概要(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 328
十六 大陆指令第六六一号(参谋总长载仁亲王致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西尾寿造) 335
附件:桐工作指导纲要 336
另件:桐工作的先决条件 336
十七 〔对派遣桐工作代表的总司令官证明书〕 337
十八 桐工作圆桌会议的经过概要(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 338
十九 〔桐工作香港会谈中张治平的便条〕 343
二十 大陆指令第六七六号(参谋总长载仁亲王致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西尾寿造)〔参谋总长关于实施桐工作的指示〕 344
附件:桐工作实施纲要 344
另件第一:允许停战的基本条件 344
另件第二:关于停战纲要 345
另件第三:处理本工作与建立新中央政府工作之关系的要领 346
二十一 伯林(长沙)会谈准备要领 347
二十二 关于在停战协定中保证缔结东亚联盟的必要性 349
附件:结成东亚联盟的方案(草案) 351
另件第一:结成东亚联盟的共同宣言方案 353
另件第二:共同防卫(防共)秘密协定方案 353
二十三 〔桐工作澳门会谈笔记〕 354
二十四 武田军需工业株式会社(武田洋行)商用略语表〔桐工作暗号用略语的一例〕 359
二十五 与〔参谋〕次长亲切交谈有关桐工作事项 369
二十六 关于桐工作巨头会谈的计划(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 370
二十七 特香港电第三六五号(香港机关长致总参谋长)〔桐工作香港电〕 379
二十八 〔中国方面对桐工作近卫亲笔信的意见〕 380
二十九 指示(参谋总长致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参谋总长指示中止进行桐工作〕 381
三十 〔河南会谈之新站集会谈〕 382
三十一 关于在南京设立外事部案 383
三十二 芷江会谈〔结束战争之芷江会谈记录〕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