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1
一、扰乱单位秩序 1
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7
三、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10
四、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17
五、破坏选举秩序 21
六、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25
七、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29
八、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34
九、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41
十、聚众破坏选举秩序 45
十一、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50
十二、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 54
十三、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 58
十四、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 62
十五、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 77
十六、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80
十七、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83
十八、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91
十九、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94
二十、寻衅滋事 97
二十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 101
二十二、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 113
二十三、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 116
二十四、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 123
二十五、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 131
二十六、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135
二十七、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140
二十八、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 144
二十九、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 148
第二章 妨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152
三十、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152
三十一、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 179
三十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186
三十三、盗窃、损毁公共设施 195
三十四、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 209
三十五、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 213
三十六、非法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 216
三十七、盗窃、损坏、擅自移动航空设施 219
三十八、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 221
三十九、在航空器上非法使用器具、工具 224
四十、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安全标志 227
四十一、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 236
四十二、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 239
四十三、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 242
四十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 246
四十五、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 250
四十六、违法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 253
四十七、擅自安装、使用电网 256
四十八、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 258
四十九、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61
五十、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265
五十一、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 268
五十二、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 270
五十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 279
第三章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 284
五十四、组织、胁迫、诱骗进行恐怖、残忍表演 284
五十五、强迫劳动 290
五十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294
五十七、非法侵入住宅 297
五十八、非法搜查身体 300
五十九、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 303
六十、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307
六十一、威胁人身安全 312
六十二、侮辱 316
六十三、诽谤 321
六十四、诬告陷害 325
六十五、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 328
六十六、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 332
六十七、侵犯隐私 337
六十八、殴打他人 341
六十九、故意伤害 360
七十、猥亵 379
七十一、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382
七十二、虐待 383
七十三、遗弃 387
七十四、强迫交易 391
七十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395
七十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 399
七十七、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 404
七十八、盗窃 408
七十九、诈骗 419
八十、哄抢 426
八十一、抢夺 429
八十二、敲诈勒索 434
八十三、故意损毁财物 439
第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的案件 442
八十四、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442
八十五、阻碍执行职务 448
八十六、阻碍特种车辆通行 454
八十七、冲闯警戒带、警戒区 458
八十八、招摇撞骗 465
八十九、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 470
九十、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481
九十一、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 491
九十二、伪造、变造船舶户牌 497
九十三、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 501
九十四、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 504
九十五、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 506
九十六、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 511
九十七、被撤销登记的社团继续活动 516
九十八、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 520
九十九、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528
一 百、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536
一百零一、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 538
一百零二、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告 540
一百零三、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 543
一百零四、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547
一百零五、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告 551
一百零六、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 557
一百零七、违法承接典当物品 563
一百零八、典当业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告 568
一百零九、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 573
一百一十、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578
一百一十一、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 583
一百一十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 588
一百一十三、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593
一百一十四、提供虚假证言 598
一百一十五、谎报案情 603
一百一十六、窝藏、转移、代销赃物 606
一百一十七、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610
一百一十八、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620
一百一十九、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 629
一百二十、偷越国(边)境 638
一百二十一、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 644
一百二十二、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 650
一百二十三、偷开机动车 656
一百二十四、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 660
一百二十五、破坏、污损坟墓 665
一百二十六、毁坏、丢弃尸骨、骨灰 669
一百二十七、违法停放尸体 672
一百二十八、卖淫 677
一百二十九、嫖娼 684
一百三十、拉客招嫖 688
一百三十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691
一百三十二、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 697
一百三十三、传播淫秽信息 708
一百三十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 719
一百三十五、组织淫秽表演 723
一百三十六、进行淫秽表演 727
一百三十七、参与聚众淫乱 729
一百三十八、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 732
一百三十九、为赌博提供条件 735
一百四十、赌博 740
一百四十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748
一百四十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苗 752
一百四十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755
一百四十四、非法持有毒品 762
一百四十五、向他人提供毒品 766
一百四十六、吸毒 771
一百四十七、胁迫、欺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781
一百四十八、教唆、引诱、欺骗吸毒 787
一百四十九、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 791
一百五十、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 796
一百五十一、放任动物恐吓他人 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