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2
第一章 民法之概念 2
第一节 民法之语源 2
第二节 民法之意义 3
第二章 民法之本质 4
第一节 民法为国内法 5
第二节 民法为私法 6
第三节 民法为实体法 8
第四节 民法为普通法 9
第五节 民法为制定法 10
第六节 民法为任意法而略兼强法 11
第三章 民法之渊源 12
第一节 制定法 13
第二节 习惯法 16
第一款 习惯法之要素 17
第二款 习惯法之效力 20
第三款 习惯法与成文法之比较 23
第三节 法理 24
第四节 判例及学说 26
第五节 条约及外国法 27
第四章 民法之效力 28
第一节 关于人之效力 28
第二节 关于地之效力 30
第三节 关于时之效力 31
第五章 民法之沿革 35
第一节 各国民法之沿革 35
第二节 我国民法之沿革 41
第六章 民法之解释 46
第一节 强制解释 47
第二节 学理解释 49
第七章 民法上之权利(附义务) 53
第一节 权利之本质 53
第二节 权利之类别 56
第一款 财产权及非财产权 58
第二款 绝对权及相对权 66
第三款 专属权及非专属权 68
第四款 主权利及从权利 69
第五款 原权及救济权 71
第六款 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及形成权 73
第三节 义务 77
第一款 义务之观念 78
第二款 义务之类别 79
第四节 义务与权利之关系暨法律之本位 80
本论 83
第一编 权利之主体 83
第一章 权利主体之概念 84
第一节 权利能力之概念 86
第二节 意思能力之概念 87
第三节 行为能力之概念 90
第四节 责任能力之概念 93
第二章 自然人 94
第一节 自然人之概念 94
第二节 自然人之权利能力 95
第一款 权利能力之范围 96
第二款 权利能力之始期 98
第三款 权利能力之终期 101
第四款 外国人之权利能力 103
第三节 自然人之行为能力 107
第一款 有行为能力人 108
第二款 无行为能力人 112
第一项 未满七岁之未成年人 113
第二项 禁治产人 115
第三款 限制行为能力人 122
第四节 自然人之人格保护 125
第五节 自然人之住所 129
第一款 住所之概念 129
第二款 住所之要件 131
第三款 住所之种类 133
第四款 住所与居住 135
第五款 住所之效果 138
第六款 住所之设定及废止 139
第六节 自然人之失踪及死亡宣告 140
第一款 概说 140
第二款 失踪 142
第三款 死亡宣告 143
第三章 法人 150
第一节 概说 150
第一款 法人制度之沿革 151
第二款 法人之本质 153
第三款 法人之种类 159
第四款 法人之能力 165
第一项 法人之权利能力 166
第二项 法人之行为能力 169
第三项 法人之责任能力 172
第五款 法人之组织 177
第一项 法人组织之概说 177
第二项 董事 182
第三项 总会 191
第六款 法人之住所 202
第七款 法人之成立 203
第八款 法人之登记 207
第九款 法人之变更 209
第十款 法人之监督 212
第十一款 法人之消灭 215
第一项 解散 217
第二项 清算 223
第二节 社团法人 228
第三节 财团法人 235
第一款 财团之设立 236
第二款 捐助行为 239
第三款 章程之变更及补充 244
第四节 外国法人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