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序言 1
晚清部分 3
第一章 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入侵和英美法驻沪领事夺取江海关夷税征收权的酝酿 3
第一节 五口通商和海关夷税的开征 3
第二节 英国重建在华贸易秩序的失败及其终止保障中国关税征收的干预 7
第三节 上海小刀会起义期间江海关行政的停顿和英美法驻沪领事夺取江海关夷税征收权的酝酿 13
第二章 英美法税务管理委员会接管江海关夷税征收权和海关作为英国对华关系基石的实践 22
第一节 上海会议关于组织税务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及其实施 22
第二节 夷税开征后关税行政的变化和税务管理委员会时代的海关行政 29
第三节 英国侵华政策的转变和海关作为英国对华关系基石的实践 33
第三章 《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的签订和海关外籍税务司制度的初建 43
第一节 《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关于海关行政问题的规定 43
第二节 两江总督兼任各口通商大臣和李泰国受命为海关总税务司 47
第三节 海关外籍税务司制度的筹建 51
第四节 粤海、潮海新关的开办和赫德的崭露头角 57
第四章 总理衙门统辖海关和外籍税务司制度的确立 62
第一节 总理衙门的设立及其统辖海关 62
第二节 赫德和总理衙门联系的建立及其受命署理总税务司 66
第三节 各口海关陆续开办和长江设关征税问题 69
第四节 全国海关行政的统一 79
第五节 关于海关外籍税务司制度的反对和支持 82
第五章 英国夺取清政府水师船队管辖权的阴谋和李泰国的革职与赫德继任总税务司 90
第一节 太平军席卷江南和总理衙门议购新式船炮 90
第二节 李泰国在英国购船募员的活动及其和阿思本签订的十三条合同 92
第三节 李泰国和总理衙门的激烈争吵与英国篡夺船队管辖权阴谋的败露 99
第四节 李泰国的革职和赫德实授总税务司 105
第五节 全国形势的转变和总税务司奉命迁驻北京 112
第六章 近代中国海关的异态 115
第一节 特异的中国海关及其“国际性” 115
第二节 洋员对华员的绝对统治和关员特殊化 122
第三节 包罗万象的海关行政 126
第七章 海关的行政组织 132
第一节 总税务司署的设立及其发展 132
第二节 总税务司署船钞部门的设置 136
第三节 各口海关的组织和海关监督的架空 142
第八章 海关的人事制度和财务管理 151
第一节 《中国海关管理章程》的公布及其基本内容 151
第二节 海关人事管理工作的充实 158
第三节 海关经费及其管理 162
第一节 片面协定税则的规定和进出口货物值百抽五税率的确定问题 168
第九章 海关关税及其作用和使用分配问题 168
第二节 百弊丛生的子口税 171
第三节 复进口税的确定和沿海贸易权的丧失 174
第四节 船钞(吨税)和洋药税厘征收问题 181
第五节 海关关税的增长、作用及其使用分配问题 185
第十章 关于海关违章处分、引水和洋员管辖权问题的争议 190
第一节 外商严重的走私偷漏及其处分管辖权问题的争议 190
第二节 中外会讯违章案件的酝酿和会讯办法在上海的试行 196
第三节 会讯章程的制定和中国海关违章处分管辖权的丧失 198
第四节 关于引水管辖权问题的争议 204
第五节 海关洋员法律管辖权问题 211
第十一章 总税务司赫德和洋务 215
第一节 英国关于在华开办洋务问题的争议和总税务司《中国问题纪略》的发表 215
第二节 总税务司洋务活动的发轫——《局外旁观论》的呈递 220
第三节 总税务司经办的洋务 224
第四节 总税务司经办的洋务的评价 238
第十二章 总税务司争夺粤海常关权力和九龙、拱北海关的设立 245
第一节 以港、澳为基地的鸦片走私浪潮和常关税厂的设立 245
第二节 澳门小马骝洲税厂的设立和香港殖民当局的反对叫嚣 248
第三节 《烟台条约》及其《续增专条》关于鸦片税厘并征的规定和总税务司赴港谈判鸦片管制问题 251
第四节 总税务司赴澳门会商管制鸦片问题和葡萄牙的“永据”澳门 255
第五节 各省大吏反对海关侵夺常关权力和九龙、拱北两关的设立 261
第十三章 总税务司赫德的业余外交活动 265
第一节 海关洋员介入清政府的外交领域和总税务司业余外交渠道的建立 265
第二节 总税务司业余外交的概况和19世纪70年代的业余外交活动 268
第三节 中法战争期间总税务司争夺控制中法谈判的活动 273
第四节 总税务司争夺总管朝鲜海关及其在中日战争中的业余外交活动 279
第五节 总税务司的业余外交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 286
第十四章 民族危机严重时期海关在列强争夺中国权益中的活动和作用 293
第一节 民族危机的步步深入和总税务司与俄法争夺三大借款的激烈斗争 293
第二节 俄法和英国争夺海关总税务司职位的尖锐化 304
第三节 税务司贺璧理的“英俄分治中国论”和门户开放政策的促成 311
第十五章 总税务司总司全国邮政与边关、租借地海关的设置和海关为外商及其自身争夺在华权益的活动 318
第一节 上谕总税务司总司全国邮政 318
第二节 边关、租借地海关的设置 320
第三节 海关与内河开放 327
第四节 海关为外商及其自身争夺在华权益的活动 330
第十六章 义和团运动和修订商约期间海关权势的空前扩展和海关帝国主义本质的充分暴露 338
第一节 义和团围攻使馆、焚炬总税务司署和长江下游的税务司与“东南互保” 338
第二节 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和赫德关于处理义和团事件的广泛建议 341
第三节 总税务司完全掌握清政府的外交谈判及其在赔款谈判中的主导作用 350
第四节 海关接管通商口岸的常关 354
第五节 各国商约的修订和修改税则与裁厘加税问题 360
第六节 海关和黄浦江浚治权力的争夺 371
第十七章 税务处的设立和海关隶属关系的改变 377
第一节 海关与官民矛盾的急剧发展和税务大臣统辖海关 377
第二节 各国的反应和总税务司的态度 389
第三节 税务处的设立和海关发展趋势的转变 393
第十八章 东北海关的“俄罗斯化”,海关查禁洋药的任务与中港《关务协定草案》的订立 400
第一节 俄国占领中国东北地区和东北海关的“俄罗斯化” 400
第二节 东北的开埠设关和大连租借地海关的开办 403
第三节 海关征收土药统税和查禁洋药的任务 407
第四节 九龙关税务司和中港《关务协定草案》的订立 410
第十九章 总税务司赫德的日暮途穷 413
第一节 赫德晚年对海关的迂腐统治及其请假回英 413
第二节 反对赫德的浪潮和赫德统治的没落 418
第三节 赫德的死亡和安格联继任总税务司 422
附录 425
一 主要征引书目介绍 425
二 海关募用外国人帮办税务章程 434
三 总税务司通札1864年第8号 438
四 会讯船货入官章程 445
五 引水章程专条 447
六 光绪二十八年正月十三日赫德申呈外务部 450
七 税务处译总税务司第1369号通札稿 453
八 总税务司申呈税务处文关字第39号 454
九 总税务司通札第1535号 459
十 总税务司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申呈税务处文 463
十一 1875—1910年新关人员统计表 464
十二 1861—1910年(清咸丰十一年至宣统二年)全国海关历年各项税收统计总表 464
十三 1861—1910年(清咸丰十一年至宣统二年)全国各海关历年税收分配统计总表 464
十四 海关管理的沿海各口灯塔、灯船(1927年年终统计)表 465
十五 1948年12月各海关管理的航标统计 466
民国部分 469
第二十章 海关总税务司在辛亥革命混乱政局中夺取中国关税税款保管权 469
第一节 辛亥革命时以关税为担保尚未清还的外债赔款。抵付与不抵付外债赔款的关税 469
第二节 海关税款一向在清政府委派的海关监督保管中 473
第三节 辛亥革命爆发,总税务司乘机通令各关把税款移存汇丰银行总税务司账户 475
第四节 清政府关于“全国各关税项暂由总税务司统辖”的决定 480
第五节 总税务司把中国税款的保管转移公使团和《税款归还债赔各款办法》的出笼 485
第六节 税款保管权的丧失对中国财政经济的影响 487
第一节 海关行政组织的扩大 491
第二十一章 民国前期海关的行政组织和人事管理 491
第二节 海关人员的“职位分类”和安格联关于工程局人员的设置 495
第三节 海关人员的等级 498
第四节 征税部门的分工 501
第五节 统一货物估价和验估课的设置 502
第六节 关于帮办任用问题 504
第七节 鼓励关员久任的制度——关于酬劳金及强制退职和养老金的规定 506
第八节 海关人事管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变 508
第二十二章 海关管理的特种业务 516
第一节 贸易统计 516
第二节 关产的管理 518
第三节 港务管理 519
第四节 港口检疫 521
第五节 协助商品检验工作 522
第二十三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中国海关 524
第一节 大战的爆发和北洋政府宣布中立与参战。海关增加了战时任务 524
第二节 协约国对北洋政府的报偿。1918年修改进口税率仍未达到报偿规定 525
第三节 中国参战后海关“国际性”的削弱和安格联坚持洋员的统治 526
第四节 大战对中国债赔偿付的影响 528
第五节 日本乘大战之机攻占德国租借的胶澳全境,接管胶海关 531
第一节 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的回顾 533
第二十四章 中国关税自主权的步步丧失和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争取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曲折斗争。中法金法郎案 533
第二节 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第一次提出收回关税自主权的强烈要求 535
第三节 北洋政府在巴黎和会上外交的惨败和五四运动的爆发 538
第四节 中国代表在华盛顿会议继续抗争和《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的签订 539
第五节 1922年的修订税则 543
第六节 胶海关的收回 544
第七节 庚子赔款金法郎案的发生和北洋政府的屈辱解决 546
第二十五章 广州军政府的建立及其与公使团、总税务司关于摊拨关余问题的长期斗争。总税务司把全部关余移充内债基金和双方矛盾的激化 550
第一节 广州护法军政府的建立及其摊拨关余的斗争 550
第二节 反对举借外债的浪潮和内债的发行。总税务司兼理内债基金 553
第三节 安格联垄断北洋政府财政权力 559
第四节 国共合作和苏联的声援,促进广州政府摊拨关余斗争的高涨 561
第二十六章 20世纪20年代反帝运动步步推向高潮和关税特别会议的召开及其瓦解 569
第一节 反帝运动的民族风暴步步高涨和1925年壮烈的反帝高潮 569
第二节 北洋政府召开关税特别会议。在反帝高潮形势下会议通过了中国关税自主议决案 572
第三节 关税特别会议的瓦解和北洋政府的对策 579
第四节 反对关税特别会议、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浪潮激荡全国 583
第二十七章 中国出现了划时代的大变局和广州国民政府迈向关税自主的第一步。总税务司安格联的免职 589
第一节 北伐战争的革命风暴改变了中国的政治形势和英国侵华政策的转变 589
第二节 反对海关的浪潮 593
第三节 广州国民政府迈向关税自主的第一步——二·五附加税的开征 594
第四节 总税务司安格联在二.五附加税问题上的顽抗和投机 599
第五节 安格联违抗北洋政府电促回京命令及其免职 603
第六节 安格联免职余波 606
第二十八章 南北政府对峙中的总税务司问题 610
第一节 北洋政府任命易纨士为代理总税务司和英国公使馆的阻挠 610
第二节 易纨士的南下活动和国民政府的正式任命及其免职 612
第三节 梅乐和对国民政府的支持及其任命为总税务司 614
第四节 易纨士就任伪满洲国顾问职务和中国的宣言 615
第一节 北伐军向北京挺进和北洋政府的覆灭。各国承认中国的关税自主权 617
第二十九章 国民政府宣告“统一告成”。各国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和《国定进口税则》的实行 617
第二节 1929年2月1日《国定进口税则》的公布实施 622
第三十章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对海关的改革和1929年的海关改制 625
第一节 关务行政的庞杂紊乱和关务署的统一领导及其对海关的改革 625
第二节 财政部长宋子文对海关的不彻底改革 629
第三节 1929年在全国海关华员联合会推动下,关务署进行海关改制 630
第四节 海关改制的基本内容 634
第五节 海关改制的评价 635
第六节 梅乐和的《海关历任总税务司政策之沿革及将来行政之方针》 638
第一节 1929年陆路边关减税办法的废行 642
第三十一章 1929年陆路边关减税办法的废行。1930年进口税征金的实行 642
第二节 关税自主和银价暴跌推动国民政府实行进口税征金 643
第三节 1930年2月国民政府公布进口税征金的命令及其实施 644
第四节 财政部、司法院、总税务司就进口税征金问题发表声明和外商的反应 646
第三十二章 国民政府厉行关税行政的改革和海关统辖主要关税行政 648
第一节 国民政府厉行关税行政的改革和海关统辖主要的关税行政 648
第二节 中国海关历史的重演 653
第三节 中山港无税口岸的筹建及其失败 654
第三十三章 海关经办的航政和国民政府在收回引航权中总税务司的态度 658
第一节 海关管理引航和外人垄断引航权 658
第二节 《中华民国各口引水暂行章程》的提出和寝议 662
第三节 国防计划委员会关于《收回引水权问题》的提出 664
第四节 《引水管理暂行章程》的颁行和收回引航权的失败 669
第三十四章 部分海关管辖权的收回 673
第一节 海关税款保管权的逐步收回 673
第二节 财政部宣布《会讯章程》无效和违法处分管辖权的收回 675
第三节 人民国家主权观念的提高和卫生部收回海关检疫权 677
第四节 交通部继起收回部分海关航政权,力争收回长江标识管辖权受阻 679
第三十五章 国民党内部的矛盾斗争与海关的分裂。总税务司梅乐和维护海关“完整性”的活动 682
第一节 国民党内部军事集团的矛盾斗争和阎锡山劫持津海关。梅乐和维护海关“完整性”的呈文 682
第二节 两广另立国民政府和海关再次面临分裂危机 684
第三节 福建成立人民革命政府,海关第三次面临分裂危机 687
第三十六章 海关行政组织的发展 690
第一节 总税务司署奉命南迁及其组织的完备 690
第二节 海关监督权力进一步削弱及其任命的变化 696
第三节 通商口岸及通商贸易地方不断增加和海关的增设 697
第四节 各口海关组织的发展 701
第三十七章 海关人事管理制度的严密 706
第一节 典职科和海关职员的重新调整及其等级 706
第二节 海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 708
第三节 培养税务华员的税务专门学校 717
第四节 税专扩办外勤班、海事班和内勤班 721
第五节 关务署设置视察员及行政考察员制度 722
第三十八章 日本大举入侵东北和东北海关的沦丧。“华北特殊化”和规模空前的武装走私狂潮 728
第一节 “九一八”事变和“满洲国”的成立。国民政府对东北海关的处置 728
第二节 日本假借伪满洲国名义劫夺东北海关 731
第三节 国民政府财政部关于东北及大连海关问题的声明 737
第四节 总税务司梅乐和制定中日开战时中国海关“中立”的原则 740
第五节 1935年5月日本侵略势力伸向华北和“华北特殊化” 741
第六节 日本在华北、华东、东南掀起规模空前的走私狂潮 743
第一节 外籍税务司制度建立后海关缉私工作的回顾 750
第三十九章 海关缉私问题 750
第二节 20世纪30年代的走私狂潮和海关缉私制度的建立 751
第三节 海上缉私舰艇的设置和海上缉私力量的加强 754
第四节 关警的组织加强了陆路边境的缉私工作 755
第五节 加强民船管理 756
第六节 1936年严密铁路运输的稽查 758
第七节 随着华北走私狂潮的泛滥,财政部实行严厉的缉私办法 759
第八节 海关管理经过边境铁路公路运输货物办法 761
第九节 国民政府加强内地缉私工作 763
第十节 海关对于私货的处理及充公罚款的配解 764
第一节 海关的会计制度 766
第四十章 海关的财政。国民政府利用总税务司的关税担保发行庞大的内债 766
第二节 海关税款的分合 771
第三节 近代中国货币的庞杂和海关记账单位的更改 771
第四节 国民政府利用总税务司的关税担保发行大量内债 773
第四十一章 中国近代的海关税则和国定税则的修改摆脱不了列强的掣肘 778
第一节 20世纪30年代的海关税则 778
第二节 历次国定进口税则的修订摆脱不了列强的掣肘 780
第四十二章 《海关法规汇编》的刊布 783
第一节 《海关法规汇编》的编纂和出版及其涵盖内容 783
第二节 关于船只进口报关、卸货、进口货物报关等手续及进口税缴纳问题的规定 785
第三节 关于保税货物问题的规定 789
第四节 关于出口税和出口货物报关手续问题的规定 790
第五节 关于复出口、转口、转船及退关货物、退税办法的规定 792
第六节 转口税及转口贸易 794
第七节 关于内港行轮规则及航海民船管制的规定 794
第八节 海关代征的码头、浚河、统税等项捐税的规定 796
第九节 驻华外国使领人员用品免税办法的规定 797
第十节 关于船只结关手续的规定 798
第十一节 关于纳税手续的规定 800
第十二节 关于违禁品及禁止或限制运输品规定概略 801
第一节 抗日战争爆发和总税务司奉命厉行战时措施 803
第四十三章 抗日战争爆发,总税务司奉命厉行战时措施。总税务司署留驻上海公共租界 803
第二节 国民政府迁驻重庆和总税务司署留驻上海公共租界 805
第三节 税务督察专员的设置 805
第四十四章 日本侵夺沦陷区海关税款保管权和英日关于中国海关问题的非法协定。日伪接管江海关 807
第一节 日本侵夺沦陷区海关税款保管权的先行步骤——侵夺津海关和秦皇岛海关税款保管权和总税务司的妥协活动 807
第二节 英日非法签订《关于中国海关问题的协定》 813
第三节 国民政府对《协定》的声明。伪政权接管江海关和江海关华员的抗日护关运动 821
第四十五章 适应战时的缉私措施 827
第一节 适应战时环境,实行统一缉私办法 827
第二节 组织缉私署 829
第三节 加强国内贸易民船的管理 830
第四十六章 太平洋战争爆发和总税务司署的分裂。美员李度出任总税务司和华员丁贵堂擢升副总税务司及其开拓新疆海关。重庆区税务员改善待遇运动 832
第一节 太平洋战争爆发,日伪接管上海总税务司署。国民政府任命周骊代行总税务司职务,在重庆另立总税务司署 832
第二节 英美在华势力的消长和美籍李度取代英人为总税务司。华员丁贵堂擢升为副总税务司及其开拓新疆海关 833
第三节 重庆区税务员改善待遇运动 834
第四十七章 适应战时需要海关关税制度的变革和海关任务的转变。外债赔款的停付和海关《公库法》的施行。各国声明放弃庚子赔款 837
第一节 海关进出口税则的修订 837
第二节 转口税的整理 838
第三节 转口税的裁撤和战时消费税的开征 839
第五节 外债赔款的停付,改行摊存办法 841
第四节 海关任务的转变 841
第六节 海关《公库法》的施行和海关税款保管权的最后收回 843
第七节 外债赔款担保问题的变化和各国声明放弃庚子赔款 845
第四十八章 解放区海关的建立和发展 848
第一节 革命根据地的赤白贸易和雏形海关机构的建立 848
第二节 中央苏区的关税处 849
第三节 解放区政府相继发布出入境货物稽征条例 851
第四节 华东财办工商部发布《关于调整海关机构的指示》 852
第四十九章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敌伪海关和海关重心的转移。外籍税务司海关制度的衰落及其最后消失 854
第一节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敌伪海关和海关重心的转移 854
第二节 抗战爆发以来进出口税则的修改和出口税的废止 855
第三节 华南的军人走私和宪兵配属海关缉私 856
第四节 1948年中港、中澳《关务协定》的签订 857
第五节 关员生活待遇急剧下降和舞弊现象的发展 859
第六节 总税务司署伦敦办事处的裁撤 860
第七节 在全国解放形势下外籍税务司制度的最后消失 860
附录一 民国元年至二十三年海常各关税收总数收支表 863
附录二 1912—1948年海关职员人数统计表 890
附录三 891
一 税款归还债赔各款办法八条(亦称“管理税收联合委员会办法”) 891
二 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 892
三 财政总长周自齐为筹拟拨付整理内债暨九六债券基金呈大总统文 894
四 训令各海关监督,为关于东三省海关移设关内征税详细办法,已奉院令核准,仰遵照,并由署令总税务司文 896
五 全国江海领港业总联合会发表的《修改引水章程讨论会宣言》 898
六 899
1.关务署训令总税务司,发关制审查会议决案,仰遵照执行文 899
2.财政部关务署令第三○九号令总税务司梅乐和 903
3.总税务司致关务署函 904
4.指令总税务司准将改善关制审查委员会议决案第九项甲乙两条如拟修改文 904
5.总税务司通令 905
七 《出口税则暂行章程》 907
6.关务署复函 907
1.指令总税务司,为《会讯章程》现已无效,仰即知照文 908
八 908
2.财政部咨外交部,为抄附海关充公处罚办法咨复查照文 909
九 呈行政院为自二十年四月一日起,取消海关退税存票办法,除训令遵办外,仰鉴核备案 911
十 指令总税务司,令准扬由、凤阳两关监督名称改为税务司文 912
十一 指令总税务司,为令准裁撤思茅关监督一职文 913
十二 海关接管五内外常关改设海关分卡酌定去留清单 914
十三 梅乐和:海关历任总税务司政策之沿革及将来行政之方针 917
附录四 主要征引书目 925
一 《历史研究》鼓舞了我的中国海关史的研究 929
附录五 929
二 1995年5月4日在香港中文大学主办的中国海关史第三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欢迎宴会上的讲话 932
三 《中国海关史论文集》序 934
四 《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出版缘起 935
五 《赫德与中国海关》译序 937
六 《李泰国与中英关系》译序 942
七 《中国近代海关与中国财政》序言 944
八 《中国近代海关名词及常用语英汉对照》编辑说明 945
九 《厦门海关历史档案选编》序 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