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1
导言 1
调查结果和建议 15
1 导论 35
什么是法庭科学? 38
法庭科学系统的压力 39
本报告的组织 55
2 法庭科学共同体与整合性治理的需要 56
犯罪现场调查 57
法庭科学实验室和服务提供者 58
案件积压 62
国家司法研究院的COVERDELL法庭科学进步补贴计划 63
传统实验室之外的法庭科学服务 65
联邦法庭科学活动 66
研究资金 73
职业协会 78
结论和建议 80
3 法庭科学证据在诉讼中的采纳 87
法律与科学 87
FRYE标准和《联邦证据规则》702 89
DAUBERT判决与最高法院对规则702的解释 92
2000年对规则702的修正 95
法院对DAUBERT类型问题的态度概述 97
法院对与法庭科学证据有关的问题的态度的某些例子 102
结论 113
4 科学原理和科学数据解释 115
科学方法的基本原则 115
结论 130
5 对某些法庭科学学科的描述 131
生物证据 132
管制物质分析 138
摩擦嵴分析 141
其他形态/压痕证据:鞋印和轮胎痕 151
工具痕迹和火器识别 157
毛发证据分析 162
纤维证据分析 169
可疑文件检验 171
油漆和涂料证据分析 175
爆炸物证据和火灾残留物分析 178
法医齿科学 181
血迹形态分析 185
一个新兴的法庭科学学科:数字和多媒体分析 188
结论 191
6 改进法庭科学的方法、实践和效能 193
法庭科学实验室的独立性 193
不确定度与偏见 194
报告结果 195
研究需要 197
结论和建议 199
7 加强对法庭科学活动的监督 203
认可 205
质量控制标准和指南 211
能力验证 216
认证 219
PAUL COVERDELL法庭科学进步补贴计划的监督要求 222
道德守则 224
结论和建议 226
8 法庭科学教育与培训 228
法庭科学教育现状 229
改进法庭科学教育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235
研究——法庭科学教育项目的组成部分 241
培训现状 242
法律系统内部的教育 245
结论和建议 249
9 法医和验尸官制度:当前和未来的需要 252
法医和验尸官 254
法医和验尸官的管辖权 254
法医和验尸官的职责 255
法医和验尸官的演变 256
法医和验尸官的资格 258
法医和验尸官的管理与监督 260
法医和验尸官的人员与经费 261
验尸官系统转化为法医系统的运动 262
使用最优方法 264
可能有助于法医和验尸官系统的潜在科学进步 264
法医和法医病理学家的短缺 268
死因调查系统的标准和认可 270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71
医学继续教育 272
国土安全 273
法医病理学研究 274
样本和数据收集的常见方法 276
结论和建议 277
10 自动指印识别系统 282
互用性挑战 285
结论和建议 290
11 国土安全和法庭科学学科 292
附录A 300
附录B 316
索引 328
重要译名对照表 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