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总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分解)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10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通知(节录) 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1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1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1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1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1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 12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 1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1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1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 1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1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1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14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否调动工作的批复 1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15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161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178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183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依法惩治违反烟草专卖犯罪的实施意见 18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87
下篇 分则 195
第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95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95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95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 202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10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215
五、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217
六、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218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225
第二节 走私罪 227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 227
二、走私假币罪 230
三、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232
四、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236
五、走私淫秽物品罪 237
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40
七、走私固体废物罪 250
八、走私罪的其他规定 252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261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261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67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269
四、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271
五、妨害清算罪 275
六、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277
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281
八、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282
九、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283
十、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286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287
一、假币犯罪 287
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291
三、高利转贷罪 297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97
五、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301
六、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302
七、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304
八、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308
九、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312
十、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314
十一、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318
十二、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323
十三、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325
十四、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327
十五、逃汇罪. 骗购外汇罪 329
十六、洗钱罪 335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337
一、集资诈骗罪 337
二、贷款诈骗罪 340
三、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343
四、信用证诈骗罪 346
五、信用卡诈骗罪 348
六、有价证券诈骗罪 350
七、保险诈骗罪 351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354
一、偷税罪 354
二、抗税罪 360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361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362
五、发票犯罪 368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376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376
二、假冒专利罪 380
三、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387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 399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401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401
二、虚假广告罪 402
三、串通投标罪 406
四、合同诈骗罪 409
五、非法经营罪 414
六、强迫交易罪 427
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倒卖车罪、船票罪 427
八、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429
九、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433
十、逃避商检罪 443
第二章 侵犯财产罪 451
一、抢劫罪 451
二、盗窃罪 455
三、诈骗罪 479
四、抢夺罪 484
五、聚众哄抢罪 486
六、侵占罪 487
七、职务侵占罪 488
八、挪用资金罪 492
九、挪用特定款物罪 498
十、敲诈勒索罪 499
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500
第三章 贪污贿赂罪 502
一、贪污罪 502
二、挪用公款罪 509
三、受贿罪,单位受贿罪 524
四、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533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540
六、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541
第四章 渎职罪 543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543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556
三、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561
四、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582
五、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584
六、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586
七、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588
八、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592
九、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594
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595
十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597
十二、环境监管失职罪 598
十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603
十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604
十五、放纵走私罪 609
十六、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 610
十七、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612
十八、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614
十九、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人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616
二十、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618
二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620
二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621
二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622
附 625
《刑法》部分条款刑罚参照表 6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