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绪论 1
一、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1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继承法律制度的 6
基本理论 6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3
四、我国继承法的内容和结构 22
第一章总则 24
一、继承法的立法根据和立法目的 24
二、继承开始的原因和时间 29
三、遗产的内容和范围 38
四、继承发生的根据 51
五、继承代理 62
六、继承权的丧失 66
七、提起继承诉讼的时效 76
第二章法定继承 83
一、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83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89
三、继承的顺序 113
四、代位继承 129
五、丧偶儿媳和女婿的继承权 137
六、遗产分配的原则 141
七、继承人以外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的人 150
八、遗产处理协议 154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159
一、遗嘱的内容 160
二、遗嘱的形式 166
三、遗嘱见证人 179
四、遗嘱保留份额 184
五、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188
六、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 193
七、遗嘱无效 198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207
一、继承的通知 207
二、遗产的保管 210
三、继承或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212
四、共有财产的分割 220
五、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效力 222
六、胎儿保留份 225
七、遗产分割的原则与方法 229
八、生存配偶对所继承财产的处分权 232
九、遗赠扶养协议 233
十、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243
十一、税款的缴纳和债务的清偿 244
十二、遗赠的执行 250
第五章附则 252
一、民族自治地方对继承法的适用 252
二、涉外继承 253
三、本法生效时间 256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