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自然地理 29
第一节 成陆 29
第二节 区划 31
第三节 面积 35
第四节 地貌 38
第五节 地质 39
第六节 土壤 41
第七节 植被 57
第八节 水文气象 58
第二章 水土资源 63
第一节 耕地 63
第二节 滩涂 64
第三节 荒碱地 69
第四节 河流 70
第五节 水资源 72
第六节 土地与人口 74
第三章 土地制度 81
第一节 古代土地制度 81
第二节 民国时期土地制度 82
第三节 土地制度改革 84
第四节 建国后土地制度 93
第四章 地籍管理 103
第一节 清以前地籍管理 103
第二节 民国时期地籍管理 105
第三节 建国后地籍管理 108
第四节 土地市场 117
第五章 土地开发利用 119
第一节 种植业开发 120
第二节 盐业开发 124
第三节 养殖业开发 127
第四节 农业用地 129
第五节 城镇建设用地 132
第六节 交通用地 133
第六章 土地保护 135
第一节 土壤改良 136
第二节 碱改水 139
第三节 水土保持 144
第四节 土地复垦 146
第五节 农田保护区 148
第六节 科研联合体 149
第七章 用地管理 151
第一节 国家建设用地管理 151
第二节 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152
第三节 私人建房用地管理 154
第四节 用地审批 156
第五节 用地补偿 162
第八章 土地法规的宣传执行 165
第一节 法规制订 165
第二节 法规宣传 166
第三节 法规执行 171
第四节 纠纷调解 188
第五节 开展“三无”乡镇、“四无”村活动 192
第九章 土地税费 195
第一节 田赋农业税 196
第二节 契税房产税 219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223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225
第五节 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226
第六节 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 228
第七节 土地权属、用途变更费 228
第八节 土地登记费 229
第九节 城乡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费 229
第十节 土地开发费、使用费 230
第十一节 土地出让业务费 230
第十章 土地管理机构 233
第一节 机构沿革 233
第二节 主要职责 234
第三节 土管队伍建设 236
第四节 土地管理机构人事表 248
第十一章 土地档案管理 251
第一节 管理制度 251
第二节 地籍档案 252
第三节 建设用地档案 252
第四节 土地监察档案 253
附录 255
关于颁发“单位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和“建房执照收费标准”的通知 255
关于发布《响水县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59
关于三项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的通知 266
关于印发《响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的通知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