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之营业税篇》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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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霍增辉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1
  • ISBN:7505824694
  • 页数:273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营业税概述与税务登记 1

1.营业税 1

2.应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 2

3.办理初始申报 3

4.税务登记的管理机关 4

5.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限 4

6.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 4

7.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手续 5

8.办理注册税务登记需要的手续 6

9.纳税人应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况 6

10.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 7

11.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手续 8

12.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复业登记的程序 9

13.办理停业税务登记的情况、停业税务登记的办理 9

14.办理复业税务登记的手续 10

15.办理换证、验证、补证手续 10

16.对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10

17.税务机关有义务宣传税法及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11

第二章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12

第一节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12

1.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12

2.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纳税人 13

3.建筑业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13

4.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纳税义务人 13

5.邮电通信业的纳税义务人 14

6.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义务人 14

7.铁路运输的纳税义务人 14

8.公路运输的纳税义务人 16

9.水路运输的纳税义务人 16

10.航空运输的纳税义务人 17

11.管道运输的纳税义务人 17

12.装卸搬运的纳税义务人 18

13.外国公司以船舶从中国港口运载旅客、货物或邮件出境的,纳税义务人的确定 18

14.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义务人 19

15.服务业的纳税义务人 19

16.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0

17.拍卖机构受法院委托拍卖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等的纳税义务人 20

18.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人 20

第二节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21

1.金融业的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21

2.建筑业的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21

3.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21

4.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22

5.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22

6.保险业的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22

第三章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23

第一节 营业税的税目 23

1.代理业营业额和转租业务征税税目 23

2.融资租赁的征税税目 23

3.开办电话咨询业务的营业税税目 23

4.电话机的安装费(初装费)的营业税税目 24

5.航空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税目 24

6.航空公司向包机公司提供的包机费收入及包机公司取得的收入适用的税目 24

7.“过路费”和“过桥费”的征税税目 24

8.文化培训征收营业税的税目 25

9.转租业务的税目 25

10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不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但以分实物,分收入或取得固定利润方式取得投资收益征收营业税的税目 25

11.对委托代理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的税目 25

第二节 营业税的税率 26

1.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应纳的营业税税率 26

2.对有线电视中心向顾客收取的定额管理费的税率 26

3.经营游览场所业务收入的税率 26

4.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26

5.代办代理运输业务中介机构取得的收入的计税依据 27

第四章 纳税范围 28

第一节 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范围 28

1.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28

2.建筑单位建临时设施费用 29

3.修缮不动产的行为 29

4.自建行为 29

5.对有线电视安装费 30

6.未收材料价款 30

第二节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30

1.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30

2.银行及其他金融单位代发行国家各种债券的手续费 31

3.有偿使用电力建设资金的利息收入 31

4.外资金融机构离岸银行业务 32

5.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32

6.对金融机构相互之间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33

第三节 邮政电信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33

1.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33

2.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的收入 34

3.邮政汇兑资金的利息收入 34

第四节 运输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35

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35

2.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的税款征收 35

3.外国运输企业在我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的业务的税款征收 36

4.养路所得工程款的税款征收 36

5.集资修路的资金的税款征收 36

第五节 文化体育业的征税范围 37

1.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的确定 37

2.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的税款征收 38

3.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的税款征收 38

第六节 服务娱乐业的征收范围 38

1.娱乐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的确定 38

2.服务业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确定 39

3.代购代销的征税范围 40

4.其他代理业的征税范围 40

5.其他服务业的征税范围 41

6.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的营业收入 42

7.动物检疫站收取的肉品检疫费 42

8.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 42

9.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 42

第七节 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43

1.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43

2.转让著作权或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销售有关物品的行为 44

第八节 其他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44

1.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44

2.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应征收营业税的范围 45

3.水利部门所属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各项水利勘察设计工作取得的收入 47

4.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的收入 48

5.纳税人承包以工代赈工程 48

6.外国企业出租中国境内房屋、建筑物取得的租金收入 49

7.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间取得的会员费 49

8.对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收入 49

第九节 不征收营业税的范围 50

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50

2.对非金融机构金融商品转让 50

3.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50

4.对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 50

5.路政管理部门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 50

6.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 51

7.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的收入 51

8.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或土地使用者将土地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 51

9.外国企业从境外向境内传输信息资料服务取得的收入 51

10.境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 52

11.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的收入 52

12.工业企业制售安装用于通讯、电信的铁塔的收入 52

13.育林基金 52

14.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 53

15.外国承包商在华销售货物 53

16.总公司所属销售公司收取的原油管理费 53

第五章 营业税的缴纳 54

第一节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4

1.建筑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4

2.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5

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期限 55

4.转让无形资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5

5.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5

6.在合作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取得的不动产实物补偿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6

7.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6

第二节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56

1.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 56

2.建筑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纳税地点 57

3.航空运输业营业税纳税地 57

4.交通运输业的纳税地点 57

5.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地点 58

6.转让无形资产的纳税地点 58

第三节 营业税的纳税申报 58

1.什么是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对象有哪些? 58

2.纳税申报有哪些要求? 59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何进行延期申报? 59

4.金融保险业纳税人申报纳税应报送的资料 60

5.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资料的填报 60

6.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税务申报 61

7.需要申报交纳营业税的常驻代表机构的类型 62

8.常驻代表机构需要申报交纳营业税的收入 62

9.委托代销、包销房地产业务的纳税申报 62

10.一家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多处常驻代表机构,以及这些机构对同一项业务合同都提供劳务,营业税的纳税申报 63

第四节 营业税的缴纳 63

1.不办理营业税超税负返还的项目 63

2.兼营不同税目的行为营业税的缴纳 64

3.混合销售行为营业税的缴纳 64

4.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缴纳 64

5.铁路部门运输收入营业税的缴纳 64

6.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 65

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收入和所得有外国货币时税款的缴纳 66

8.贷款逾期利息收入营业税的缴纳 66

9.旅游发展基金的计算和缴纳 67

10.外轮代理人代扣、代收税款手续的办理 67

第六章 营业税的计算 68

第一节 建筑业的营业额 68

1.建筑业营业额 68

2.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和其他工程作业的营业额 69

3.设备安装工程的营业额 69

第二节 金融保险业的营业额 70

1.贷款业务的营业额 70

2.融资租赁业务的营业额 70

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营业额 70

4.保险业务的营业额 72

5.外币折合成人民币的营业额 72

第三节 邮政通信业的营业额 72

1.邮电通信业的营业额的分类 72

2.邮政业务的营业额 73

3.电信业务的营业额 74

4.集邮商品的营业额 77

5.报刊发行的营业额 77

6.拍卖“吉祥号码”的营业额 78

第四节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 78

1.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的组成 78

2.铁路运输业的营业额 78

3.航空运输企业的营业额 80

4.水路运输业的营业额 80

5.联运业务的营业额 80

6.运输企业跨境运输业务的营业额 81

第五节 文化体育业、娱乐服务业的营业额 81

1.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的组成 81

2.服务业的营业额 82

3.旅店业的营业额 82

4.旅游业的营业额 82

5.仓储业的营业额 83

6.租赁业的营业额 83

7.自营广告业务的营业额 83

8.代理广告业务的营业额 84

第六节 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 84

1.合作建房的营业额 84

2.抵押贷款中被收走抵押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的确定 86

3.把不动产赠与他人的计税营业额的确定 86

第七节 营业税的计算 87

1.兼营不同业务的企业缴纳营业税的计算 87

2.营业税超税负返还的税款的计算 87

3.建筑业劳务的应纳营业税税额的计算 87

4.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营业税的计算 88

5.金融保险业外汇折合人民币营业额的计算 88

6.对常驻代表机构征收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88

7.常驻代表机构从事联络洽谈、居间介绍所收取的佣金,若合同中没有载明金额,营业税的计算 89

8.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所收取的收入,若合同中没有载明金额,营业税的计算 89

9.常驻代表机构计税的经费支出额 90

10.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费用计入计税经费的范围 90

11.对常驻代表机构在一项代理业务中,有一部分是由其总机构在中国境外进行的,营业税的计算 91

第八节 营业税的扣除 91

1.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在征税时的扣除 91

2.对包机费和佣金、手续费在计税时的扣除 91

3.外国企业从事设备安装、装配业务,营业税的扣除 92

4.对企业兼并破产中不予核销的银行呆、坏账损失营业税的抵扣 92

5.企业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的营业税的扣除 93

第七章 减征、免征营业税 94

第一节 免征营业税的原则 94

1.外资银行代表机构界定征免营业税的原则 94

2.外国保险公司代表机构界定征免税的原则 95

3.国际运输公司代表机构界定征免税的原则 95

4.外国投资公司代表机构界定征免税的原则 95

5.外国承包商代表机构界定征免税的原则 95

6.外国政府、非赢利机构、民间组织所设立的代表机构界定征免税的原则 96

第二节 免征营业税的范围 96

1.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 96

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开办的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 97

3.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开办的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 97

4.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开办的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 98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 98

6.经济特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来源于特区内的营业收入营业税的免征 99

7.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 99

8.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贷款利息收入 100

9.国债转贷利息收入 100

10.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 100

11.文化体育业的免税范围 100

12.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贷币收入 101

13.机关服务中心所属企业的收入 102

14.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各类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免征营业税 102

15.党校办企业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纳税劳务 102

16.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附设的服务性单位的收入 103

17.科研机构的技术转让收入 103

18.个人转让著作权的收入 103

19.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收入 103

20.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103

21.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活动 103

22.销售个人自建自用住房 104

23.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 104

24.卫星发射单位承担国外卫星发射业务的收入 104

第三节 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105

1.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员为主开办的经济实体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 105

2.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 106

3.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06

4.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减免营业税的范围 107

第四节 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主体 107

1.享受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 107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职工 107

3.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学校办企业的条件 108

4.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的企业和项目 108

第八章 营业税的征收 110

第一节 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 110

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营业税的征收 110

2.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其营业税的征收 110

3.外国承包商在华承包海洋石油工程和提供劳务营业税的征收 111

第二节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征收 111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营业税的征收 111

2.对逾期贷款的应收利息营业税的征收 112

3.对金融机构收取的结算罚款,办理贴现、押汇业务和收取的账单费、赁证费、邮电费等各项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12

4.对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营业税的征收 112

5.对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营业税的征收 113

6.人民币转贷业务营业税的征收 113

7.外资银行从存放自有资本金的境外关联银行拆借资金对外贷款的业务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13

8.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营业税的征收 114

9.外汇转贷业务营业税的征收 114

10.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的征收 115

11.证券投资基金营业税的征收 115

第三节 邮政通信业营业税的征收 116

1.通信网之间的互连互通业务营业税的征收 116

2.经营公用电话营业税的征收 116

第四节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征收 117

1.香港公司包机从事内地旅游运输营业税的征收 117

2.国际航空运输营业税的征收 117

3.对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国际运输,营业税的征收 118

4.对运输企业供车行为营业税的征收 118

5.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19

第五节 文化体育业娱乐服务业营业税的征收 120

1.对足球俱乐部组织足球比赛的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0

2.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表演营业税的征收 120

3.对高尔夫球俱乐部的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0

4.娱乐场所提供饮食服务营业税的征收 121

5.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营业税的征收 121

6.经营公用电话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2

7.对饮食业营业税的征收 122

8.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营业税的征收 123

9.对工会疗养院的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3

10.对医学美容康复业务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4

11.单位或个人从事防疫病虫害防治业务所取得的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4

12.对律师事务所办案费营业税的征收 125

1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5

1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6

15.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取得的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6

16.对房管部门的业务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7

17.对拍卖或交易旧机动车以取的手续费营业税的征收 127

18.境外团休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取得的广告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7

19.对境外演出团体或个人为来华从事表演、演出活动而租赁境外公司或个人的演出器材所支付的租金,营业税的征收 128

20.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营业税的征收 128

第六节 转让不动产营业税的征收 128

1.对各类永久墓园经营者销售墓地取得各种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28

2.房地产开发企业包销房产营业税的征收 129

3.拍卖行拍卖房地产营业税的征收 129

4.个人以各购房户代表的身份与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签订联合建房协议,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营业税的征收 129

5.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30

6.外商从我国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30

第七节 其他营业税的征收 131

1.外商投资举办的学校,营业税的征收 131

2.外商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收入、出租有形动产的租金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31

3.外商接受中国境内企业的委托或与中国境内企业合作进行建筑、工程等项目设计,营业税的征收 131

4.对于外商销售设备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培训等劳务的,营业税的征收 132

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对被拆迁人的安置及住宅区配套公共设施,营业税的征收 132

6.对外商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营业税的征收 133

7.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营业税的征收 133

8.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营业税的征收 134

9.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的征收 134

10.对旅游发展基金营业税的征收 135

第九章 营业税的先征后返 136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缴纳营业税的先征后返政策 136

2.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终止经营不能享受增加税负返还 137

3.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营业税的先征后返政策 137

4.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超税负返还的计算 137

5.外商投资企业营业税超税负返还的办理时间 137

6.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被有关机关查处后不能享受税负增加退还多缴税款的优惠政策 137

第十章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139

1.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的征收管理 139

2.纳税人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情况 140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40

4.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与原法在滞纳金比率上的变化 141

5.法定减免税收情况的分类 142

6.减免税收的申请和审批 142

7.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须给纳税人开具的凭征 143

8.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况 144

9.新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况的调整 145

10.对独立企业的业务往来的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的方法 146

11.对于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护措施 146

12.税务机关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情况 147

13.税收保全措施应遵循的程序和可采取的形式 148

14.税收强制执行的措施及适用条件 149

15.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方式 149

16.夫办证妻经营的违法性 150

17.多缴的税款可以退还 150

18.对举报企业税务违法行为的奖励 151

19.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 151

20.可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业户 151

21.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的核定(调整)程序 152

22.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 152

23.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它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离境时须结清税款 152

24.税款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担保债权先后支付顺序 153

25.在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合并或分立的情形下,对其所欠税款的处理 154

26.对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处分其财产性权利的限制性规定 155

27.纳税人多缴的税款处理 156

28.对于少征、未缴税款的的处理 157

29.扣押、查封商品、贷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的计算 158

30.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后可抵缴税款 159

31.建立税务机关内部的制约机制 159

32.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不能成为征税的主体 159

33.税务机关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160

34.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160

35.纳税人欠税而以其财产进行抵押、质押的处理 161

第十一章 账簿、凭证管理 162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保存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162

2.发票及发票管理 163

3.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发票管理方面的分工 163

4.发票作用及印制发票的规定 163

5.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的管理 164

6.对其他发票印制的管理 164

7.领购发票 165

8.购买发票应具备的条件 165

9.首次购票需办理的手续 165

10.购票的一般程序及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要求 166

11.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166

12.发票缴销的手续和程序 167

13.申请办理临时经营业务需要出具发票 167

14.发票管理的主要环节 167

15.开具发票要加盖印章 169

16.发票存根联应装订成册 169

17.税务机关有发票检查权 169

18.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处理 170

19.应设置复式账个体户 170

20.应设置简易账个体户 170

21.联运业务和跨境运输营业额的抵扣依据 171

22.车辆通行费收费凭证 171

23.税务部门对帐簿设置的管理 171

24.对计算机记账的规定 172

25.纳税人需要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172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174

1.税务违法及税务违法处理 174

2.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处理 174

3.违反税务登记证件管理行为的处理 174

4.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行为的处理 175

5.未按规定报送财务制度、办法的处理 175

6.未按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处理 175

7.对偷税行为的处理 175

8.对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处理 176

9.对抗税的处理 176

10.对编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处理 176

1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77

1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77

1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78

14.纳税人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78

15.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79

16.对纳税人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或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处罚 179

17.对纳税人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处罚 179

18.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法律责任 180

19.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81

20.纳税人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82

2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83

22.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84

2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阻挠税务检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85

24.非法印制发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85

2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拒绝配合税务检查、拒不执行税务机关决定或帮助纳税人转移存款的处罚 186

26.加收滞纳金不属于由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 188

27.个人或单位虚开发票的应如何处罚 188

28.个人或单位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处罚 189

29.非法购买或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189

30.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其他发票的如何处罚 190

31.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定罪量刑 190

32.税务人员实施了哪些行为,应按照《刑法》上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罚 191

33.税务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92

34.税务人员索贿受贿的,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193

35.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94

36.税务人员徇私舞弊罪如何认定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95

37.未经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税款的如何处理 196

38.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应追究责任 197

39.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理 197

40.对违法提前征税、延缓征税或者摊派税款的处理 198

41.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应受行政处分 199

第十三章 相关法律规范 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22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 22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23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3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3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 23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部门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4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内昆铁路施工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4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4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 24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 24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4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24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24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249

财政部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5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5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25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5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务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25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25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5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5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26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若千征税问题的通知 26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6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6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26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6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6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26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6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6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和 27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7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