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一、总类 1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人民监察法 1
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 18
联邦德国官员法 31
埃及国家文职工作人员法 40
台湾宪法(有关监察部分) 48
台湾监察法 51
台湾监察法施行细则 57
二、组织法规 68
台湾监察院组织法 68
三、公务员法规 71
法国公务员总章程 71
瑞士联邦公务员章程法 88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 110
日本外务公务员法 153
台湾公务员服务法 169
波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待守则 173
四、纪律与守则 173
波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174
匈牙利苏联采取措施保证领导干部为政廉洁 176
罗马尼亚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必须申报私有贵重物品法 178
联邦德国官员纪律条例 182
法国官员的财产申报法律 190
美国联邦政府关于礼品的规定 192
美国英国联邦德国印度巴西监督管理公务员财产及贿赂的法规 193
美国英国法国日本联邦德国国会议员的纪律 196
日本关于官吏服务纪律的命令 199
日本关于严肃官厅纪律的决定 202
日本关于严肃各省厅纪律的具体措施 204
日本各省厅为严肃纪律的具体措施 205
日本关于当前严肃纪律和端正行政财政风气的方针 209
台湾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定制变卖财物稽察条例 210
台湾处理扣押物没收物应行注意事项 218
台湾公务人员交代条例 221
港英政府对公务员接受利益及款待的具体规定 225
各国禁止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经营的规定 229
联合国《防止、消灭国际商务交易中非法酬付的国际公约》草案 231
五、考绩与奖励 233
匈牙利国家行政领导和干事的资格制度条例 233
日本关于国家公务员职阶制的法律 237
日本关于职员任职宣誓的政令 244
附:关于职员的任职宣誓 245
台湾公务人员考绩法 246
六、处罚与惩戒 250
苏联处理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250
日本职员的惩戒 254
香港防止贪污条例 256
香港防止贿赂条例 261
香港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295
港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对待受拘留人士之办 311
法)令 311
台湾公务员惩戒法 318
台湾财务罚锾处理暂行条例 323
七、行政程序、诉讼法规 325
苏联关于审理公民建议申请和控告的程序 325
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行政违法行为立法纲要 332
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 349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 373
日本行政代执行法 389
日本行政不服审查法 391
英国行政裁判庭的有关规定 410
台湾行政诉讼法 414
台湾行政执行法 420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家仲裁法 423
八、其他 423
南斯拉夫价格制度基础和社会对价格的监督法 435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责任法 470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民意征询法 474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经济违法法 482
苏联等东欧国家关于对行政裁决不服向法院申诉的一些规定 520
南、罗、朝、苏、捷、保、阿、蒙关于贿赂罪的一些规定 523
美国日本联邦德国印度丹麦巴西等国刑法中关于贿赂罪的规定 527
台湾监试法 531
美、朝、保、巴、捷、印、英关于妨害司法或作虚假陈述行为的处罚规定 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