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编 总论 1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2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2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9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6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20
第五节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23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6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26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29
第三章 主管和管辖 42
第一节 主管 42
第二节 管辖概述 45
第三节 级别管辖 46
第四节 地域管辖 50
第五节 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62
第四章 审判组织回避 68
第一节 审判组织 68
第二节 回避 74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78
第一节 当事人 78
第二节 狭义当事人 81
第三节 共同诉讼 86
第四节 第三人 89
第五节 人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联营的诉讼地位和集团诉讼 95
第六节 诉讼代理人 100
第六章 诉讼证据 108
第一节 诉讼证据概述 108
第二节 诉讼证据的种类 110
第三节 诉讼证据的分类 119
第四节 证明对象与举证责任 123
第五节 证据的调查和运用 127
第六节 证据保全 132
第七章 期间、送达 137
第一节 期间 137
第二节 送达 140
第八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47
第一节 强制措施的性质和意义 147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150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 152
第九章 民事诉讼费用 157
第一节 民事诉讼费用概述 157
第二节 民事诉讼费用的种类 159
第三节 民事诉讼费用的负担 163
第四节 民事诉讼费用的免交、减交和缓交 166
第二编 审判程序 169
第十章 普通程序 170
第一节 起诉与受理 170
第二节 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 181
第三节 开庭审理 189
第四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 199
第五节 案件的合并审理与分开审理 201
第十一章 简易程序 208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208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10
第三节 适用简易程序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212
第十二章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审理 215
第一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概述 215
第二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管辖和审理程序 216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221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221
第二节 选民名单案件 224
第三节 指定或撤销监护案件 227
第四节 宣告失足和宣告死亡案件 230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234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37
第十四章 审理行政案件程序 239
第一节 行政案件概述 239
第二节 经济行政案件 243
第三节 治安行政案件 246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252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252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 254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259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264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264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267
第三节 当事人申诉 269
第四节 再审程序 270
第十七章 法院调解 275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275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280
第三节 调解书及其效力 283
第十八章 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诉讼终结 287
第一节 延期审理 287
第二节 诉讼中止 289
第三节 诉讼终结 292
第一节 民事判决 296
第十九章 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 296
第二节 民事裁定 303
第三节 民事决定 306
第二十章 仲裁与审判 309
第一节 仲裁概述 309
第二节 国内经济合同仲裁 310
第三节 涉外仲裁 321
第三编 执行程序 325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326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326
第二节 执行工作的原则 332
第二十二章 执行开始和执行措施 336
第一节 执行开始 336
第二节 执行措施 340
第三节 执行回转 353
第一节 执行中止 355
第二十三章 执行中止、执行终结和执行和解 355
第二节 执行终结 357
第三节 执行和解 359
第二十四章 破产程序 361
第一节 破产程序概述 361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365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 369
第四节 和解和整顿 372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382
第二十五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382
第一节 概述 382
第二节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一般原则 385
第二十六章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具体规定 393
第一节 涉外诉讼保全 393
第二节 司法协助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