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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哈尔滨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编
  • 出 版 社: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0
  • ISBN:7538811583
  • 页数:2842 页
图书介绍:

目 录 3

第一部分主要财经法规 3

一、综合法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44

二、财政法规 49

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 49

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59

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施行细则 64

遵守国家财经纪律 73

三、税收征管法规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75

关于税收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83

关于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 92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 95

条例》办法 95

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 103

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112

黑龙江省实施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121

四、物价管理法规 121

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130

五、工商管理法规 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 144

关于检查处理违法案件的规定 151

六、金融管理法规 158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58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63

银行结算办法 171

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188

关于进一步加强支票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194

违反金融法规处理办法 196

七、外汇管理法规 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 198

关于加强外汇管理的决定 205

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 206

第二部分关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规定 213

一、财政体制改革 213

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 213

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 213

关于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报告 217

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 218

国营工交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财务处理暂行规定 226

国营商业、粮食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财务处理暂行规定 232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的试点方案 237

二、增强企业活力有关政策 241

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 241

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 245

规定 245

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关工交企业财务问题的若干规定 248

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实施细则 251

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258

关于深化大中型工业企业经营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规定 266

大中型国营商业企业内部配套改革暂行办法 271

三、科技改革有关规定 281

关于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暂行 281

规定 281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 287

关于推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若干规定 291

关于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暂行 295

规定 295

关于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暂行规定 299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 302

关于充分发挥中直省属单位科技优势的若干 313

规定 313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316

四、经营承包有关政策规定 316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 323

财务问题的规定 323

大中型国营商业企业承包经营暂行办法 327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336

关于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承包中小型企业的暂行规定 338

小型商业饮食服务企业租赁经营暂行办法 340

工业企业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暂行规定 349

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试点办法 354

关于企业兼并的试行办法 359

小型国营企业拍卖管理办法 364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意见 368

五、工资改革具体办法 368

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 372

国营企业工资改革试行办法 377

国营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试行方案 389

六、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政策 398

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 398

规定 398

关于国内联营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 407

放宽政策支持横向经济联合 409

关于发展省际经济联合的优惠办法 411

七、外贸边贸政策 415

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415

关于扩大出口创汇的奖励办法 418

对苏边境贸易企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419

对苏联地方经济贸易的若干规定 421

侨属企业管理办法 425

八、加强管理、指高经济效益优惠政策 426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 426

通知 426

采用国际标准若干政策暂行规定 429

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规定 430

鼓励企业升级办法 432

试办特企的若干规定 433

关于发展城市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问题的规定 436

九、省、市有关具体政策 436

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444

关于对市属预算内企业放宽财政政策的规定 455

关于搞活经济若干税收政策的规定 458

关于企业安置富余人员兴办新企业有关问题的 463

暂行规定 463

关于积压产品销售承包的规定 466

关于纠正和调整我省部分税收政策的通知 467

关于纠正我市部分财政税收条款的通知 470

关于发展城镇集体经济若干政策的规定 47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 485

一、流转税类 485

第三部分关于各项国家收入的规定 4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 496

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 503

烟类产品税征税办法 510

关于名烟名酒放开价格和部分烟酒调整价格后征收产品税、专项收入问题的规定 5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 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 524

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 530

关于增值税扣除项目的扣除税率的规定 544

关于对工业性加工、工业性修理、修配改征增值税的规定 5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 546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 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 557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 56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566

二、收益税类 5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 5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 577

实施细则 577

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 5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593

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 599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01

细则 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 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 617

细则 617

关于私营企业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 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 626

条例 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631

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 638

规定 638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 639

三、资源税类 639

四、行为、财产税类 642

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 642

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645

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 651

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653

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 657

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657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 661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663

关于征收奖金税工资调节税有关问题的规定 667

屠宰税暂行条例 669

关于改进屠宰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 671

契税暂行条例 672

集市交易税试行规定 675

牲畜交易税暂行条例 6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679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6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68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6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 686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6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6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6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702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7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 710

关于征收烧油特别税的规定 712

关于对彩色电视机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规定 713

关于对彩色电视机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715

关于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规定 719

关于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721

五、涉外税收类 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 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实施细 737

则(草案) 7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7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施行细则 7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75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759

实施细则 75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76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768

六、基金征收类 773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 773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 777

关于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783

的规定 783

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 784

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 787

七、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 793

有关国家收入的规定 793

(一)综合规定 793

应上交国家收入的规定 793

关于偷税、漏税问题 795

关于侵占、截留应交收入问题 797

关于偷漏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问题 798

外贸企业大检查财务处理的规定 799

违价罚没收入上缴的规定 800

关于国营企业的各项收入严格按规定入帐核算的规定 801

(二)有关经营收入的规定 801

各项收入及时入帐的规定 804

关于承包收入的处理问题 804

关于超承包目标税利的规定………………( 805 )关于国营小型商业、服务业企业出售收入的规定 805

关于企业实行浮动价格所得收入的规定 806

关于贸易中心销售钢材有关收入的规定 806

关于槽车租赁收入的规定 808

关于企业自销超产产品所得收入的规定 809

关于企业拍卖收入的处理 810

关于所有公司收入应上交财政的规定 811

关于外贸企业加工装配所得收入的规定 811

关于边角余料财务处理的规定 812

关于小企转制和租赁的有关规定 812

关于劳务收入的规定 813

关于营业外收入 813

关于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规定 814

关于逾期纸袋押金处理的规定 814

关于废品变价收入、废旧物资变卖收入的规定 815

关于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的规定 816

关于租赁收入、公款利息收入、代办手续费收入的规定 816

关于集体企业向国营企业支付劳务费的规定 817

关于驻特区企业收入的规定 817

关于私营企业营业收入的规定 819

关于联营利润处理的规定 821

关于国内联营企业利润分配的规定 821

(三)有关联营合资收入的规定 821

关于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税收问题的规定 823

关于外贸企业联合经营分得利润处理的规定 826

关于横向经济联合税收问题的补充规定 827

(四)有关基本建设收入的规定 829

关于基本建设收入的规定 829

关于基本建设收入分成问题的规定 830

关于建安工程招标投标公证收费标准的规定 831

(五)有关事业性收入的规定 832

关于差额预算单位收入的规定 832

关于科研单位收入的规定 833

关于事业单位收入的规定 833

关于科技咨询费的有关规定 834

关于科技咨询收入分配的规定 838

关于科研单位实行收入分成的规定 838

关于科协系统的咨询服务收入的规定 840

关于技术转让费的规定 842

关于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收入的 843

规定 843

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收入的规定 844

关于企业单位的咨询服务收入的规定 847

关于职工技协收入的规定 847

关于勘察设计单位业余设计所得收入的规定 849

关于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和培训收入的规定 849

关于勘察设计单位收入盈余分配的规定 850

关于到国外开展“四技”所得人民币收入的财务处理 851

关于公安交通事业费收入的规定 852

关于驾驶员培训收入的规定 853

(六)有关规费收入的规定 853

关于经济合同仲裁、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 853

范围的规定 853

关于公证费收费的规定 855

关于公证费使用的规定 859

关于企业法人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 860

的规定 860

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 865

(七)有关收费、罚没收入的规定 865

征收排污费办法 881

关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收费的规定 884

关于市直管公房供暖收费标准的规定 885

关于清理整顿中小学收费的规定 886

关于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的规定 888

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 889

关于罚款收入财务处理的规定 895

关于罚没收入上缴国库的规定 896

关于各种罚没收入的处理问题 897

关于被抢、被盗、被骗财物处理的规定 897

关于违反劳动卫生管理条例的处罚规定 898

关于违反生活用永管理的处罚规定 899

关于卫生防疫机构收费的规定 900

关于养路费查漏补征的办法 901

关于哈阿汽车专用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办法 903

(八)有关摊派问题的规定 905

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规定 905

关于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摊派的规定 905

关于严禁向农民乱摊派的规定 907

(九)关于小金柜的有关规定 909

关于“小金库”规定 909

关于清理“小钱柜”的有关规定 910

关于划分“小钱柜”范围的规定 912

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 914

第四部分关于成本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 921

一、有关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 921

关于工交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 921

关于商贸企业商品流通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926

关于外贸出口企业成本范围的规定 931

关于国营施工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 937

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成本项目和开支范围的规定 942

关于国营电影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 948

关于国营旅游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 958

关于国营音像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 962

关于科研课题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 963

关于私营企业成本及费用管理的规定 965

二、有关生产费用的规定 968

关于生产费用的规定 968

关于车间经费范围的规定 977

关于企业管理费范围的规定 979

关于大修理与中小型修理的界限规定 982

关于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标准 983

关于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开工生产费用的 984

规定 984

关于企业支援农业费用的规定 984

关于企业民兵活动经费的规定 985

关于承包企业财务处理的规定 985

关于商品“三包”资金管理的规定 986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租赁费用的规定 987

关于不得以租赁为名购置小汽车的规定 989

关于企业用于广告费用开支的规定 989

关于企业内部零星劳务支出的规定 991

关于企业绿化费用列支的规定 992

关于施工企业经常性生产奖计入成本的规定 992

关于外贸企业调整工资列入成本的规定 993

关于企业经济民警费用开支的规定 994

关于罚款支出财务处理的规定 994

关于税收的滞纳金、罚金的列支规定 995

关于外贸企业罚款支出财务处理的规定 995

关于逾期贷款加付利息支出的规定 996

关于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费用的财务处理 997

规定 997

关于引进国外人才经费开支的规定 1000

关于企业引进制造技术费用开支的规定 1002

关于个体户从事科研、技术开发费用的规定 1003

关于技术交易费用的规定 1004

关于推广应用计算机的财务规定 1005

关于诉讼费和聘请律师费用列支的规定 1007

关于仲裁、鉴证费用支出的规定 1007

关于营业外支出的规定 1008

关于简易建筑费标准的规定 1011

关于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的规定 1012

三、有关事业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1015

关于审计事业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1015

关于统计事业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1017

关于公安交通事业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1018

关于气象事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 1020

关于水利事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 1021

关于水利工程财务管理的规定 1022

关于林业资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1027

关于农业事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 1029

关于农口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 1031

关于国营农场事业费管理的规定 1034

关于学会活动经费开支的规定 1037

关于红十字会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1038

四、有关乡镇企业劳动服务公司、 1039

个体工商业户财务管理的规定 1039

关于乡镇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1039

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企业财务制度 1048

黑龙江省城乡个体工商业户财务管理试行 1064

办法 1064

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帐薄管理的规定 1074

五、有关农、林、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关于农垦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1075

关于国营农垦、农牧、水产企业财务包干办法的规定 1077

关于农垦企业包干结余资金管理的规定 1079

关于水利排灌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规定 1080

六、有关城建开发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1081

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财务管理 1081

的规定 1081

第五部分关于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的规定 1085

一、有关控制财政拨款的规定 1085

关于控制财政拨款的规定 1085

二、有关节减行政经费的规定 1086

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规定 1086

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几项规定 1089

关于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的规定 1092

关于调整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后财务处理的 1094

规定 1094

三、有关粮油补贴的规定 1094

关于粮油调价补贴的规定 1097

关于部分粮油调价后财务处理的规定 1098

关于调整大豆收购价格的规定 1099

关于调整玉米购销价格的规定 1100

关于“议转平”收购大豆的规定 1101

关于查处非法套取粮食差价和超购加价款的 1102

规定 1102

关于“平转议”价差收入的规定 1103

关于清理粮食“平转议”和检查套取粮油加价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规定 1104

规定 1106

关于农村粮管所(站)经营业务的 1106

关于粮油加工企业价拨核算的规定 1108

四、有关棉花补贴的规定 1113

关于调整棉花收购政策的规定 1113

关于棉花价格问题的规定 1115

五、有关蔬菜补贴的规定 1116

关于放开经营蔬菜补贴的规定 1116

关于冬季储菜损失补贴的规定 1116

六、有关职工副食补贴的规定 1117

关于职工主要副食补贴的规定 1117

关于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规定 1119

关于城镇职工和学生价格补贴的规定 1125

七、有关价格补贴的规定 1125

八、有关洗理费补贴的规定 1126

关于洗理费补助的规定 1126

关于调整洗理费标准的规定 1127

九、有关肉价补贴的规定 1127

关于城镇职工猪肉价格补贴规定 1127

关于职工民政工作对象肉价补贴的规定 1129

关于肉价补贴结算处理的规定 1131

关于军队干部、志愿兵转业兵和义务兵退伍时 1132

肉价补贴的规定 1132

关于利用猪皮制革的财政补贴的规定 1133

十、有关猪皮、猪油补贴的规定 1133

关于制皂用猪油财政补贴的规定 1135

十一、有关市场用煤补贴的规定 1136

关于市场用煤财政补贴的规定 1136

十二、有关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的规定 1139

关于国营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的规定 1139

关于粮食商业企业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的规定 1141

关于煤矿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范围的规定 1144

关于地方煤矿上调煤炭定额补贴的规定 1145

十三、有关外贸补贴的规定 1146

关于对地方外贸企业和军工与民品出口亏损定额补贴的规定 1146

关于严格控制外贸亏损的规定 1147

关于外贸企业不得虚列亏损的规定 1150

关于不许抢购增大亏损的规定 1151

关于外贸企业增盈减亏按比例分成的规定 1152

关于对外加工装配的财政补贴的规定 1152

十四、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职工补贴的规定 1154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职工补贴的规定 1154

十五、有关报刊补贴的规定 1155

关于中央级文教企业报刊补贴的规定 1155

十六、有关扭亏增盈的规定 1157

关于抓好国营工交亏损企业扭亏工作的遇知 1157

关于扭转工业交通企业亏损的若干规定 1160

哈尔滨市国营工业企业扭亏增盈的规定 1161

关于国营企业扭亏奖励的暂行规定 11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1169

第六部分关于减免税和财政退库的规定 1169

一、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 11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 1173

(试行) 1173

二、有关退库的规定 1201

关于严格退库管理的规定 1201

关于财政退库范围的规定 1203

关于不许自批自退国库收入的规定 1204

关于企业亏损退库的规定 1205

关于企业承包收入退库的规定 1205

关于不许用退库解决行政经费的规定 1206

关于罚没收入退库的规定 1207

关于税款退库的有关规定 1207

关于利改税后财税部门分工的规定 1208

三、有关财税部门分工的规定 1208

四、有关减免税的综合规定 1209

关于减免税权限的规定 1209

关于纠正超越权限减税免税的规定 1211

关于严格减税免税管理的规定(试行) 1212

关于清理整顿和严格控制减税免税的规定 1215

五、有关新产品减税免税的规定 1217

关于严格掌握对新产品减免税的规定 1217

关于对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内的高技术、新技术产品给予减征或免征产品税、增值税优惠的规定 1219

关于对电、油、煤减免税的规定 1220

六、有关产品税、增值税减免的规定 1220

关于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减免税的规定 1223

关于化肥、农用薄膜、农药减免税的规定 1229

关于对安置残疾人员部门减免税的规定 1231

关于对校办工厂减免税的规定 1231

关于纺织品减免税的规定 1232

关于对军队、军工、公安系统减免税的规定 1233

关于加工、改制农业机械减免税的规定 1235

关于电子产品、40瓦以下白炽灯泡减免税的 1237

规定 1237

关于钢材、铸锻、粗铜减免税的规定 1238

关于采矿产品减免税的规定 1239

关于医药产品减免税的规定 1240

关于建材产品减免税的规定 1241

关于铁路工业附业减免税的规定 1242

关于乡镇企业、水利减免税的规定 1242

关于归侨农林场、民族特需品减免税的规定 1243

关于技改引进设备减免税的规定 1244

关于出版、电影行业减免税的规定 1244

关于其他减免税的规定 1245

七、有关营业税减免税的规定 1248

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待业知青企业减免税的 1248

规定 1248

关于金融保险部门减免税的规定 1249

关于军队、军工企业减免税的规定 1251

关于供销社部门减免税的规定 1253

关于物资部门减免税的规定 1255

关于对“六技”减免税的规定 1256

关于交通运输部门减免税的规定 1257

关于邮电部门减免税的规定 1260

关于建安企业减免税的规定 1261

关于外贸部门减免税的规定 1262

关于门票收入征免税的规定 1263

关于工商管理费收入减免税的规定 1264

关于工矿企业自产气体、出版业、修理、修配等业务减免税的规定 1264

关于商、服承包企业征免税的规定 1265

关于校办刊物、富余人员办企业减免税的 1265

规定 1265

关于“民生”商品减免税的规定 1266

关于加工收入减免税的规定 1267

关于营业税的其它减免税的规定 1267

关于批发调拨小百货、纯棉布恢复征税的 1270

规定 1270

八、有关所得税、调节税减免的规定 1271

关于企业联营分利征免税的规定 1271

关于承包企业还贷的规定 1272

关于水利部门减免税的规定 1272

关于食品工业减免税的规定 1273

关于国营企业新增利润还贷的规定 1273

关于新型建材、 “废渣建材”减免税的规定 1274

关于学校及校办企业联营分利减免税的 1275

规定 1275

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征免所得税的规定 1275

关于预算外企业、经营单位减免税的规定 1276

关于铁路系统征免税的规定 1277

关于“六技”业务所得征免税的规定 1278

关于用企业留利进行生产性投资所得减免税的 1278

规定 1278

关于部分行业减免调节税的规定 1279

关于集体企业减免所得税的综合规定 1282

关于技术转让收入征税的规定 1284

关于对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所得减免税的规定 1285

关于严格按规定征收所得税的规定 1286

关于集体食品生产企业还贷的规定 1287

关于水利部门所得减免税的规定 1287

关于有奖募捐免税的规定 1288

关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减免的规定 1288

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免的规定 1289

关于个人收入所得税减免的规定 1292

九、有关奖金税减免的规定 1294

关于奖金税减免的规定 1294

关于建筑税减免的规定 1298

十、有关建筑税减免的规定 1298

十一、有关烧油特别税减免的规定 1305

关于烧油特别税减免的规定 1305

十二、有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 1307

基金减免的规定 1307

关于车辆购置附加费免征“基金”的规定 1307

关于统配煤矿的折旧基金和维简费免征“基金”的规定 1307

关于各级财政分成免征“基金”的规定 1308

关于金、银补贴收入免征“基金”的规定 1308

关于水利部门免征“基金”的规定 1309

关于知青企业免征“基金”的规定 1309

关于校办收入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0

关于农场及其它部门的“育林基金”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0

关于建安企业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0

关于育林基金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1

关于县以上供销社征免“基金”的规定 1311

关于明确冶金部所属企业征集对象的规定 1312

关于劳改业务费结余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2

关于电力部门有关业务收入免征“基金”的 1312

规定 1312

关于集贸税收提成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3

关于返还各地的折旧基金免征“基金”的 1313

规定 1313

关于施工企业“两费”征收“基金”的 1314

规定 1314

关于县以下供销社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4

关于油气勘探基金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4

关于“工挂”企业免征“基金”的规定 1315

关于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减免“基金”的 1316

规定 1316

十三、有关房产税减免的规定 1317

关于城市郊区农场和劳改企业用房征免税 1317

的规定 1317

关于邮电部门用房征免税的规定 1318

关于武警企业用房免征税的规定 1319

关于劳改、劳教单位免征税的规定 1319

关于铁道部门用房免征税的规定 1319

关于征免房产税的综合规定 1321

十四、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规定 1325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1325

关于核工业企业用地征免税的规定 1327

关于电力企业用地征免税的规定 1327

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税的规定 1327

关于民航机场用地征免税的规定 1328

关于兵工企业用地征免税的规定 1328

关于车船使用税减免的规定 1329

十五、有关车船使用税减免的规定 1329

十六、有关印花税减免的规定 1332

关于印花税减免的规定 1332

十七、有关屠宰税减免的规定 1333

关于屠宰税减免的规定 1333

十八、有关筵席税减免的规定 1335

关于筵席税减免的规定 1335

十九、有关牲畜交易税减免的规定 1336

关于牲畜交易税减免的规定 1336

二十、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的规定 1338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的规定 1338

二十一、有关进出口产品退(免)税的规定关于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 1339

关于改进出口产品退、免产品税或增值税办法的规定 1344

关于出口产品退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1346

二十二、有关以税还贷的规定 1350

关于用税款归还贷款的规定 1350

关于用产品税、增值税税款归还外汇贷款的 1352

规定 1352

关于电力工业企业减免产品税归还贷款的 1355

规定 1355

关于加强烟、酒生产企业以税还贷管理工作的 1357

规定 1357

关于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办法的规定 1365

一、有关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 1365

第七部分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1365

目 录 1365

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规定 1368

关于预算收入计划和分成留解比例的规定 1370

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 1373

二、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408

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 1408

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1410

黑龙江省关于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处罚的暂行办法 1414

黑龙江省关于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处罚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1418

哈尔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1422

关于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规定 1429

关于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规定 1430

三、有关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规定 1430

关于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审批程序的规定 1432

关于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 1435

规定 1435

四、有关预算外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1436

关于预算外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1436

关于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 1438

管理的规定 1438

关于对省直施工企业及建委系统预算外资金管 1439

理的规定 1439

规定 1440

关于不得自行扩大预算外资金项目范围的 1440

五、有关专户存储的规定 1441

关于预算外资金专户存储的规定 1441

关于专户储存范围的规定 1443

财政厅对中央驻黑龙江单位专户储存的规定 1443

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户储存的规定 1445

关于专户储存的规定 1445

六、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界限的有关规定 1447

关于国营企业兴办集体企业的财务规定 1447

关于划清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界限的规定 1450

关于全民所有制的资财不许转移集体所有的 1451

规定 1451

规定 1452

关于全民同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调换的 1452

七、有关清理公司财务的规定 1453

关于清理整顿公司财务的规定 1453

关于清理整顿公司财务若干问题的解答 1455

关于全民所有制预算外企业(公司)财务脱挂钩的规定 1459

第八部分关于各项专用资金的规定 1465

一、有关税后留利分配的规定 1465

关于国营企业税后留利中五项基金核定比例和加强管理的规定 1465

关于国营企业税后留利中五项基金的补充 1466

规定 1466

关于企业留利分配比例的规定 1467

关于五项基金使用的规定 1468

关于外贸企业联合经营留利分成的规定 1468

二、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 1469

关于加速资金周转的规定 1469

关于国内联营企业资金使用的规定 1471

关于专用基金管理的规定 1472

关于粮食企业偿还专项基金超支挂帐的规定 1473

关于供销社资金的规定 1474

关于供销社自有资金所有权的规定 1476

关于私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规定 1476

关于承包企业处理库存积压物资的规定 1478

关于企业发行内部债券的规定 1479

三、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 1480

关于固定资产及其分类的规定 1480

关于清仓利库松动资金的政策规定 1480

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范围和分类的 1484

规定 1484

关于外贸企业财产损失处理的规定 1485

关于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利用的暂行办法 1487

关于乡镇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1488

关于私营企业固定资金管理的规定 1490

关于租赁企业资产管理的规定 1493

关于企业拍卖资产处理的规定 1494

关于企业拍卖未清税款及债权债务处理的 1495

规定 1495

关于旅游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的规定 1496

关于企业拍卖固定资产作价的规定 1496

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规定 1497

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财务处理的暂行 1500

规定 1500

四、有关折旧的规定 1504

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 1504

关于折旧基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1510

关于城市公用事业折旧基金的规定 1510

关于旅游行业折旧的规定 1512

关于引进建设项目提取折旧基金分配的规定 1512

关于公用事业只提管道线网基金的规定 1513

关于租赁设备的规定 1514

关于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规定 1515

关于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的规定 1515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计提折旧的规定 1517

关于商贸金融企业折旧的规定 1517

五、有关更新改造资金的规定 1520

关于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规定 1520

关于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来源的规定 1522

关于更改资金使用的规定 1523

关于更新改造资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1524

关于汽车更新的规定 1524

关于设备改造与更新的规定 1527

关于大修与更改资金渠道分类的规定 1528

六、有关大修理基金的规定 1528

关于大修理基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1528

关于大修理存款利息的规定 1529

关于大修理基金提取的规定 1529

七、有关福利基金的规定 1530

关于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的规定 1530

关于国营农场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比例的规定 1530

关于价格补贴不作为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工资总额基数的规定 1531

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如何提取福利基金的 1532

规定 1532

关于用自有资金调资计提福利基金的规定 1532

规定 1533

省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的 1533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的 1535

规定 1535

关于职工福利基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1536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1536

关于各类公司福利待遇的规定 1537

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的规定 1538

关于企业房租开支的规定 1538

关于职工住宅收支的财务规定 1539

关于企业职工租赁民房费用的规定 1539

贷款的暂行规定 1540

关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 1540

八、有关基本建设资金的规定 1540

黑龙江省关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规定 1549

关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各项费用划分的规定 1550

关于楼堂馆所和一般房屋建筑的界限规定 1554

关于劳改、劳教单位使用基建贷款的规定 1556

九、有关贷款的规定 1556

关于归还技措性和基建性贷款的规定 1556

关于还贷资金来源的规定 1557

关于归还技措贷款的规定 1558

关于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的规定 1560

关于调整技术改造贷款息金的规定 1563

关于彩电国产化发展基金利息贴息的规定 1564

关于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的规定 1565

关于短期外汇贷款的规定 1566

十、有关新产品试制基金的规定 1567

关于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规定 1567

关于改革黑龙江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的 1569

规定 1569

关于企业新产品试制费和科研经费开支的规定 1570

十一、有关技术开发费的规定 1572

关于提取技术开发费用的规定 1572

关于承包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规定 1573

十二、有关周转金的规定 1574

关于财政周转金管理使用的规定 1574

关于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周转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1576

关于商贸企业周转金管理的规定 1577

关于商业粮食业务发展周转金的规定 1581

关于外贸周转金管理的规定 1583

关于支农周转金管理的规定 1585

关于支农(含林业)周转金占用费管理的规定 1586

关于支农资金检查中财务处理规定 1588

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周转金使用的规定 1590

关于技措周转金的规定 1595

关于小型技措周转金管理的规定 1595

关于勤工俭学周转金管理的规定 1598

十三、有关市场调节基金的规定 1599

关于市场调节基金管理的规定 1599

关于市场调节基金的补充规定 1601

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 1604

十四、有关水泥专项资金的规定 1604

关于征收水泥2元专项资金的规定 1606

十五、有关出口风险基金的规定 1607

关于出口风险基金管理的规定 1607

十六、有关商品削价准备基金的规定 1609

关于商品削价准备基金管理的规定 1609

十七、有关亚麻发展基金的规定 1611

关于建立亚麻发展基金的规定 1611

关于亚麻发展基金管理的规定 1613

关于危房重建资金的规定 1614

十八、有关危房重建资金的规定 1614

关于危房资金拨改借的规定 1615

十九、有关城市住房基金的规定 1616

关于城市住房基金的规定 1616

关于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资金的规定 1617

二十、有关职工保险基金的规定 1618

关于职工保险基金的规定 1618

二十一、有关养老基金的规定 1620

关于养老基金统筹基金的规定 1620

二十二、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 1623

哈尔滨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制 1623

使用责任制实施细则 1626

哈尔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1626

二十三、有关城镇青年就业金的规定 1629

关于城镇青年就业扶持生产资金管理使用暂行的规定 1629

第九部分关于发放工资、奖金、 1635

津贴、补助、劳保等有关规定 1635

一、有关工资问题和分配形式 1635

(一)关于工资问题的规定 1635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635

关于企业工资分配形式的规定 1651

关于工资基金管理的规定 1653

(二)关于工资管理问题 1655

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规定 1655

规定 1656

关于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 1656

(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规定 1657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1657

方案 1657

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若干问题的 1672

规定 1672

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若干规定 1682

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 1683

关于事业单位自费工资改革帐务处理的规定 1685

关于工挂企业调整区类别增加工资额列支的 1686

规定 1686

关于饮食服务业实行提成工资的规定 1687

(四)关于提成工资的规定 1687

关于技师聘任制职务工资的规定 1689

(五)关于工资问题的其它规定 1689

关于各类公司职工工资、奖金待遇的规定 1690

关于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应按何类地区工资标准计发工资的规定 1691

关于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的规定 1692

关于职业高中毕业生工资待遇的规定 1692

关于出版社、报社调整工资的规定 1693

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工工资待遇的 1694

规定 1694

(一)有关奖励基金发放的规定 1695

关于国营企业发放奖金的规定 1695

二、有关奖金问题的规定 1695

关于使用奖励基金的规定 1697

关于国家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奖励工资(奖金)的规定 1699

市直行政机关经费“定额包干、节余按比例提奖”办法 1700

(二)关于奖金列支的规定 1701

关于留利或分成中列支奖金的规定 1701

关于对技术合同奖励的规定 1702

(三)关于原材料、燃料节约奖的规定 1703

关于扩大燃料、原材料节约奖范围的 1703

规定 1703

关于原材料、燃料节约奖励的规定 1703

关于纺织业原材料节约奖的规定 1706

关于木材节约奖惩的规定 1707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节约奖励办法 1711

(四)关于节能奖的规定 1713

哈尔滨市能源管理奖罚办法 1713

(五)关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奖励规定关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的规定 1719

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1722

关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投入产出承包责任制奖励办法 1725

对国外专家奖励的办法 1726

(六)关于非贸易外汇奖励规定 1728

非贸易外汇奖励试行办法 1728

非贸易外汇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1729

关于开展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奖励的规定 1734

(七)关于企业管理奖励的规定 1734

优秀企业家的奖励办法 1735

(八)关于企业其它奖励的规定 1736

关于外单位支付赶工奖金的规定 1736

关于工业企业质量考核奖惩的规定 1736

关于清仓挖潜的奖励规定 1739

关于对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实行奖励的规定 1740

关于销售地产品奖励的规定 1741

(九)关于行政事业部门奖励的规定 1742

关于国家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奖励工资的规定 1742

关于核定事业单位奖金免税限额的规定 1743

关于公证处奖金提取及发放的规定 1744

关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发放奖金的规定 1744

关于对高等院校食堂职工和校办工厂奖金的 1745

规定 1745

关于自然科学奖金的规定 1746

关于对税务人员奖励的规定 1746

关于计划生育奖励经费来源的规定 1747

关于对劳动模范奖励的规定 1747

(十)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 1749

关于严禁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规定 1749

关于纠正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通知 1752

关于制止滥发各种奖券的通知 1756

关于制止国内互赠挂历的规定 1758

关于试用、试看、试听产品的规定 1758

三、有关各种津贴补助的规定 1759

(一)关于科技津贴的规定 1759

关于科技津贴的实施办法 1759

关于科技津贴的补充规定 1764

关于自学成才文艺人员享受科技津贴的规定 1771

(二)关于医疗卫生津贴的规定 1772

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 1772

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1774

关于医疗卫生津贴实施细则补充的规定 1779

(三)关于防疫津贴 1781

关于卫生防疫人员实行卫生防疫津贴的规定 1781

细则 1783

关于卫生防疫人员实行卫生防疫津贴实施 1783

规定 1786

关于法医、毒物化验人员的保健津贴的规定 1786

关于鼠疫防治工作人员野外作业补助费标准的 1786

(四)关于夜班津贴的规定 1787

关于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的规定 1787

关于卫生医疗工作人员夜餐费的规定 1788

(五)关于技术津贴的规定 1788

关于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的规定 1788

关于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的规定 1789

关于班主任津贴的具体规定 1789

(六)关于班主任津贴的规定 1789

关于中专、盲聋哑学校班主任津贴的规定 1791

关于特殊教育费学校职工补助费的规定 1792

(七)关于校办企业津贴的规定 1793

关于校办企业津贴补助的规定 1793

(八)关于招考补助的规定 1794

关于招生考试期间工作人员补助标准的规定 1794

(九)关于居民委干部补贴的规定 1795

关于改善城镇居民委员会干部待遇的规定 1795

(十)关于公安干警岗位津贴的规定 1796

关于公安干警实行值勤岗位津贴的规定 1796

规定 1797

黑龙江省关于公安干警实行值勤岗位津贴的 1797

(十一)关于广播系统津贴的规定 1799

关于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的规定 1799

关于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的规定 1800

(十二)关于社会福利单位岗位津贴 1801

关于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津贴的 1801

规定 1801

(十三)关于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 1805

关于提高城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规定 1805

关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规定 1806

黑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规定 1807

哈尔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规定 1808

关于分配来我省工作的省外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的规定 1809

(十四)关于汽车司机补助的规定 1810

关于汽车司机补助费标准的规定 1810

(十五)关于回民职工补助的规定 1811

关于禁猪的少数民族职工伙食补助标准的规定 1811

(十六)关于伙食补助的规定 1812

关于制止任意扩大免费供应午餐范围的规定 1812

关于制止扩大免费供应午餐的规定 1812

关于发给信访干部定额误餐补助费的规定 1813

关于省人大、政协委员视察考察期间补助费的 1814

规定 1814

关于参加整党工作伙食补助费的规定 1815

关于选派干部下点伙食补助等福利待遇的 1816

规定 1816

关于职工因病疗养和因工负伤治疗伙食标准的 1818

规定 1818

关于公路养护人员公出伙食补助费标准的规定 1818

关于提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规定 1820

(十七)关于书刊补助费的规定 1821

关于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书报费标准的规定 1821

关于省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书刊补助费的规定 1822

关于部分自学成才的专业文艺人员书刊补助费的规定 1823

关于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的规定 1824

四、关于招待费问题的有关规定 1824

关于坚决禁止党政机关党政干部大吃大喝收礼送礼的规定 1826

关于国营企业业务招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 1827

关于招待客饭标准的规定 1828

关于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 1830

规定 1830

关于严禁赠送礼品的规定 1834

关于在接待中不摆烟酒等问题的规定 1834

关于禁止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规定 1835

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 1836

五、有关探亲待遇问题的规定 1838

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838

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具体规定 1839

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解答 1840

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1843

关于职工探亲路费具体问题解答 1844

关于探亲路费计算基数的规定 1848

关于父母去世的归侨职工探望亲兄弟、姐妹的 1848

规定 1848

关于归侨职工探望港澳的亲兄弟姐妹的规定 1849

关于港澳同胞眷属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849

六、有关统一着装的规定 1850

关于制止滥发服装的通知 1850

关于台属职工和台胞职工探亲的规定 1850

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 1851

关于严禁滥发服装的规定 1853

关于制止擅自统一着装的规定 1854

关于人武部服装等问题的规定 1854

关于政法委下属着警服的规定 1855

关于接待外宾工作人员服装补贴的规定 1855

关于修订旅游饭店、旅游汽车公司配备工作服装标准的规定 1856

关于修订旅行社接待人员工作服装标准的规定 1857

关于食品卫生监督员着装的规定 1857

关于全国食品卫生监督员着装的规定 1858

关于专职律师、涉外公证人员制装的规定 1859

关于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1860

七、有关劳动保护问题的规定 1860

关于施工人员劳动保护开支标准的规定 1861

事业、行政单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1863

标准 1863

关于省级企业财政驻厂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1870

八、有关合同制工人待遇问题的规定 1871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 1871

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待遇的规定 1872

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待遇的补充规定 1875

关于劳动合同制财务处理的规定 1877

九、有关待业保险问题的规定 1878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1878

规定 1881

关于职工待业保险金开支项目发放标准的 1881

第十部分关于财务制度的规定 1885

一、有关经费包干的规定 1885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单位、行政机关“预算包干”办法 1885

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1888

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 1974

二、有关党团组织经费的规定 1977

关于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规定 1977

关于团组织活动经费的规定 1978

关于共青团组织业余劳动提取活动经费的 1979

规定 1979

关于计提工会经费的规定 1981

三、有关工会经费的规定 1981

关于工资改革后提取工会经费的规定 1982

关于合资企业提取工会经费的规定 1984

关于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1984

四、有关差旅费、会议费的规定 1986

关于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986

关于会议费开支的规定 1993

关于国营企业差旅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1997

关于市内因公外出交通费标准的规定 1998

关于企业专职采购、押运人员出差补助标准的 1999

规定 1999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来源的规定 2000

五、有关职工教育、干部培训经费的规定 2000

关于教育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2002

关于干部培训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开支问题的规定 2005

六、有关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 2007

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 2007

关于扩大专控商品范围的规定 2010

关于严禁用公款为职工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的 2011

规定 2011

规定 2012

关于黑龙江省小汽车定编管理规定 2012

关于购买运动服不能免办社控手续的 2012

关于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车的规定 2017

关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业务用车的 2017

规定 2017

七、有关外事接待的规定 2018

关于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 2018

关于接待外国专家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 2022

关于来华定居专家工作待遇的规定 2024

关于邀请国外专家生活待遇和礼遇接待的 2030

规定 2030

接待标准的规定 2035

关于公费邀请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 2035

关于公费邀请外籍华人等以人民币购买飞机票的规定 2036

关于台胞职工出境探亲待遇的规定 2037

关于台胞、台属因私事赴台的规定 2039

八、有关出国人员经费的规定 2040

关于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访问的规定 2040

关于出国人员经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2042

关于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的规定 2048

关于援外出国人员服装费的规定 2051

关于援外出国人员服装费的补充规定 2054

关于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规定 2055

关于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实施办法 2065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的待遇规定 2067

关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的规定 2069

关于临时出国人员国外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预算标准的规定 2074

关于参加国际学术会开支标准的规定 2074

关于临时出国人员用汇的规定 2080

关于对外承包企业人员待通的规定 2082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出国人员待遇的规定 2082

关于国外津贴费的规定 2083

九、有关公费医疗的规定 2084

关于改革公费医疗制度的规定 2084

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2087

关于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2092

关于医疗费列支的规定 2093

关于体育锻炼费用不准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的规定 2094

关于非治疗药品不得在公费、劳保经费报销的 2094

规定 2094

关于磁疗胸罩等费用不准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的规定 2095

关于行政事业工作人员疗养费用开支的规定 2095

关于已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临时入境就医报销医疗费的规定 2096

十、有关教育事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2097

(一)关于经费管理 2097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 2097

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经费问题的规定 2101

关于职业中学经费问题的规定 2103

关于助教进修班有关费用的规定 2104

规定 2105

关于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班经费开支的 2105

中小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2106

(二)关于委托代培收费的规定 2113

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规定 2113

(三)关于自学考试收费的规定 2116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经费项目收支标准的规定 2116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经费项目收支标准 2118

试行办法 2118

关于函授和夜大收费标准的规定 2121

关于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报名费、考务费收费标准的规定 2122

(四)关于奖学金贷款制度的规定 2123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的规定 2123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规定 2127

关于高等学校建立学习基金的规定 2129

关于对“三好”学生奖励的规定 2130

(五)关于教师生活待遇的规定 2131

关于教师赴外地任教有关待遇的规定 2131

关于省教师疗养院疗养经费开支的规定 2132

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 2132

规定 2132

关于研究生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134

关于高等学校假期师生活动有关费用列支的 2136

规定 2136

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调遣费用开支的规定 2137

(六)关于毕业生分配费用的规定 2137

(七)关于咨询授课稿酬的规定 2139

关于省高等学校科技开发中心科技咨询服务经费收支的规定 2139

关于兼课酬金和超额酬金的规定 2142

关于教师编译教材稿酬的规定 2143

(八)关于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规定 2144

关于托儿所、幼儿园收费的规定 2144

(九)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规定 2147

关于朝鲜族中小学教材补贴的规定 2147

关于调整中小学(含盲聋哑学校)杂费标准的 2148

规定 2148

艺术表演团体财务管理办法 2150

十一、有关文化事业财务的管理规定 2150

黑龙江省艺术表演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2155

细则 2155

关于电影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2162

关于书籍稿酬的试行规定 2164

电视剧制作费用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 2170

十二、有关卫生事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2177

关于医院财务管理的规定 2177

关于院(站、所,校)长基金的试行办法 2191

十三、有关体育事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2192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财政不另拨款的规定 2192

规定 2193

关于哈尔滨市直机关体育运动竞赛经费开支的 2193

关于省级举办的体育运动竞赛会经费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 2195

关于运动员、教练员伙食标准的规定 2198

关于聘请裁判有关待遇的规定 2204

十四、有关科技财务管理的规定 2206

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规定 2206

关于科研事业费拨款与收益分配的规定 2208

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规定 2210

关于扩大科学技术研究机构自主权的规定 2210

关于科技贡献普级的规定 2211

规定 2213

关于科技人员兼职和业余技术服务工作的 2213

十五、有关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2215

关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取退休干部管理经费的规定 2217

关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规定 2217

关于离休干部特需经费开支的规定 2220

关于解决部分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几个问题的 2221

规定 2221

关于对部分退休职工给予退休费补贴的规定 2222

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的规定 2224

关于离休退休人员护理费标准的规定 2226

关于教龄、护龄津贴作为计算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基数的规定 2227

离休干部用车实行公里定额包干的试行办法 2227

规定 2229

关于处级以下离休干部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的 2229

十六、有关抚恤和社会福利的规定 2230

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 2230

关于提高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规定 2239

关于安置特等、一等革命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