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部分 纳税单位设置办税人员的意义 1
一、为什么纳税单位要设置办税人员 1
二、哪些纳税单位应设置办税人员 2
三、办税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3
四、办税人员的基本权限和职责 3
五、办税人员的审批和交接制度 4
六、办税人员的组织形式 5
七、对办税人员的奖励与处分 6
第二部分 现行工商税收制度 7
一、现行工商税制的结构及其分类 7
二、现行工商各税征收的意义 9
(一)产品税 9
(二)增值税 10
(四)国营企业所得税 11
(三)营业税 11
(五)国营企业调节税 12
(六)集体企业所得税 13
(七)私营企业所得税 13
(八)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14
(九)个人收入调节税 15
(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15
(十一)外国企业所得税 16
(十二)个人所得税 16
(十三)资源税 17
(十四)盐税 18
(十五)房产税 18
(十六)车船使用税 19
(十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19
(十八)牲畜交易税 20
(二十一)烧油特别税 21
(十九)集市交易税 21
(二十)屠宰税 21
(二十二)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 22
(二十三)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 23
(二十四)建筑税 23
(二十五)城市维护建设税 23
(二十六)印花税 24
(二十七)筵席税 24
三、现行工商税收的地位和作用 25
(一)现行工商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地位 25
(二)现行工商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25
第三部分 流转税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27
产品税 27
一、产品税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27
三、产品税纳税环节 28
二、产品税纳税义务人 28
四、产品税的计税依椐 29
五、产品税税目、税率 32
六、工业品中同一税目加工改制产品的适用税率 42
七、产品税的计算方法 42
八、产品税的纳税期限 44
九、产品税的纳税地点 45
十、产品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45
增值税 47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47
二、增值税的计税依椐 48
三、增值税税率 52
四、增值税纳税环节 61
五、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61
六、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63
八、增值税征收方法 64
七、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64
九、增值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68
营业税 71
一、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71
二、营业税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71
三、营业税纳税环节和计税依椐 72
四、营业税税目、税率 73
五、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75
六、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79
七、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79
八、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80
九、营业税的几项综合规定 81
十、营业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86
出口退税 94
一、出口退税的原则 94
二、出口退税的范围 96
三、出口产品退税税率 97
四、出口产品退税额的计算 107
第四部分 所得税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109
国营企业所得税 109
一、国营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09
二、国营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椐 110
三、在计算所得额时,允许从利润总额中扣除的项目 110
四、在计算所得额时,不允许计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支出的项目 111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和计算公式 111
六、国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113
七、国营工商企业大中、小型的划分标准 115
八、国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16
九、适用55%比例税率的国营大中型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的具体方法 117
十一、国营小型企业按月预缴所得税的速算方法 118
应纳所得税的具体方法 118
十、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国营小型企业计算 118
十二、国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119
十三、国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120
十四、国营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120
十五、国营企业发生亏损的抵补 125
集体企业所得税 125
一、集体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25
二、集体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椐 126
三、集体企业所得税税率 127
四、集体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27
五、集体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和期限 132
六、集体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132
一、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134
二、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税对象 134
个人收入调节税 134
三、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计税依椐和适用税率 136
四、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计算方法 138
五、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收方法与纳税期限 139
六、个人收入调节税主要免税规定 139
第五部分 财产税和行为 141
税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141
房产税 141
一、房产税征税对象 141
二、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141
三、房产税税率 142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椐 142
五、房产税的纳税期限 142
六、房产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143
四、车船使用税计算应纳税额的具体规定 144
三、车船使用税税额 144
二、车船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144
一、车船使用税征税对象 144
车船使用税 144
五、车船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146
六、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146
七、车船使用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14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7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税对象 147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 148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148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方法 148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主要免税规定 149
建筑税 149
一、建筑税纳税义务人 149
四、建筑税的计税依椐 150
三、建筑税征税对象 150
二、建筑税征税范围 150
五、建筑税税率 151
六、建筑税的计算方法 152
七、建筑税的纳税期限 153
八、建筑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154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 155
一、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纳税义务人 155
二、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征税对象 155
三、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税率 156
四、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的计算方法 157
五、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的纳税期限 160
六、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161
奖金税 162
一、奖金税纳税义务人 162
二、奖金税征税对象 164
三、奖金税税率 165
四、奖金税的计算方法 166
五、奖金税的纳税期限 170
六、奖金税减税免税的主要规定 171
印花税 174
一、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174
二、印花税征税对象 175
三、印花税税目、税率或税额 175
四、印花税缴纳办法 177
五、印花税主要免税规定 178
六、印花税的纳税期限 178
七、印花税的违章处理 179
城镇土地使用税 180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 180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180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椐 180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181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期限 184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免税主要规定 184
第六部分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其他收入 186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186
一、交纳单位 186
二、征集对象 187
三、计算办法 188
四、征集率 189
五、计算方法和交纳地点 190
六、交纳期限 192
七、免交范围 193
八、交纳能源交通基金的手续和制度 194
九、违章处理 201
三、减收免收规定 203
二、计征依椐及费率 203
一、交纳义务人 203
教育费附加 203
第七部分 纳税制度和具体手续 204
一、税务登记 204
(一)税务登记的对象 204
(二)开业税务登记 206
(三)变更税务登记 207
(四)停业登记 208
(五)注销税务登记 208
二、纳税鉴定 215
(一)纳税鉴定的作用 215
(二)办理纳税鉴定的对象和内容 215
(三)办理纳税鉴定的具体手续和要求 215
(四)修补纳税鉴定的具体手续和要求 216
(二)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和方法、要求 224
(一)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和内容 224
三、纳税申报 224
四、税款征收 256
(一)税款征收方式 256
(二)税款征收的管理形式 258
五、减税、免税管理 260
(一)纳税人申请 260
(二)主管税务机关审查 266
(三)税务机关按规定权限进行批复 267
六、发票管理 267
(一)发票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267
(二)北京市发票的内容、标志和种类 268
(三)企业购领和自印发票的手续 270
(四)使用、管理发票应注意的问题 271
(五)发票检查 272
(六)发票违章处理 273
七、自核自缴税款缴款书的保管与使用 275
(一)缴款书的领取 279
(二)缴款书的保管 279
(三)缴款书的填开使用 280
(四)有关缴款书的格式和填写方法 282
八、纳税资料 293
(一)纳税资料的主要内容 293
(二)认真保管纳税资料的重要意义 295
(三)保管纳税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296
第八部分 纳税检查、纳税纪律和申请复议 297
一、纳税检查 297
(一)纳税检查的重要意义 297
(二)纳税检查方式 297
(一)有关欠税、漏税、偷税、抗税的划分界限 301
二、纳税纪律 301
(二)对欠缴、漏缴税款的处理 304
(三)对偷税、抗税的处理 305
(四)对拖欠税款、滞纳金、罚款、经催缴无效的处理 305
(五)对违反纳税手续制度的处理 306
(六)对偷税、抗税情节严重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306
(七)税务机关通知银行扣缴税款的有关规定 308
(八)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能下达与税法规定相抵触的规定 309
三、申请复议 309
(一)申请复议的意义 309
(二)申请复议的具体规定 309
附录 312
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1988年12月27日) 3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整顿和严 316
格控制减税免税意见的通知 316
(1989年1月3日)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