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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工 资 1
一、工资目列支内容 1
二、标准工资 1
(一)标准工资的组成 1
(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2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表一至表五) 3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表一至表四十) 8
3.公安干警、人武部工作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表一至表五) 48
4.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表一至表六) 53
三、提高工资标准 62
(一)提高中小学、中专、技工学校教师工资标准 62
(二)提高护士工资标准 63
(三)地质野外艰苦岗位职工实行浮动一级工资规定 63
四、各类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 65
五、一九九一年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 67
六、退役志愿兵、义务兵分配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资待遇 67
七、运动员退役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 69
八、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待遇 73
九、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 73
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74
十一、公安、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节假日加班工资 75
第二部分补助工资 76
一、补贴 76
(一)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76
(二)冬季宿舍取暖补贴 77
(三)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书报费 77
(四)禁猪民族职工伙食补贴 77
(五)职工宿舍水电补贴 78
(七)粮价补贴 79
(八)煤炭、天然气价格补贴 79
(六)肉蛋菜煤价格补贴 79
(九)粮食购销价格补贴 80
二、津贴 80
(一)教师教龄津贴 80
(二)成人教师教龄津贴 81
(三)护士工龄津贴 82
(四)班主任津贴 84
(五)卫生防疫津贴 85
(六)医疗卫生津贴 88
(七)公安、检察、法院部门刑事技术人员保健津贴 92
(八)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 92
(九)人民检察院干警岗位津贴 93
(十)人民法院干警岗位津贴 94
(十一)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 95
(十二)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外出办案津贴 95
(十三)城市下水道工人岗位津贴 95
(十四)环境卫生工人岗位补贴和职业工龄津贴 96
(十五)环境保护监测津贴 96
(十六)艰苦气象台站津贴 98
(十七)地震台艰苦台站职工津贴 98
(十八)艰苦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 98
(十九)信访工作岗位津贴 99
(二十)儿童福利机构职工特教津贴 100
(二十一)特级教师津贴 101
(二十二)保健食品和夏季防暑降温补贴 101
(二十三)其它补助 102
1.无食堂职工搭伙费 102
2.省级优秀运动员、专职教练员伙食补助 102
3.运动员退役费 102
4.基层税务干部下乡伙食补助 103
7.警犬训练员伙食补助 104
8.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 104
5.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 104
6.物价检查人员外勤补助 104
(二十四)人武干部不享受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 105
(二十五)停发擅自执行微波辐射补助 105
三、奖金 105
(一)行政机关奖励工资(奖金)标准 105
(二)事业单位奖金标准 108
(三)行政奖励试行办法(附:实施细则审批范围及奖金标准) 109
(四)行政机关奖励经费 112
(一)兼课酬金 113
(二)教师工作量超额酬金 113
四、酬金 113
(三)聘请裁判员酬金 114
五、民办教师待遇 115
第三部分职工福利费 119
一、工作人员福利费 119
二、城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119
三、工会经费 120
(附: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22
四、洗理费 126
五、防暑降温费 126
六、在职女职工卫生费 126
七、独生子女保健费 126
九、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护理费 127
八、职工因工负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127
十、职工疗养待遇 130
十一、职工探亲待遇 131
(一)享受范围 131
(二)探亲假期 133
(三)探亲路费 134
(四)探亲期间待遇 135
(五)探亲有关问题解答 136
(六)探亲路费问题解答 137
(七)归侨和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 141
(八)台胞职工出境探亲待遇 143
十二、公费医疗待遇 144
(一)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 144
(二)不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 145
(三)公费医疗经费开支的范围 145
(四)不属于公费医疗经费开支的范围 146
(五)由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的范围 147
(六)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渠道 151
(七)公费医疗实行结帐单和病历对照结算办法 152
十三、丧葬费 153
十四、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53
(八)公费医疗服务项目一律不得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153
第四部分离休、退休、退职人员费用 158
一、离休费、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158
(一)老干部离休费 158
(二)退休费 158
(三)退职生活费 160
二、提高离退休人员待迂 161
(一)增加10%离休、退休费 161
(二)调整工龄津贴标准 161
(三)解决部分离休干部离休费偏低问题 161
(五)提高高级专家退休待迂 162
(四)提高退休人员待迂 162
三、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各项生活补贴费 163
(一)增发离休干部生活补贴 163
(二)其它生活补贴 165
(三)各项价格补贴 168
(四)其它补贴和福利待迂 170
(五)离退休人员护理费 171
四、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易地安家补助费 172
五、离休干部健康休养规定 173
六、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规定 174
七、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待遇 175
九、离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活动经费 176
八、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退职人员待遇 176
第五部分学生待遇 178
一、人民助学金、人民奖学金 178
(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 178
1.人民助学金金额标准表 178
2.人民助学金享受面 178
3.专业伙食补助费 179
4.民师班助学金标准 179
(二)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人民奖学金 179
(三)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180
(四)学生困难补助费 181
(一)管理规定 182
二、普通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和贷款制度 182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183
(三)专业奖学金 184
(四)定向奖学金 185
(五)学生贷款制度 186
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待遇 189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189
(二)硕士研究生(含研究生班)待遇 190
(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 190
(四)其它有关问题 192
(一)主要副食品价格补助 193
四、各项价格补助和生活补助 193
(二)其它价格补助 194
(三)高等师范院校等增发学生生活补助费 195
(四)调整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生活费标准 195
五、工作人员脱产、半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96
(一)职工大中专院校培训班、进修班学员 196
(二)业余函授、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学员 196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 197
(一)旅费 197
(二)寒衣补助 197
(一)干部职工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 198
七、其它 198
(三)毕业生调遣费的领报 198
(二)高等学校学生赴校路费 200
(三)研究生报考、赴校费用 200
(四)研究生班毕业的学员申请硕士生学位有关费用 201
(五)专修科学员到经济特区考察费用 201
(六)出国留学生赴考、体检费用 201
(七)在职函授生参加面授路费开支 202
(八)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医疗费用 202
三、增设“目”级科目 203
二、补贴标准 203
一、补贴范围 203
第六部分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 203
第七部分差旅费、会议费、家庭电话管理 204
一、差旅费 204
(一)交通费 204
(二)住宿费 205
(三)出差补助 206
(四)食宿自理会议费用 208
(五)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差旅费报销 208
(六)其它规定 209
(七)出差人员乘坐新型全列空调特快列车补助费 210
二、省直机关接待上级执行公务干部工作餐标准 211
三、会议费 211
(一)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精简会议决定 211
(二)会议费综合定额包干标准 214
(三)会议工作人员比例 214
(四)表彰先进奖品费标准 214
(五)会议伙食标准 214
四、家庭电话管理 215
一、临时出国人员费用 217
(一)制装补助费 217
第八部分外事费用 217
(二)个人国外零用费 218
(三)旅费 218
(四)国外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 219
(五)礼品、宴请费 220
(六)预算编制和管理 220
(七)境外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预算标准(见附表) 220
二、出国教师生活待遇 226
(一)国外费用 226
(二)国内费用 229
(三)国外收入 230
(四)其它待遇 231
(五)对派遣单位的补贴 232
(六)短期讲学 232
(七)出国教师生活待遇补充规定 233
三、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 239
四、出国留学人员生活待遇 241
(一)公费出国留学人员 241
(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248
五、出国实习人员费用 249
(一)享受对方资助费的出国实习人员 249
(二)公费派出的出国实习人员 249
(三)其它形式的出国实习人员 250
(一)外宾日常生活费用 251
(二)宴请及费用标准 251
六、接待外宾费用 251
(三)礼品 252
(四)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253
(五)外宾在我省参观、访问费用划分 253
(六)接待外宾工作人员费用 254
第九部分统一着装、劳保用品 256
一、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规定 256
二、工勤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263
一、广播电视大学 267
第十部分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267
二、函授、夜大学 268
三、委托代培学生 269
(一)委托培养学生的经常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解决办法 269
(二)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经常费、基建费收费标准 269
(三)长期委托培养研究生基建投资费 270
(四)委托培养硕士生收费标准 270
(五)大中专院校计划内“自费生”收费标准 270
(六)大中专院校“收费走读生”收费标准 270
(八)高校开展有偿服务收入扣除成本管理规定 271
(七)1992学年度以前入学大专在校生收费标准 271
四、学杂费、住宿费 273
(一)普通高等学校“国家任务”学生收费标准 273
(二)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任务”学生收费标准 273
(三)收费管理和使用 273
(四)一九九二学年度及以前入学在校生收费标准 273
(五)电视师范专科自学考试生学杂费收费标准 274
(六)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 274
第十一部分事业单位收入管理 275
一、事业收入管理 275
二、事业收入科目 278
三、核定省级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计划有关问题规定 292
四、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管理 294
五、体育事业单位广告、赞助收入管理 297
六、科学研究机构收入征税规定 300
七、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事业收入转入预算内“抵支收入”规定 301
八、医院、体育馆等差额预算单位业务收入不进行“专户储存”管理 302
第十二部分单位预算及财务管理 303
一、事业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起点规定 303
二、全额预算管理单位 304
(一)总则 304
(三)预算的编制原则 305
(二)预算管理 305
(四)收入管理 307
(五)支出管理 308
(六)财产物资管理 309
(七)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311
(八)考核与奖惩 312
(九)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312
(十)附则 313
三、差额预算管理单位 313
四、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319
五、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326
六、艺术表演团体财务管理 356
七、剧场财务管理 360
八、文物、博物馆事业财务管理 369
九、高等学校财务管理 387
十、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 392
十一、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后有关预算管理 398
十二、全日制中小学教师职工编制、机构设置和教师工作量标准 400
十三、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403
十四、医院财务管理 411
十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430
十六、电视剧制作费用开支标准 443
十七、计划生育事业财务管理 449
十八、计划外生育费财务管理 457
十九、科研单位经济核算制办法 460
二十、差额预算管理的科研单位交纳“两项基金”计算办法 470
二十一、科协系统科技咨询服务费用收支管理 473
二十二、全国性学会经费管理 476
二十三、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 479
二十四、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 488
二十五、行政事业所属宾馆、招待机构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496
(一)周转金的设置和使用 509
二十六、社会文教行政周转金管理 509
(二)借用中央财政周转金规定 512
(三)周转金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 514
(四)借用省财政周转金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 516
二十七、教育勤工俭学事业基金管理 517
二十八、对外出租房屋、设备管理 520
第十三部分优抚待遇 521
一、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 521
二、因公因战负伤残废抚恤金 521
(一)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 521
1.附件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残保健金标准表 523
(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保健金 523
2.附件二: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条件 524
(三)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528
三、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性抚恤金 529
(一)享受范围和标准 529
(二)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包括项目 530
(三)抚恤金发放部门 534
四、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交通事故的抚恤问题 535
第十四部分专项业务费管理 536
一、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 536
二、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 537
三、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 544
四、监察事业费开支范围 546
五、法律顾问处经费管理 547
六、乡镇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 549
七、公安派出所装备标准 552
八、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 556
九、公证处财务管理 559
十、中央、省财政补助地方公检法司部门专项经费管理 561
第十五部分行政经费管理 565
一、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 565
二、提高县人武部预算包干经费标准 566
三、省、市、地本级行政费支出节级科目 567
(附:省级行政费支出节级科目人员经费定额标准表) 571
四、非贸易对外文字宣传品专项经费管理 576
五、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578
六、各级政协委员活动经费 579
第十六部分其 他 580
一、职工教育经费 580
(一)经费来源和开支渠道 580
(二)经费开支范围 581
(三)经费开支标准 582
三、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583
二、工作人员学习、进修、培训期伙食补助标准 583
四、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赴外地就医路费报销 584
五、职工因病、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暖气费报销 584
六、公费订阅报刊 585
七、看守所、收审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杂支费标准 585
第十七部分附 录 586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行政机关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的通知 586
二、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87
三、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安置富余人员办企业和发展第三产业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588
四、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有关注册资金问题的通知 589
五、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目录 591
六、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专控汽车调节资金的通知 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