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对策 1
一、五年来省以下分科制财政体制改革 2
(一)分科制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注入了活力 2
(二)分科制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 3
(三)分科制使地方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 6
二、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7
(一)改革遵循的原则 7
(二)地方收支的划分 8
(三)科种归属的划分 14
(四)科收增量返还比例的确定 17
(五)关于转移支付 17
三、省以下地方财政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
(一)分科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地方财政困难 20
(二)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财权事权不统一的矛盾依然没有解决 27
(三)区域经济、财政发展差距没有明显缩小,特别是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差距又有扩大 31
(四)新体制下,对民族地区的特殊因素和特殊困难考虑不够,基层财政更是困难 35
(五)尚未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38
(六)地方税收体系急待配套和完善 39
四、深省以下分税制体制改革,需要中央考虑和解决的有关问题对策建议 42
(一)健全省以下分科制财政体制,须正确认识其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采取一些根本性措施 42
(二)近期应采取的政策措施及具体建议 46
1. 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46
2. 上划两税在不同类型地区有所区别 47
3, 统一财权,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50
4. 全面理顺财政——税务、国税——地税间的关系,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51
5. 建立地方税体系问题 51
6. 关于地方税主要税种在省以下各级的具体划分的建议 53
分税制下民族地区财政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55
建立和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跟踪研究报告 84
辽宁省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体制有关问题的研究 93
关于完善湖北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研究 120
壮大湖北省省级财政研究 136
完善的对策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