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汉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 1
序章 “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 24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24
第二节 法学形态的理论 27
第三节 古代法学的各种形态 30
第四节 “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 37
第五节 中国古代法学的基本特点 39
第六节 中国法学与中国法学史 46
第七节 中国法学史在中国学术史上的地位 47
第一章 中国古代法学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770~221.BC) 50
第一节 概述 50
一、立法的发展 50
二、法的教育、解释和研究活动的展开 53
一、《法经》的真伪 58
第二节 《法经》论考 58
二、《法经》的历史地位 66
第三节 法哲学的诞生 72
一、先秦法哲学的主要内容 72
二、先秦法哲学的基本特征 80
三、先秦法哲学的社会历史意义 84
第四节 法家法治理论评析 86
一、法家法治的内涵及其合理性 87
二、实现法治的方法、途径以及人性基础 90
三、法家法治理论的历史进步性 92
四、法家法治理论与西方法治学说的差异 95
五、法家法治理论的负面影响 98
第五节 《尚书》等先秦文献中的法学思想 102
一、《尚书》的法学思想 102
二、《周易》的法学思想 106
三、《左传》的法学思想 111
四、《国语》的法学思想 116
五、《周礼》的法学思想 119
六、马王堆汉墓帛书《经法》中的法律思想 124
五、叔孙通 127
七、《吕氏春秋》的法学思想 128
一、管仲 134
第六节 萌芽期法学家列传 134
二、老聃 135
三、孔丘 135
四、子产 136
五、邓析 136
六、李悝 136
七、墨翟 137
八、吴起 137
十、申不害 138
九、商鞅 138
十一、慎到 139
十三、荀况 139
十二、孟轲 139
十四、韩非 140
第二章 中国古代法学的诞生——秦汉时期(221.BC~220.AD) 141
第一节 概述 141
一、秦汉时期社会的进步 141
二、立法的发展 142
三、法律教育活动的展开 144
四、法的解释、研究活动的展开 146
第二节 法学世界观的确立 146
一、法学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 147
二、法学世界观的基本内容 152
三、秦汉时期法学世界观的特征 157
四、秦汉时期法学世界观的历史地位 161
第三节 律学的诞生 163
二、律学的诞生 167
三、律学的内容 175
四、秦汉时期律学的特征 178
五、中国古代律学传统的形成 183
第四节 判例法研究的展开 188
一、中国古代判例法的界定 188
二、秦汉时期判例法研究的展开 189
三、判例法研究的主要内容 196
四、判例法研究的主要特点 200
第五节 《汉书·刑法志》评析 202
一、《汉书·刑法志》的成书年代 202
二、《汉书·刑法志》的理论基础 203
三、《汉书·刑法志》对法律史的阐述 204
四、《汉书·刑法志》的法学价值 208
第六节 对重大法律问题的讨论 209
一、株连与反株连 210
二、司法时令说 211
三、赦与非赦 212
四、刑罚的平等性 213
第七节 诞生期法学家列传 214
一、李斯 214
二、萧何 215
三、陆贾 216
四、张苍 216
六、贾谊 218
七、晁错 219
九、董仲舒 220
八、公孙弘 220
十、刘安 221
十一、张释之 223
十二、张汤 224
十三、赵禹 225
十四、桑弘羊 225
十五、路温舒 226
十六、于定国 227
十七、杜周(附:杜延年) 228
十八、黄霸 229
十九、萧望之 229
二十、刘向 230
二十一、扬雄 231
二十二、桓谭 232
二十四、郭躬 233
二十三、侯霸 233
二十五、郑弘 234
二十六、梁统 235
二十七、王充 235
二十八、陈宠:(附:陈咸、陈忠) 236
二十九、马融 238
三十、王符 238
三十一、崔寔 240
三十二、应劭 241
三十三、郑玄 241
三十四、荀悦 242
三十五、徐幹 243
三十六、仲长统 243
第一节 概述 245
第三章 中国古代法学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1) 245
一、法制建设环境的变化 246
二、立法的进步 247
第二节 多元化的法学世界观 249
一、法家学说的复兴 250
二、玄学世界观的崛起 252
三、佛教对法学世界观的影响 261
四、儒学世界观对法学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264
第三节 律学的发达 267
一、儒家精神贯彻于律学研究之中 267
二、律(学)博士的设置和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的形成 268
三、律学地位的提高和律学名家的辈出 270
四、律学研究的深入 270
五、律学从经学中解脱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 286
第四节《晋书·刑法志》的法学意义 288
一、《晋书·刑法志》的法哲学意义 289
二、对历史上重大法律事件的真实记录 292
三、展示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研究的风貌 293
四、其他法学研究成果的记录 294
五、关于《晋书·刑法志》的简要评析 296
第五节 发展期法学家列传 297
一、钟繇 297
二、曹操 298
三、王朗 299
四、诸葛亮 299
五、陈群 300
六、刘劭 301
七、卫觊 301
八、高柔 302
九、何晏 303
十、王弼 304
十一、阮籍 305
十二、嵇康 306
十三、傅玄 306
十四、贾充 307
十五、杜预 308
十六、张斐 308
十七、刘颂 309
十八、袁淮 310
十九、葛洪 311
二十、崔玄伯 312
二十一、崔浩 313
二十二、高允 314
二十三、刘勰 315
二十四、崔祖思 316
二十五、孔稚? 317
二十六、拓跋宏 318
二十七、蔡法度 319
二十八、郦道元 319
二十九、苏绰 320
三十、高叡 321
三十一、崔昂 322
三十二、封氏家族 322
第四章 中国古代法学的昌盛——隋唐时期(581~960) 324
第一节 概述 324
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进步 324
二、立法的发展 327
三、法律教育的兴起 328
一、隋唐初期法学世界观的发展 331
第二节 法学世界观的发展 331
二、中唐以后法学世界观的变迁 337
第三节 律学的昌盛 341
一、官方以及私家编纂的律学著作琳琅满目 341
二、正统法学世界观全面渗入律学研究 344
十、郎茂 346
三、关于法律体系的理论 346
四、法典结构所反映出来的立法学成就 347
五、刑罚体系的日益成熟 351
六、对主要刑法原则的阐述 352
七、对重要的法律制度的研究 364
八、对律文的解释 377
九、对专用名词的解释 392
十、民法解释学 398
十一、律学研究方法论的进步 408
十二、关于《唐律疏议》的几点评价 409
第四节 关于重大法律问题的讨论 414
一、复仇是否可行 414
二、对“司法时令说”的批判 415
一、对越南的影响 417
第五节 隋唐时期法学对周边国家的影响 417
二、对朝鲜的影响 418
三、对日本的影响 420
第六节 昌盛期法学家列传 429
一、李德林 429
二、苏威 430
三、郑译 431
四、杨坚 432
五、高熲 432
六、牛弘 433
七、王通 434
八、赵绰 435
九、杨汪 436
十一、裴寂 437
十二、刘文静 437
十三、孔颖达 438
十四、房玄龄 438
十五、魏征 439
十六、颜师古 440
十七、杜如晦 441
十八、孙伏伽 442
十九、于志宁 443
二十、长孙无忌 443
二十一、李世民 444
二十二、戴胄 445
二十四、狄仁杰 446
二十三、贾公彦 446
二十五、徐有功 447
二十六、姚崇 449
二十七、宋? 450
二十八、吴兢 451
二十九、张? 452
三十、陈子昂 453
三十一、杨炎 455
三十二、陆贽 455
三十三、吕温 457
三十四、翰愈 457
三十五、刘禹锡 458
三十六、白居易 459
三十七、柳宗元 461
附录:主要参考文献 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