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序言 1
第一章 检察机构 1
第一节 序论 1
第一 检察制度的沿革 1
第二 我国的检察制度 5
第二节 检察权 11
第一 检察权的意义 11
第二 检察权的内容 12
一 关于刑事案件实行公诉的权限 12
二 关于对犯罪进行侦查的权限 13
三 关于刑事案件有请求法院正当应用法律的权限 14
四 关于刑事案件中监督判决和裁定执行的权限 14
五 关于法院权限的其他事项,要求法院通知或向法院陈述意见的权限 15
六 作为公益代表人有限权处理根据其他法令规定赋予的权限的事务 15
第三 关于行使检察权的管理 17
第三节 检察官 18
第一 检察官的定义 18
一 检察官的独立性 18
一 检察官的一体化原则 19
第二 检察官的组织 19
二 检察官的身份保障 19
三 检察官的种类 19
二 法务大臣的指挥监督权 21
第三 检察官的思想准备 22
第四节 检察厅 22
第一 检察厅的定义 22
第二 检察厅的种类及其他 23
一 种类 23
二 职员 23
三 部及股的检事 24
第二章 侦查 26
第一节 总论 26
第一 侦查的意义 26
第二 侦查机关 31
一 种类 31
二 相互的关系 36
一 侦查的端绪 40
第二节 各论 40
第一 侦查的开始 40
二 案件的受理 46
第二 实行侦查 48
一 强制侦查 49
二 自由侦查 67
三 起诉后的侦查 69
四 调查的要点 70
一 定义 74
第三 侦查文书的制作 74
二 文书格式 75
三 主要的侦查文书 75
四 有关制作侦查文书的注意事项--特别是供述笔录 76
第三章 案件的处理 79
第一节 总论 79
第一 定义 79
第二 案件处理的形态 79
第三 案件处理的基准 79
一 诉讼条件(起诉条件)的有无 80
二 犯罪成立与否 81
三 犯罪嫌疑的有无 81
四 有无免除刑罚的事由 81
五 有无追诉的必要 81
六 案件处理的区分 83
第四 案件处理的告知、通知和理由的告知 83
一 对被嫌疑人告知不起诉处分 83
二 对告诉人起诉或不起诉的通知 83
三 对告诉人告知不起诉的理由 84
四 对监狱长、司法警察员的通知 85
第二节 各论 85
第一 起诉的处分(提起公诉) 85
一 公审请求 85
二 简易命令请求 106
三 即决裁判的请求 110
第二 不起诉处分 111
一 不起诉处分的种类 112
二 不起诉裁定书 119
第三 中间处分 125
一 中止处分 125
二 移送处分 126
第四 对不提起公诉处分的补救制度 129
一 向检察审查会提出审查请求 129
二 向管辖的地方法院提出审判请求(准起诉程序) 129
三 向上级检察厅首长申述不服意见 129
二 补偿的程序 130
一 补偿的要件 130
第五 对受到人身拘禁的被嫌疑人的补偿 130
第六 对犯罪的被害人等的救济 131
第四章 第一审公审程序 132
第一节 序言 132
第一 公审到场的检察官 132
第二 公审程序的概要 132
一 开庭前的程序 132
二 开头程序 132
三 调查证据程序 133
五 宣告判决 134
四 证据调查结束后的程序 134
第三 出席公审法庭的检察官的思想准备 135
第二节 出庭的准备 135
第一 检查起诉书、审核笔录和整理证物 136
第二 请求调查证据的准备 136
第三 与辩护人的联系 137
第一 诉讼关系人出庭与核实被告人身份 138
一 诉讼关系人出庭 138
第三节 开头程序 138
第四 事前阅览证据 138
二 核实被告人身份 139
第二 朗读起诉书 139
第三 起诉书的修正与解释 139
一 起诉书的修正 139
一 检察官的开头陈述 140
第四节 调查证据的程序 140
第一 开头陈述 140
第四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陈述意见 140
二 起诉书的解释 140
二 被告方的开头陈述 141
第二 调查证据的请求 141
一 举证责任 141
二 请求的时期 142
三 请求的方式 142
一 人证的调查 143
第四 证据调查的实施 143
第三 证据的裁定 143
四 请求的顺序 143
二 调查书证 148
三 调查证据物 152
第五 公审期日外的程序 152
一 准备程序 152
二 公审期日外讯问证人 152
第五节 声明异议 153
第一 证据调查的异议 153
第三 对声明异议的裁定 154
第二 对审判长处分的异议 154
第六节 诉因和罚条的追加、撤回和变更 155
第一 意义 155
第二 诉因变更等的界限 155
第三 诉因变更等程序的要否 156
第四 诉因变更等的程序 156
第五 撤销公诉 157
二 对适用法律的意见 158
一 对事实的意见 158
第一 意义 158
第七节 论告 158
第二 要领 159
一 公诉事实的认定 159
二 情况的论述 159
三 适用法律条文 160
四 求刑 160
五 免诉的判决 161
四 驳回公诉的判决 161
二 管辖错误的判决 161
三 驳回公诉的裁定 161
第一 形式的判决与裁定 161
第八节 终局审判 161
一 移送裁定 161
第二 实体的判决与裁定 162
一 有罪判决 162
二 无罪判决 162
第三 检察官对裁判告知的措施 162
一 制作裁判结果文书等 162
二 报告等 162
三 关于附带处分的措施 163
第九节 有关限制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事项 163
第一 羁押理由的开示 163
第二 撤销保释、羁押以及停止羁押的执行 163
第二 种类 166
二 对判决以外裁判的上诉 166
一 对判决的上诉 166
第一节 总论 166
第五章 上诉 166
第一 定义 166
第三 通则 167
一 上诉权人 167
二 上诉权的产生、消灭、恢复 169
三 上诉的提起 169
四 撤销判决的拘束力 171
第一 控诉 172
二 提起控诉的理由 172
一 控诉审的构造 172
六 上诉费用的补偿 172
第二节 各论 172
五 上诉管辖法院 172
三 控诉申请书 175
四 控诉要旨书 175
五 控诉审的公审的特则 176
六 控诉审的裁判 178
第二 上告 178
一 提起上告的理由 178
三 上告要旨书 180
二 上告申请书 180
四 上告审的公审审理的特则 181
五 上告审的裁判 181
第三 抗告 182
一 一般抗告 183
二 特别抗告 183
三 准抗告 184
一 请求的事由 185
四 请求权人 185
三 管辖法院 185
二 请求的日期 185
第一节 再审 185
第二 程序 185
第一 定义 185
第六章 再审与非常上告 185
三 即时抗告 186
第六 再审的审判 186
二 开始再审的裁定 186
第二节 非常上告 186
第一 意义 186
第四 再审事由的调查 186
第五 要否再审的裁定 186
第三 再宴请求的效力 186
六 再审请求的撤回 186
五 再审请求要旨书 186
一 请求不受理的裁定 186
第三 效力 187
二 撤销原判决的判决 187
一 不受理的判决 187
第五 非常上告的裁判 187
第四 非常上告事由的调查 187
三 管辖法院 187
五 非常上告申请书 187
四 申请权人 187
二 申请的日期 187
一 申请的理由 187
第二 程序 187
一 原则 188
第二 执行的日期 188
二 例外 188
第一节 总论 188
第一 定义 188
第七章 裁判的执行 188
第三 指挥执行 189
一 指挥执行者 189
二 指挥执行的方式 190
第四 执行机关 190
第五 执行刑罚的顺序 190
第六 不能执行刑罚的裁定 190
第二节 各论 191
第一 死刑的执行 191
一 执行的命令 191
二 指挥执行 191
三 执行 191
四 停止执行 192
第二 自由刑的执行 192
一 指挥执行 192
三 停止执行 193
二 执行 193
四 刑期的计算 194
五 未决羁押日数的计算方法 194
六 缓期执行的撤销 195
七 假释的撤销 195
八 刑罚分离的裁定 195
第三 财产刑等的执行 195
一 声请免除诉讼费用 196
三 关于执行异议的声请 196
二 要求解释裁判的声请 196
第五 执行费用的征收 196
第主 对执行裁判的救济 196
第四 有关扣押物的裁定、命令的执行 196
第八章 少年、交通、涉外案件及有关侦查等国际协作的特例 197
第一节 少年案件 197
第一 侦查的特例 197
一 逮捕 197
三 羁押 198
四 观察保护措施 198
二 司法警察员的移送 198
五 隔离管理 200
六 侦查上的注意事项 200
第二 案件处理的特例 200
一 移送家庭法院 200
二 由家庭法院移送检察官 202
三 由家庭法院退回后的案件的处理 202
第三 公审的特例 203
一 求刑的特例 203
第一 程序上的特例 204
一 违章行为 204
二 裁判的特例 204
第二节 违反交通规则通告制度 204
二 违章者 205
三 违反交通规则的罚金 205
四 告知与通告 206
五 缴纳与暂缴纳 206
第二 案件处理的特例 206
第二 案件处理的特例 207
三 一般外国人 207
一 没有第一次审判权 207
第三节 涉外案件 207
二 外国军队 207
一 外交使节等 207
第一 侦查的特例 207
二 不行使第一次审判权 208
第四节 对外国刑事案件在侦查工作上的协作 208
第一 序言 208
第二 国际侦查互助法 209
一 本法的目的 209
二 本法的互助对象 209
三 互助的限制事由 210
四 审查要求互助条件的机关 210
五 收集证据等方法 210
六 与国际刑事警察机构的协作 210
第三 逃亡犯人引渡法 211
第四 基于外国法院嘱托的互助法 211